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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天下」到民族國家,何為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的系譜?


《從「天下」國家到民族國家:歷史中國的認知與實踐》


內容簡介

中國的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中國人對世界的原初認識,追溯到在這種認識之上的人類與自然神靈之間建立的契約關係,以及為了遵守這種契約關係而形成的關於人與人之間、個人—共同體—社會—國家四者之間、文化與政治之間、權威與權力之間 、民族屬性與文化屬性之間關係的認識。只有在這一宏觀認識的基礎上,才能夠正確掌握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的歷史脈絡,理解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在各個時代的發展演變,理解各時代的民族關係和各個政權處理民族問題政策的得失,並進而思考近代民族問題發生的原因,找到解構近代民族問題的鑰匙。

作者簡介

王柯, 1956 年生,東京大學學術博士學位, 2001 年起為神戶大學研究生院教授,研究領域為中國傳統國家構造和權力合法性問題、近現代民族國家與民族主義、民族與宗教問題、中日關係等。


書籍摘錄

結語? 民族與國家: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的系譜(節選)

國家與民族之間的關係,從來都是中國歷史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的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也是打開中國國家之所以能夠在歷史的長河中綿延不絕、從小到大之謎的一把鑰匙。如果從這個角度理解中國歷史的特殊性,可以用以下三點概括:近代以前的中國王朝追求天下國家,進入近代以後的中國政權追求民族國家,而近代以後的國內社會現實和國際政治又迫使中國各個政權在建設民族國家與天下國家的理念之間搖擺。本書主要從前兩點的角度進行探討。

但是,近代以前的中國為什麼追求天下國家?進入近代以後中國為什麼追求民族國家?近代以後國際國內的社會現實為什麼又會讓中國在追求民族國家與天下國家之間搖擺?這些問題卻並非各自一句話就能夠概括的。本書著重於中國的政治構造與文化制度之間的關係,在此基礎上追溯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的歷史,探討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的起源及其在各個時代的繼承演變,研究各個時代的民族關係和各個王朝處理民族問題政策的性質和得失,通過對不規則的歷史事項的再次審視來發掘歷史的規律,希望所得出的結論,能夠用來回答國際社會對中國追求多民族統一國家形式的質疑,也對我們重新審視和思考今天的民族問題能夠有一些啟示。

(一)因為中國早期的國家思想是「天下思想」,所以中國從初期國家時代就開始形成多民族統一國家的傳統。



先秦時期是中國思想的萌芽期。中國初期的國家構造已經體現了「天下思想」。中國古代的文化制度就是政治制度,「天下思想」就是中華文明的核心內容。「天下思想」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不把「天下」等同、限定於「中國」,在解釋了「中國」在「天下」中所處地位的同時,還規定了周邊民族集團在「天下」體系中的地位。按照正統王朝思想的理解,「天下」從地理上可以分為「九州部分」和「九州之外、四海之內」兩個部分,從方位上可以分為「中國」與「四夷」,而在民族集團的層次上又可以分為「華夏」和蠻、夷、戎、狄。被稱為蠻、夷、戎、狄的異民族集團也被列入「天下」的體系之中,這就是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的起源,也是中國形成多民族統一國家傳統的精神土壤。

中國初期國家社會時期的「天下」實際上是一個「三重的天下」。在這個「天下」的體系中,蠻、夷、戎、狄之所以被設定在最低的地位上,也有他們按照「內」「外」之分處於周邊的原因。「多重型天下」的思想有兩點值得注意的特徵。第一點是在這個「多重型天下」的體系中「四夷」也被看作是必不可缺的一部分,第二點是這個「多重型天下」的體系為蠻、夷、戎、狄進入「中國」提供了可能,因為「多重型天下」的思想擺脫了狹隘的血緣意識,將政治和文化作為劃分的標準。尤其是第一點,即「多民族性」才是「天下」本來的真實面貌、才是正統「天子」的統治正當性和合法性標誌的思想,在多民族統一國家思想的形成和傳承上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

(二)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的思想和傳統,與其說是「中國人」的努力,不如說是「多民族」,甚至是「異民族」集團的創造。

因為「天下思想」以「天」為根據,所以它強調的「天」之「德」不僅適應於構成「天下」主體的「華夏」,也要適應於周邊的蠻、夷、戎、狄。因此,一直主導了中國人國家觀念的「天下思想」,自身本來就具備要求實現多民族國家的因素。

「天下思想」中關於多民族國家、多民族「天下」的思想,不過是忠實地反映了中國從先秦時代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的歷史事實;而構成「天下」的主體民族集團—「華夏」自身,就是在「中國」從部族聯合體社會向初期國家社會過渡的過程中,由眾多的部族和民族集團通過「中原化」和「華夏化」而共同形成的。換言之,不是以多民族共存為前提的「天下思想」帶來了「中國」的多民族性質和「華夏」的多民族來源,而是「中國」的多民族性質和「華夏」的多民族來源帶來了將多民族共存作為前提的「天下思想」。「天下」本來指的就是中國多民族共存的多民族「天下」;而「多民族」性又成為衡量一位「天子」是否具有統治正當性和合法性的標準。這是因為,「天」的概念很有可能就是由那些出身於周邊地區民族集團之後進入中原的、所以更加需要正當性和合法性支持的初期國家的領袖們帶來的。



(三)儒學思想中的「天子唯德」的思想,使異民族集團可以認同漢民族集團出身的統治者,又使漢民族集團可以認同異民族集團出身的統治者,從而保障了多民族統一國家傳統的連續性。

因為「天下思想」以「天」為根據,所以它強調的「天」之「德」,不僅適應於「華夏」,而且適應於包括「夷狄」在內的整個「天下」。「天子」代表「天」對「天下」實行「德治」。因此,中華王朝不能隨意對周邊的民族集團隨意進行軍事侵略,即使訴諸軍事行動,也只限於受到侵略之時,其目的也只在於恢復「天下」秩序,而不在於佔領領土或進行經濟掠奪。這種以「德」服「天下」的思想和行動,是許多周邊民族集團願意進入中華王朝保護傘下的原因。

只有「明德」才可以一統「天下」的思想,同時也是周邊民族集團敢於在「中國」建立中華王朝的理論根據。不以統治者的民族集團出身,而以是否有「德」作為判斷政權合法性的標準,也是許多漢人能夠認同異民族統治者的理由。五胡十六國時代就有為數不少的漢人儒士效忠於胡人政權。因為這些漢人儒士認為胡人政權的統治者甚至比漢人統治者更加能夠實行德治,更加能夠繼承中華文化的優良傳統,所以承認胡人政權為正統的中華王朝。之所以能夠如此判斷胡人政權,無疑是受到了中華傳統的「天下思想」中關於王朝交替的「革命」思想的影響。在漢人士族看來,效忠於新的政權並不是投靠異民族集團,而只不過是順應「天道」,與已經失去「天命」的昏君訣別而已。



五胡十六國時代胡人能夠在「中國」建立起政權一事的意義,不僅僅在於說明中華文化具有吸引周邊民族集團「向化」的魅力,同時還在於說明「中國人」完全可以接受任何能夠體現「天」之「德」的、能夠建立並維護「天下」秩序的政權,而不論其統治者是何民族集團出身。

(四)多民族統一國家的形式之所以能夠超越時間和空間不斷發展,就是因為它在處理民族問題上,表現出一種文化主義的傾向。

中國從初期國家時期起就是一個多民族國家這樣一個重大的客觀事實,促使當時中國人對「民族」產生了一種特殊的認識。中國最初的民族思想,注重的既不是種族,也不是地域,而是以生活方式、生產方式以及以此為基礎形成的行動方式、價值觀為代表的文明方式,先秦時代中國人認識的民族集團,實際上是一種文明共同體。

「華」「夏」,原是生活在「中原」地區,以經營農耕生產為主要經濟形式的人類或民族集團的自稱,來自他們對自己日常從事的農業文明方式的一種認識和概括。華夏稱周邊的民族集團為蠻、夷、戎、狄,原來這些名稱也是來自對對方生產生活方式的認識和概括,本來並不存在歧視的含義。區別某個人和某個民族集團或為「華」「夏」,或為蠻、夷、戎、狄,其首要標準,是看其認同何種文明方式。

以文明方式區別民族共同體的意義在於,它將「民族的」屬性看成是一種可以後天變化的屬性。雖然不同的民族集團最初因為各自生存於不同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中而各自形成了內容不同的文明體系,但是蠻、夷、戎、狄如果接受了「華夏」的文明方式就可以成為「華夏」,而「華夏」如果接受了蠻、夷、戎、狄的文明方式同樣可以變成蠻、夷、戎、狄。「文化」,就是以德教化。在先秦時期的中國人看來,隨著「禮」的獲得或喪失,「中國」與「四夷」,或者說「文明」與「野蠻」的主體就可以發生易位。尤其是蠻、夷、戎、狄,通過後天的學習掌握農業文明社會的「禮」,完全可以成為「華夏」。這種思想,在中國的歷史上留下了巨大的影響。所以,像北魏和清王朝那由蠻、夷、戎、狄建立的「征服王朝」,也能夠被承認是中國的正統王朝;而「中國」,也通過蠻、夷、戎、狄的不斷「中原化」和「華夏化」而呈現出不斷擴大之趨勢。

(五)中國多民族統一國家之所以能夠吸收諸多民族集團並且保持了社會的穩定,主要是因為它採用了一種多重型的結構,並且按照中國周邊各個民族集團在這個「多重型天下」中的地位,賦予它們以相當的權利和義務。

中國從初期國家社會時期就已經形成的「多重型天下」思想,影響了中華王朝時期的帝國構造。由秦和漢王朝開始建立起來的中華帝國的天下體制,具有三重的構造,即中心的「漢人」地域、雖在「中國」領域內但位於周邊地域的由異民族集團實行自治的「內屬國」和完全位於「中國」之外的「外臣國」。而秦王朝和漢王朝開始的這種「多重型帝國構造」或「多重型天下體制模式」,又給後來的王朝提供了一個理想的「天下」模式,例如唐王朝就是受其影響而建立起由中國、羈縻府州和四夷構成的多重型天下體制模式。

「天下思想」,無疑是一種以自我為中心的思想。但是應該注意的是,這個「中心」不是與「四夷」相對的「中國」,而是與包括「中國」在內的全世界相對的「天子」,而「天下」的結合原理是一個以「禮」為中心的文化的結合原理。因為在政治上和文化上,蠻、夷、戎、狄與王朝的距離都更加疏遠,所以在「天下」體系中的地位就要低於「中國」內部的王畿與各諸侯國。但是按照「禮制」,在「天下」體系中的地位不同,各自的權利、義務和對「天子」的服從關係也就不同。

中華王朝對於進入「天下」體系的異民族社會,並不要求它們實行與「中國」同樣的社會制度,也不要求它們立即接受中華文明,同時,並不實行直接的統治。只要它承認王朝的主權,就可以像漢唐那樣在民族社會中建立只象徵中央政府的統治權,但並不具有直接行政權的「都護」「都督」,或像明那樣建立「土司制度」,承認民族集團進行自治的權利,實行間接的統治。在對於周邊民族集團來說中華文明具有強烈的向心力和吸引力、中華王朝具有絕對優勢的時代,這種既能保證中央政府的統治權,又保障周邊民族集團的利益的體制,保障了多民族統一國家的社會穩定。

(六)在「多重型天下體制模式」中,中華王朝儘管對「中國」以外民族集團採取的政策都是以「羈縻」為主,但是對進入「中國」內部的戎狄,則要製造各種條件,形成「漢化」的趨勢,開始「邊疆地區的內地化」和「非漢民族的漢化」的進程,直至最後實現政治和文化制度上的統一,因為這也是根除民族歧視和民族對立的根本方法。

幾乎所有的中華王朝都歡迎周邊民族集團和社會的「中華化」。例如,中國西南部的土司制度,經過元、明、清三個中國歷史上實現了「大一統」的朝代,一共存在了近七百年。它雖然是對異民族集團實行間接統治,帶有「以夷治夷」的性質,但是在土司制度下,中華王朝也積極推動「邊疆地區的內地化」和「非漢民族集團的漢化」。尤其是到了明代,明王朝雖然在替代了元王朝、將西南地區置於自己的統治之下後也繼承了元的土司制度,但在由元王朝打下的基礎上整理和整頓了土司官制,明確了土司及土司地區在帝國秩序中的位置並對其加以各種限制,並最後實行「改土歸流」,將已經具有「漢化」傾向的土司地區變成王朝的直接統治地區,從而徹底實現「邊疆地區的內地化」和「非漢民族集團的漢化」,在「中國」內部實現了政治和文化制度上的統一。引導「中國」內部的異民族集團主動「漢化」,這種趨勢,既是中國傳統的多重型帝國或多重型天下構造思想的具體體現,也是多重型帝國或多重型天下構造能夠安定和得以持續擴大的原因。

清王朝在繼承了明代土司制度的同時,也繼承了明代的改土歸流政策。清王朝實行改土歸流政策,雖然也有強化它對少數民族地區的統治的目的,但是更主要的還是想通過它說明清王朝是中華而非夷狄,具有統治中國的合法性。因此,清王朝否定了漢人出於反清意識而持有的華夷、中外之分的思想,甚至違背中華王朝在以文化為背景推動「夷狄的華夏化」和「周邊的中國化」的傳統,在西南地區以武力手段強行推行了「內地化」和「漢化」,因而清王朝的「改土歸流」政策遇到了強烈的抵抗。但是,一個不可忽視的事實是,當年實行了「改土歸流」的西南地區,正是中國今天社會最為穩定的民族地區。

題圖為電影《阿拉姜色》劇照,來自:豆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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