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無罪釋放背後:檢方的表現很反常(圖)


持續一年多的周立波涉毒持槍案,終於在美國時間6月4日落下帷幕。

據媒體報道,紐約州拿騷縣地區法院第11次庭審宣布結果:周立波因交通違章被罰款150美元。檢方對其他4項罪名撤訴,當庭隻字未提槍和毒品。涉槍和涉毒案撤銷指控,周立波被判無罪。

周立波終於面露微笑走出法庭。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他對結果表示滿意,不會提起上訴。

周立波無罪釋放背後:檢方的表現很反常(圖)

▲周立波勝訴后在法庭外和律師合影 圖據新華網

從最初「最高或被判41年刑期」到最終撤案無罪,這起案件在長達16個月的時間裡可謂撲朔迷離,峰迴路轉。

多位律師表示,周立波曾換三任律師,之所以能勝訴,律師起到了關鍵作用。更有網文曝出,周立波為此更是花費天價律師費,達千萬元……

這究竟是否屬實?周立波的三任律師分別是什麼人?美國律師是如何收費的?紅星新聞記者聯繫採訪到美國知名律師劉龍珠先生,並試圖與周立波的三任律師取得聯繫。

律師勝訴採用的是一個基本招數

勝訴原因是「守門員沒防守」

據了解,在周立波勝訴后,網上開始流傳一個段子,講述周立波更換的三任律師所起到的不同作用:

第一任律師莫虎:可能重罪。

第二任律師丹尼爾:可以輕罪認罰。

第三任律師斯蒂芬:無罪!

所以,遇到好律師,請勿砍價!

該段子也被眾多律師轉載。而事實上,周立波的勝訴和律師的相關性究竟有多大?該案最終能勝訴,完全是因為律師?

在知名美國華裔律師劉龍珠看來,該案勝訴的最主要原因其實是「守門員沒有防守」。他表示,這可能是因為網友不太了解事情原委。

最後一任律師斯蒂芬·斯卡林「所作的動議是一個基本的招數,沒有什麼高妙的地方」。劉龍珠稱,即搜查的過程有瑕疵,因此該瑕疵搜查所帶來的任何證據都不能成為呈堂證供。

「這一法律請求,我們叫做動議,是所有刑事律師辯護時最常用的一個招數。任何做刑事律師的人都不會想不到。」劉龍珠稱。

既然招數並不高妙,為何他能勝訴?

劉龍珠提出了該案的一些疑點,稱檢察官根本沒有傳喚同車乘客唐爽出庭作證。

紅星新聞記者查詢發現,今年3月27日第8次庭審后,律師斯卡林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公開表示,有信心讓法庭撤案,一是因為槍和毒品上均沒有鑒定出周立波的指紋和DNA;二是檢方未能傳喚唐爽與另一執法警察出庭。「他們可以傳喚,但沒有傳喚。有時不傳喚目擊者的原因是,他們無法提供你所期望的證詞。」

劉龍珠稱,「這就好比說你在踢球,對方不但踢球,而且在踢之前明確告訴你要踢進去,而你卻不防守,這才是最怪異的地方」。

劉龍珠稱,他從業以來還從未遇到過這樣的情況,「任何案子,檢方一般都會上躥下跳」。在他看來,周立波案能勝訴,並非美國法律有多正義或程序正義,而是在於「守門員沒有防守」。

既然撤案動議的招數並不高明,為何周立波的前兩任律師都沒有這樣做?

對此,劉龍珠律師分析認為,他們可能不是沒有想到,而是按照正常操作模式,如果律師以周立波母語非英語而未能聽懂警察搜車請求為由申請撤案動議,那麼,第一,檢方肯定會傳喚唐爽和另外一位證人作證;第二,檢方肯定會對此開啟辯論。「他們可能也沒想到檢方不會傳喚證人」。

揭曉三任律師其人

來頭不小、其中兩人有任檢察官經歷

丨勝訴律師:被稱被告最後希望 與警察圈很熟

事實上,早在5月24日,在該案第10次開庭后就有網友爆料稱,他(周立波)找的律師,其女與女婿都是檢方的人。周立波案對這個律師來說,小菜一碟,(是)分分鐘搞定的事。

騰訊《一線》曾聯繫這位爆料人的助理,但對方拒絕就此回應,理由是:「這個題材在北美法律界比較敏感,很多事不能明面上說。」

劉龍珠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紐約時報》1991年曾對斯卡林做過報道,稱斯卡林和女兒都曾是拿騷縣當地檢察官,斯卡林的父親也是警察,而斯卡林本人也曾為多名警察做辯護。

周立波無罪釋放背後:檢方的表現很反常(圖)

▲律師斯卡林接受媒體採訪 圖據新華網

「我只能說,斯卡林和警察圈是很熟的。」劉龍珠稱。

紅星新聞記者隨後找到《紐約時報》當年的這一報道。文章稱,斯卡林所擁有的警察客戶比某些村莊的總人數還要多。「要找好醫生,就要看別的醫生去找誰看病。要找好律師,就要找警察找誰來辯護。而在長島,這位律師就是斯卡林。」

據介紹,斯卡林於1969年加入拿騷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他有4個孩子,大女兒是拿騷縣助理地區檢察官,嫁給了一名助理地區檢察官。

對於斯卡林在律師界的地位,當地媒體《長島經濟報》形容道,「他是客戶們最後的希望。」

該文章報道稱,斯卡林的良好辯護記錄,使他成為客戶們的最後希望。當事情變得看起來毫無希望時,一些知名的被告就會找上門來。

而斯卡林稱,他會謹慎挑選辯護案件,「如果我不喜歡被告,我不會接手這案子。」

據悉,斯卡林曾被多家媒體雜誌報道,包括《紐約超級律師》雜誌、《紐約地鐵報》,並於2008年被紐約州律師協會授予查爾斯·克里米紀念獎。

丨第二任律師:曾任檢察官 經驗豐富

據媒體報道,在換了第二任律師丹尼爾(DANIEL W。
RUSSO)后,隨著案情進展和律師努力,唐爽的案子被撤銷。而媒體報道稱,周立波可能作認罪協商,以輕罪認罰。

紅星新聞記者在其工作的律師事務所網站上,找到了丹尼爾律師的介紹。據悉,丹尼爾是拿騷縣Foley
Griffin律師事務所新加入的合伙人之一。

他有諸多頭銜,拿騷法律學院的副院長,刑法和程序委員會主席,他還曾擔任《拿騷律師報》總編輯,發表過數篇文章。同時,他還是紐約州律師協會成員。

和斯卡林一樣,丹尼爾也有擔任檢察官的從政經歷,他曾是布魯克林國王郡的助理地區檢察官。

周立波無罪釋放背後:檢方的表現很反常(圖)

▲第二任律師丹尼爾(左)與第一任律師莫虎(右)
圖據官網截圖

丨首任律師:被稱美國卓越律師 曾創在美華人歷史

而關於第一任律師莫虎,在好律師網上,紅星新聞記者找到了相關介紹。文中稱,著名美籍華裔莫虎大律師生於上海,具有三十五年豐富辦案經驗,在歷次重大及複雜的陪審團案件中出庭答辯,運作精湛,被譽為全美最好的辯護律師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莫虎在美國警界和華人圈裡名氣很大。

他有幾大頭銜,紐約警察總局副局長兼審判廳長、曼哈頓檢察署副檢察官、紐約市緝毒特別檢察官,曾主理紐約惠特曼·瑞森國際律師事務所中國部業務。1994年時,他創辦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莫虎律師事務所。

在介紹一欄中還寫道,莫虎被全美律師名錄定為美國卓越律師。

2016年中新社在對莫虎的專訪中提到,40年前,剛剛走出校園的莫虎便成為紐約曼哈頓檢察署副檢察官;8年後,年僅33歲的他升任紐約警察總局副局長,成為美國歷史上首位出任高級警官的華裔。1984年他榮任紐約警察總局副局長兼審判廳長,創造了在美華人歷史。

1985年時,莫虎的成長故事被《紐約時報》報道。

今日(6月5日)上午,紅星新聞記者就周立波案撥通莫虎律師事務所的辦公室電話,但其辦公室負責人以曾擔任周立波案律師為由,拒絕接受採訪。

周立波律師費上千萬?

「如果說過百萬美元,我一點不感到意外」

北京律師張起淮曾在認證微博上發表文章稱,周立波最後聘請的律師為從事刑事辯護工作五十年的頂級猶太律師,收費也屬於頂級,紐約州頂級收費律師都在1500-3000美金/每小時,約合人民幣1萬到2萬/每小時。

該文一出,立即引起網友的再次圍觀。

紅星新聞記者從劉龍珠律師處獲悉,從刑事辯護的角度來說,美國律師收費有三種方式,一種為固定收費,以全包計費,如十萬、二十萬、三十萬美金;一種為計時收費,按每個鐘頭計算;第三種則為前兩種的綜合,比如先收一定基數,如二十萬,然後再按鐘頭收費。

他說,刑事辯護律師收費並無統一標準,而且各州收費情況不同,「紐約州和加州稍微貴一點,而比較偏僻的小州則便宜一些」,這和律師經驗是否資深、知名度高低都有關係。

劉龍珠介紹稱,小的刑事案件如輕罪、刑期不會超過1年的,一般3000-5000美元起價。如果是聯邦重罪,不僅觸犯一條罪行,那麼收費過百萬美金(全包)的也有。劉龍珠稱,不同案件差別很大,這和案件是否複雜、客戶是否願意付錢也有關係。

「如果按鐘頭來收費,就我所知,很少有律師的收費會低於200美元/每小時。一般在200美元-1000美元之間/每小時。」劉龍珠稱,雖然他並不清楚周立波到底付出了多少律師費,但如果說過百萬美元的話,「我一點都不會感到意外。」

← 返回文章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