「上帝」是永遠正確的,並且,他無所不在。
比如群里。但凡大一點的群,有幾十人的那種,一般都有幾個相當活躍的人。如果這幾個人有趣,那是一種幸運,如果這幾個人酷愛講道理,覺得自己相當了不起,那就慘了,幾乎無法好好聊天。無論是講男女關係、明星八卦還是國內外形勢,他或者他們,都會滔滔不絕地、居高臨下地闡述自己的觀點,並且,糾正抨擊他人。反正,什麼都懂,對任何問題都會有成熟的、成體系的思考。

然後天兒就聊不下去了,全群沉默。當然,這些人是不會怕冷場的。網路熱點每天都有,他們會在很冷的時候突然蹦出來,去評判那些熱點,希望誘發別人的討論,從而展示自己的辯才。一段話發好幾百字,非常有閑工夫。說句實話,看得人直想退群。
但不少群是工作群,或者組織群,不好退,也只能忍。算了,言論自由吧,愛說說去,總不能這點寬鬆都沒有。
這些特別自信特別愛辯論並且觀點特別沒什麼的人,自信滿滿,站在高處看人,應該就是生活里的「上帝」吧。
另外一個容易遇到「上帝」的地方,是飯局裡。飯局,一般也有特別愛說的。要是說得有趣,也是幸運。要是酷愛講道理,覺得自己相當了不起,那更慘。群還能屏蔽,消聲,可飯局不行。有次參加聚會,一個不太熟的人,幾乎從頭到尾在教育我必須要鍛煉,必須要少吃,必須注意身體,並舉出不下五個英年早逝案例。三個多小時,幾乎每隔十來分鐘就提這茬兒,還讓不讓人吃東西了?我就喜歡吃肉,我就不喜歡去健身房,又怎麼了?
要說在座的有姑娘,你抖抖范兒也算有目的,我也樂於甘當人梯。可大家都是大老爺們兒,歲數差不多,誰比誰經歷的也不少,您這是圖啥?要在我們中間建立威信嗎?要不是礙於主人的面子,我就走了。
本質上,他們說的話,基本都是對的,但很多道理是人就懂。老覺得別人不懂,滔滔不絕,高看自己的同時,就透露出鄙視對方了。我想,這應該是引起不快的根源。
遇到這種情況,我只好沉默,要麼把注意力努力放到吃喝上。要麼不停思考,這種迷之自信來自哪裡?
見得多了,依稀能總結出一些規律來。比如,這些人的歲數,在三十五歲到五十多歲之間,以男的居多,大多有自認為與眾不同的一面,比方說有錢,或者去過一百個以上國家和地區(出差),或者就是在夏威夷看過火山(跟團旅遊),或者與某某領導人、某某大富豪、某某知名教授什麼的說過話(合過影),或者自己曾經做過官,當過老師,或者,乾脆,就是誰誰的孫子(孫女婿,或者外甥侄子,表的堂的)。什麼,連誰誰都不知道,那你還是中國人嗎?

我猜,以上,就是支撐起他們迷之自信的全部精神支柱。要不,怎麼那麼喜歡N瑟呢?
這些人說話有兩個特點,一是口氣和態度完全不容置疑,你即便同意他的大部分觀點,只質疑一個小細節,都會招來猛烈的反擊。二是稱呼和自己有交集的名人時,盡量不說姓,以示熟絡和平等。要是名人的姓名只有倆字,那就必須全說了,氣勢就弱很多。有時候還伴隨著身體語言,老用手指頭指人,或者攤開雙手,或者為自己的玩笑梗爽朗地仰天大笑,真看不懂為什麼如此誇張。
老北京有話,說這類人叫「侃爺」,現在叫「大噴子」。但他們自己可能不認為自己是噴子,他們可能真心覺得自己比其他人更加見多識廣,也就更加正確、更有資格語重心長,更希望其他人和自己有共識以獲得提升。也許,在生活和工作的環境里,被眾星捧月習慣了,氣場已經養成,換了場景,總是改不過來。也許,就是這樣覺得快樂,就愛以「上帝」的視角活在世界上。
換個角度想,有時候我還挺同情他們的家人的。成天這麼揮斥方遒,被揮斥的人一定很累吧。
前不久打了場官司,起因其實挺可笑的。去年有一家賣二手房,我和他們簽了合同,可在核驗房源時出了毛病。老房本上沒寫準確的房屋性質,他們一直認為這個房子是已購公房,合同上也是這麼寫的,但建委的存底上卻是商品房。
買過二手房的都知道,房屋性質不同,繳納的個稅也不同。已購公房查不到原值,只交房價1%的個稅,而商品房是差價20%的個稅,裡外里差好幾十萬。現在的行情,個稅都是買家交,這虧大發了。但合同上一般會寫著,如果房屋性質有差錯,多出的稅費由賣家承擔。這個條文,就是在給買家規避風險。
我也知道,這是無心之失。本來想,雙方商量一下,想個辦法給解決了。剛一提建議,那邊就給我發了條氣勢如虹的簡訊:「你方試圖修改合同,證明沒有誠意購房,我方認為合同應終止。」
還你方我方,這是大專辯論會看多了吧。我就知道遇到「上帝」了。那我就不吭聲了,咱們按合同辦吧,你來交多出的個稅。結果,賣家拒絕進行任何操作,生生拖成違約。我請律師給他們發了函,說這樣下去要承擔法律責任,沒承想對方回我的簡訊更有氣勢:「讓你的律師好好學學法。」
沒法聊天了,那還有什麼說的啊。我總不能受欺負吧,行,咱們一起學學法。於是,官司打起來,我這邊一審勝訴,對方上訴,二審維持原判,判賠付違約金和訴訟費。
在這個案子的過程中,有兩件事情讓我印象深刻。一是對方不請律師,找了一挺能說的朋友上法庭,跟法官在那侃,玩雄辯。可惜了,法庭真不是辯論比賽,說啥都得拿證據。另外一個,上訴的時候,他們有一條理由,是訴訟費不合理,屬於亂收費,說要按這個標準收,一家法院一年能收幾個億,屬於暴利,因此要求取消一審判決。
法官就問了:「那這些錢是不是我們法官自己揣兜里了?」
也就不吭聲了。
本來,不想寫這件事情,因為多少有個人利益恩怨。但這件事情實在是太奇葩了,忍不住還是想說出來。看來「上帝」的心態,還都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並且自動默認自己站在對這個世界認知的最高點,不把對方掰彎了決不罷休那種。

現在,判決生效已經幾個月了,對方沒履行。沒關係,我有耐心,去執行庭,申請您上黑名單,請法官查賬號查房子,並且,還得按照高法的條文,算算罰息呢。
話茬兒說到這裡,就很明白了。喜歡當「上帝」,處處想指點別人的人,在一般狀況下,也就是惹人厭煩,不討喜而已。想想啊,晚輩兒不敢吭聲,還得捧著,平輩兒不願搭理,那還不越來越覺得自己無比正確?但要真拉到場子上練練,那種倨傲的態度和盲目的優越感,會帶來災禍。本來一件小事,可能越來越大,最後難以收拾。
但發現沒有?現在想當「上帝」的人特別多。這兩天上網,看到一個案件的新聞,下面的評論真是炸了鍋了,就像吵架一樣,誰都不讓誰,而且都正反兩方指責對方不懂法。有一位振振有詞,一條條分析,就跟法律條文倒背如流一般,結果我一查,嘿,全是編的,刑法根本不是那麼寫的。另外還有一位,則公開指責網友「違憲」,嚇人。自己整不明白呢,但就特別義正詞嚴。還真是網路培養「上帝」啊。
人到中年,覺得自己見識不少了,喜歡指點他人也正常。我就擔心,現在年輕人不管有沒有見識,也喜歡當「上帝」。好些個公號文章,一副你不這麼做就死定了的臉色。比如「你不讓孩子吃苦,這個世界就會讓他很苦」、「中國股市遭遇當頭一棒,某某日大跌將不可避免」……都特別肯定的口氣。
心理學家總說,過於自信有優越感的人,其實內心都自卑。我覺得不完全是這樣,他們是真的覺得自己優越啊。當「上帝」的有兩種人。有一些是不自知的,到歲數了,開始不收斂了,或者就那般見識,感覺自己無所不能。而有些人,不見得是真想指點別人,為了錢或其他什麼,裝唄。可見,在不少情況下,「上帝」還是受歡迎的,普羅大眾希望有人給他們指點迷津,有了土壤,自然有生長。只是裝的時間長了,容易自己當真,這就不好辦了。
常上網常看評論的人,每天遇見百十位「上帝」不新鮮,張嘴就罵祖宗三代的有,「一看標題就知道小編不是好鳥」的也有。我個人覺得,在各類以上帝視角看世界的人中,最可怕的是年輕人,真不是說他們輕狂不可愛,而是擔心這種自以為是深入骨髓。人生還那麼長,跟那些吹拍蒙吼的人學壞了,以後的日子該怎麼過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