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漢末年,土地兼并之風愈演愈烈。史稱為人謹厚的張禹都能多據良田四百多頃,我們不難想象那些姦邪、不守法度之徒如何聚斂土地了。與土地兼并現象相伴隨而來的必定是小農經濟的破產,失去土地後的農民,要麼流亡、要麼淪為奴碑、要麼成為佃農,這是封建土地私有制下的必然規律。西漢末年,加之自然災害較多,流民問題更加嚴重,成為危及西漢統治秩序的最為嚴重的問題。
拋開固有成見,王莽是一位真正的政治家,他的「願須百姓家給,然後加賞」的思想境界顯然高於北宋範仲淹「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政治意蘊。範仲淹只是憂民而已,王莽不但憂民,更重要的是讓民、販民、利民。

其一、施民以財。
平帝元始元年(1年),王莽接受了太傅的官職和安漢公的稱號,卻辭謝了增加封地和規定子孫可以原封不動的繼承爵位和封邑兩項賞賜,平帝元始二年((2年),王莽上書「願出錢百萬,獻田三十頃,付大司農助給貧民。」王莽獻田獻錢之舉,贏得農民階級的支援。
其二、販民之急。
西漢末年,自然災害也十分頻繁。王莽委派官吏捕殺蝗蟲,減免受災地區農民的租稅,為流民安置住所,在長安「宅二百區以居貧民」。地皇三年(22年),「流民入關者數十萬人,乃置養贍官察食之」,只是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被負責的官員中飽私囊了。
其三、惠民以利。實行賒貸法。
王莽根據《周禮》「有賒、貸,《樂語》有五均,傳記各有斡焉.今開賒貸,張五均,設諸斡者,所以齊眾庶,抑併兼也。」。可見王莽「賒貸法」的根本目的是抑制大工商業者,施惠於中小工商業者。當然,根據賒貸法,貧民喪葬祭祀有困難時也可向錢府借貸,並且不收取利息,這對貧民也是有利的。
其四、鼓勵發展農業。
實行地方官員工資與當地農業生產得好壞掛鉤得浮動工資制度,「歲豐攘則充其禮,有災害則有所損;與百姓同憂喜也.」。這種棒祿制度初衷顯然是鼓勵各級官員重視農業生產,是有利於農民的。他的這項傣祿制度,的確是一項偉大的發明,是人類曆史上傣祿制度的一大進步。

其五、其他富民舉措。
除上述外,王莽還有許多利民、惠民的舉措。平帝時,王莽輔政,「天下吏比二千石以上年老致仕者,參分故祿,以一與之,終其身。遣諫大夫行三輔,舉籍吏民,以元壽二年倉卒時橫賦斂者,償其直。義陵民家不妨殿中者勿發。天下吏民亡得置什器儲惰。」
根據詔令:全國兩千石以上的官吏退休之後,可以領取原傣祿的三分之一,直至終身;元壽二年(前1年)孝哀皇帝駕崩,倉促匆忙之際,多收的賦稅一律賠償;哀帝陵園周圍百姓的墓地如不妨礙者,不要遷徙墓地;吏民不必再自行置備服兵役所需要的物資。
這項舉措真是惠及天下吏民,全國人民無不歡欣鼓舞,感謝王莽。就連對王莽評價頗為苛刻的班固,也對此時的王莽發出溢美之詞:「孝平之世,政自莽出,褒善顯功,以自尊盛。觀其文辭,方外百蠻,亡思不服;休徵嘉應,頌聲並作。」
王莽的讓民、販民、利民之舉,受到時人的一致好評。清代趙翼說:「始則頌功德者八千餘人,繼則諸王公侯議加九錫者九百二人,又吏民上書者前後四十八萬七千五百七十二人。」

這麼精確的數字,反映了王莽當時的確深得民心,試想,在封建社會中,像王莽這樣燕得民心的能有幾人?正如啟良所說:
「這才是真正的民心所向,而且是靠自己的德行而不是意識形態的鼓吹所賺得的民心。我讀古今曆史,還從未發現過有誰能像王莽這樣備受國人尊敬過。也許有人比他有更多的崇拜者,擁有更多的山呼萬歲的人,但卻大多是出於人民的愚忠,是造神運動的結果.而王莽則不同,他心裡裝的才真正是民眾的疾苦」。
啟良對王莽的評價雖有拔高過譽之嫌,但也反應出一個最基本的事實,那就是王莽的富民思想在當時是有廣泛社會基礎的。
聽其言,觀其行是中國自古以來衡量人的最主要標準,若以此標準,王莽不失為中國古代一位了不起的政治家。英國科技史學家李約瑟對王莽也給予高度評價,認為他和王安石一樣是中國古代史上偉大的改革家。

王莽的以人為貴,注重弱勢群體;節儉守性;讓民、販民、利民,以民為本的思想對當今還是有借鑒價值的。但王莽畢竟是位悲劇人物,他的代漢立新,觸動了中國士大夫最敏感的神經「忠於一家一姓的人生信條」,王莽「新政」逮興逮滅,本人也被砍頭割捨,死無葬身之地,為後人所笑,這是兩個問題,不能混為一談,更何況王莽之敗還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來稿/忠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