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北京青年報官方微博消息,對於近日風波,范冰冰工作室負責人回應:「本工作室及演員范冰冰從未通過「陰陽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接下來會全力配合相關部門依法核查,希望相關部門儘快公布權威調查結果,以解公眾質疑。」
近日,崔永元疑爆料范冰冰演藝合同,起底疑似大小合同等涉稅問題,隨後范冰冰工作室發聲明否認,崔永元本人也在採訪中否認微博「大小合同」內容所指向的是范冰冰。
今日,無錫市濱湖區地稅局介入調查取證,國家稅務總局也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調查核實。
事件回溯:
事件起於《手機2》開拍崔永元心結難消15年後爆發

紛爭的導火索是近日電影《手機2》的開機,但崔永元心結的引子卻是埋在15年前,他對於電影《手機》影射現實生活耿耿於懷。
那年,崔永元是家喻戶曉的《實話實說》節目主持人,因患抑鬱症退出工作崗位,由同事和晶接替他的位置。而電影里的主角「嚴守一」是《有一說一》的名嘴,出軌電視台女主持人「武月」,並為給她挪位置自己走了人。
電影里相似的設定和事件,讓很多不明真相的人覺得,《手機》講的就是崔永元的故事,把他代入嚴守一,「給我造成了特別大的傷害」,此前接受專訪時,崔永元如是說。
5月10日晚21時27分,馮小剛突然在微博中宣布將會拍攝《手機2》。
5月11日0時09分,崔永元在間隔不到3小時內,迅速在微博上回應《手機2》的開機:「馮小剛是渣子大家都知道,劉震雲變成渣子速度偏快了一些。」
在這條博文中,他曬出了2018年4月7日與劉震雲的來往簡訊。在簡訊里,劉震雲這樣回復他,「但十幾年過去,主人公已是另外一個人,網路世界的人。與您的擔憂沒有任何聯繫」。並且,劉震雲還告訴崔永元,新電影名字叫做《朋友圈》,讓他大可放心。
然而崔永元並沒有「放心」,他從五月末開始,連發十餘條微博予以反擊,每條微博的轉評量都相當可觀。
崔永元爆料范冰冰偷稅漏稅
其中,5月28日,崔永元通過微博發布了幾張演藝合同照片並配上批評性文字,合同條款中包含有范冰冰名字,該合同約定片酬為稅後1000萬元。第二天,崔永元又再度微博曝光一張簽名主體不詳的授權書,並配發文字「猜猜看:一個人演一齣戲,為什麼要簽兩份合同?行話,這叫一小一大雙合同。小的不怕曝光,因本人號稱值千萬。而大合同是五千萬元。」「現在問題來了,那五千萬為什麼要偷偷摸摸拿?怕啥?」

范冰冰發聲明斥責散布謠言
5月29號,范冰冰工作室發布聲明稱,「崔永元公開發布涉密合約,並公然侮辱范冰冰女士的行為,既破壞商業規則,又涉嫌侵犯范冰冰女士的合法權益」。同時聲明還指出,崔永元博文稱某演員演一齣戲,簽兩份大小合同,並附一張簽名主體不明的授權書圖片,該博文雖未明確指名卻故意影射范冰冰。相關媒體及網路用戶未經求證、核實便宣稱范冰冰採用「大小合同」的方式進行簽約,並散播所謂「范冰冰拍攝4天片酬6000萬」謠言的行為,已涉嫌構成針對范冰冰女士的誹謗。

6月2號,崔永元微博再次曝光了手頭的一份陰陽合同,並且在博文中稱「好像有個法律管這事兒」,並且貼了一張我國《刑法》第201有關逃稅罪的相關條文。

國稅總局責成調查影視從業人員「陰陽合同」涉稅問題
6月3號,關於崔永元曝范冰冰天價片酬,並起底疑似大小合同、陰陽合同等問題,國家稅務總局高度重視,已責成江蘇等地稅務機關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將嚴格依法處理。並部署開展對部分高收入影視從業人員依法納稅情況進行評估調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風險防控措施,加大征管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同天,江蘇、無錫地稅相繼回應演員涉稅問題:已依法開展調查核實,如發現違規將嚴格依法處理。
崔永元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願意配合稅務部門展開調查,現在他正在與主管部門協調怎麼見面、在哪見面、如何取證等具體細節。「你等等吧,差不多一周左右就會有消息。」「等著唄,國家稅務總局都開動了,就等著唄。」這件事是否會成為中國影視行業明星稅收改革的標誌性事件?崔永元告訴記者,「我都沒有想過,這些跟我沒有關係。誰知道這事怎麼就點燃了。」
律師解讀:
范冰冰會不會因偷逃稅坐牢?如初次只需補繳

北京市中永律師事務所律師周兆成認為,如果崔永元所說屬實,大小合同共計6000萬元,按照稅法計算,當事人可能涉嫌逃避個人所得稅2000多萬。但2009年刑法修正案對偷稅罪進行了修改,初次違法免罪,只需補繳應納稅款和繳納滯納金。
如果范冰冰此前沒有受到過逃稅處罰,那麼其行為很可能不會構成犯罪。如果受到過二次以上行政處罰仍逃稅的,則可能被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事件思考:
明星片酬為啥屢"限"屢高?
如果暫且放下事件中合同是否真實、是否涉及披露隱私等問題,此次事件之所以能獲得如此高的關注度,焦點還在明星高片酬。其實,明星天價片酬,並不是新鮮事。之前就屢屢爆出,一線明星片酬達億元。有數據統計,2016年,一、二線演員的片酬增長了近250%。為此,2017年9月,五部委曾聯合下發通知,明確提出「嚴禁播出機構以明星為唯一議價標準」的要求。隨後,中國廣播電影電視社會組織聯合會電視製片委員會等聯合發布《關於電視劇網路劇製作成本配置比例的意見》。《意見》指出,各會員單位及影視製作機構要把演員片酬比例限定在合理的製作成本範圍內,全部演員的總片酬不超過製作總成本的40%,其中,主要演員不超過總片酬的70%,其他演員不低於總片酬的30%。據圈內人反映,即使70%,也還是偏高。
然而,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相關部委和協會的限定,並沒有遏制明星片酬畸高,反而出現「大小合同」這樣的應對措施。據業內人士透露,就目前的影視劇市場的現狀,一線明星片酬近億元,是很正常的事。於是,人們不禁想問,明星片酬為啥屢限屢高?
這其實與國內目前影視行業的生態密切相關。電視台和視頻網站等播出平台認明星,宣傳和發行認明星,投資人認明星,明星擁有廣闊的「錢」景。換句話說,市場認明星,有人認有人買單,明星片酬自然就水漲船高。不少劇組抱怨,整個影視劇的製作費還不如明星的片酬。這也反映了明星高片酬已經壓縮了創作、製作、宣發等其他環節的空間,影響了影視劇整體的品質。畸形的影視劇生態是造成明星高片酬最重要的原因。
觀眾對國內明星高片酬的質疑,還在於對明星本身演技和專業的質疑。在國外,明星也獲得高片酬,卻大多有行內約束和專業精神。但在國內,明星拿著高片酬卻大多缺乏演技和專業追求。不少流量明星想著曝光出名,卻忽略了對自己專業的打磨。一些小鮮肉一連接好幾部戲,來回「軋戲」,能完成任務就不錯了,哪管角色和作品。明星,最終還是要拿作品和角色說話的。一邊是影視劇作品乏善可陳,一邊是明星片酬居高不下,自然引來巨大非議。
說到底,明星高片酬,折射的是影視行業的虛火。只要這樣的評價機制沒有改變、這樣的業態沒有改變,儘管有各種「限令」,明星的高片酬還可能以五花八門的「大小合同」等形式出現。
明星,作為影視工業流程的產物,具備大眾認可度和期待值,的確具有巨大的商業價值。從某種程度上,明星制的成熟與否也是衡量影視行業發展成熟與否的重要標誌。如何平衡明星片酬和創作、製作的關係,如何完善影視劇各流程使其達到更為平衡的狀態,考驗各方的智慧,需要行業的約束、從業者的自覺、配套措施的跟進和觀眾水平的提高等各方形成合力。
綜合:范冰冰工作室微博、紅星新聞、法制日報、央視新聞、江蘇新聞廣播、每日經濟新聞、華夏時報、人民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