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2年前的那起「斯坦福大學生性侵案」嗎?當時,判決該案的法官佩爾斯基(Aaron
Persky)因給白人被告「減刑」,在全美範圍內引起軒然大波。抗議人士紛紛集結,要求對佩爾斯基問責,控訴其「戴有色眼鏡」、「庇護社會精英」的行為。
如今,抗議人士2年來的努力有了結果:佩爾斯基於5日經當地選民投票后被當局召回,成為美國過去41年來的首位「遭民眾罷免」的法官。同時,佩爾斯基也是加利福尼亞州自1932年以來首位被選民召回的法官。
所謂召回,就是美國一種對現任法官進行罷免的方式。該國僅個別州允許民眾對司法人士進行召回投票。一般來說,若召回投票中同意罷免的票數過半,那法官就會被免職。
41年來首位被民眾罷免的美國法官
據衛報消息,加利福尼亞州選民於6月5日舉行了該州80多年來首次法官召回投票,要求司法部門罷免56歲的聖克拉拉縣高等法院法官佩爾斯基。該場投票被安排在加州近日舉行的中期選舉議程之中。結果在當天開出的81%票數中,有59%的選民支持召回,另有40%的選民反對罷免。
佩爾斯基本人是反對召回投票的。他在5月份的一場新聞發布會上稱:「召回決定是錯誤的。」他希望選民「能把精力放在其他地方」,還表示自己對2年前的那場判決「並不後悔」,自己有責任為初犯量刑。他說:「身為法官,我的一些決定可能不會受到歡迎,但這就是我效忠的法律,而不是被輿論意見或者其他立場左右。」

佩爾斯基 圖自紐約時報
不過這位法官的去留已經由不得他自己說了算。次日,唱票結束,由於支持召回的人數過半(60%),佩爾斯基被成功罷免。

唱票結果 圖自華盛頓郵報
佩爾斯基因此創造了兩個記錄:他不但成為了加州自1932年以來首位被選民召回的法官,同時也是美國自1977年以來首次被民眾拉下馬的法官。1977年,威斯康辛州一位法官同樣以召回的方式被免職,起因是在審理一樁未成年強姦案時,這位法官認為「強姦是男性對衣著暴露女子的『正常反應』。」
「我們今天投票,就是為了反對那些性侵者、家暴者們,為什麼社會精英干這些事就能有罪不罰?」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達貝爾(Michele
Landis
Dauber)是這次召回投票的發起者,她同時也是2年前那起性侵受害者的家庭友人。她繼續說道:「官員們必須重視性暴力犯罪,尤其是人民選出來的公僕們,必須嚴肅對待。」

召回投票的發起人達貝爾 圖自赫芬頓郵報
是「護犢子」,還是在維持公正?
達貝爾口中的「公僕」,實際上指的就是佩爾斯基——他本是就是加州選舉的產物。
2002年,檢察官出身的佩爾斯基以州法官候選人的身份參加競選,可惜以47.9%的選票不敵當時的對手。第二年,有了聖克拉拉縣律師協會、以及加州州長(時任)戴維斯(Gray
Davis,於2003年被召回)的撐腰,佩爾斯基成功上任州法官一職。

佩爾斯基 圖自衛報
在他的職業生涯中,佩爾斯基總共給64起性侵、家庭暴力案件的被告進行過判決,直到他遇到「2015斯坦福大學性侵案」主謀,布洛克·特納(Brock
Turner)。

特納 圖自CBS
特納是斯坦福大學的一位體育生,以游泳見長的他本打算參加奧運會。但是在2015年的冬天,特納在校園內的一個垃圾箱后性侵了一名酒醉不省人事的女性。當時,他的所作所為被2位路過的瑞典留學生「抓包」。隨後特納身背5項罪名被檢方起訴,而案子恰好移交到佩爾斯基手裡。

事發地點 圖自赫芬頓郵報
對於該案件的審判在2016年3月間舉行,總共耗時2周。期間,被告父親那句「我兒子只是一時衝動」,和受害者在庭內「7000字告白」形成鮮明對比,導致民眾情緒激憤。而法官佩爾斯基則認為「坐牢會給年輕人造成心理影響」為由,將特納起初的「5項罪名」減為「3項指控」;原本14年的最高刑期,被硬生生壓成「6個月」。

在庭上的特納(左) 圖自CBS視頻截圖
最終,特納僅坐了3個月牢就重獲自由。也就是在那個時候,斯坦福大學法學教授達貝爾發起了對佩爾斯基的召回投票。
然而並不是所有人都相應號召。在推動罷免投票過程中,部分法界人士、學者、女權人士,甚至是性侵受害者都提出反對意見。他們強調不認同佩爾斯基的判決,但也不能只因「判刑過輕」就要求開除法官,而且法官若能在判決時不受壓力干擾,將有助於被告獲得公平審判。

舉著「反對召回投票」的人士 圖自赫芬頓郵報
此外他們還認為,「如果一味向法官施壓,那針對有色人種、少數群體的判決也會變得『越嚴越好』」。這同樣「有損美國司法體系的公正性」。
對此,支持投票的人士還特意去翻佩爾斯基審判過的舊案,發現他在對拉丁裔被告的審判時「偏嚴苛」,而對另一些案件的審判「過輕」,引起過一些原告的抗議。
還有人質疑法官是因為特納「斯坦福精英」的身份,而選擇從輕發落。BBC曾在2016年指出,被告無前科、名校出身,還拿獎學金;被檢方起訴后,其15萬美元的保釋費也是說給就是給;此外他的父親還向媒體訴苦,稱「兒子現在獎學金也不拿了,奧運會也不打算去了,整天沒啥食慾,最愛的牛排也吃不下了,消瘦消瘦的」,暗示兒子的前途受到了輿論的影響。

特納此前是泳壇明日之星 參加比賽也拿過冠軍 圖自NBC
這種「護犢子式」的判罰想必大家也不會陌生。去年9月,英國一位24歲吸毒酗酒女子刺傷男友卻「無罪脫身」,只因她是牛津大學心在外科高材生。而英國法官在宣判時,同樣以「監獄會對她的職業生涯產生負面影響」為由,為其量刑。
迫於壓力下,佩爾斯基在「特納案」宣判的2個月後,主動要求調離「犯罪案件」的審判工作,改做「民事訴訟」工作。這一退步也被一些人視為「抗議活動的勝利」。

衛報報道截圖
即便如此,美國民眾對佩爾斯基的聲討並沒有結束——召回投票的前期工作仍在繼續。《紐約時報》寫道:2016年「特納案」發生時,還沒有特朗普「性侵醜聞」的加持,更沒有好萊塢韋恩斯坦的「助攻」;但在這兩年來的「女權風潮」下,美國人對此類事件的關注越來越多,力度越來越大。這就讓此前默默無名的「特納案」一下成為當今熱點。
如何罷免一位美國法官?
出於三權分立的權力結構,要想憑空罷免一位美國法官,實際上並不容易。
為了維護司法獨立,全美有41個州和聯邦法院系統都禁止對法官的召回。而加利福尼亞州是僅有的9個允許法官召回的州之一。這其中有4個州的「召回程序」必須出示法官的犯罪證明或瀆職的具體情況。在其他5個州(含加州),法官可以出於任何原因被召回。
為啟動召回程序,發起人必須籌集足夠多的選民簽字,提出召回某位法官的請願,之後就可以請願進行全州特別召回選舉投票。如果同意票過半,該法官就會被免職。構成召回法官的理由多種多樣,大多是針對某位法官的個案判決結果或與公職有關的具體言行。

召回投票活動發起者達貝爾家中,收集的支持者簽名堆積如山 圖自赫芬頓郵報
另外,司法召回只是4種「罷免法官」的方式之一,且僅適用於由選舉產生的州法官。另外三個途徑分別是:彈劾、立法決議請求、刑事犯罪免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