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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稅改執行在即,中國富豪著急尋求海外信託以保護資產和收入


2019 年將執行的新個稅法,除了將起征點提高至人民幣 5000 元/月、引入了子女教育支出等專項附加扣除項目之外,也涉及針對海外個人和實體的反避稅條款。

儘管政府去年加強外匯資金控制,減少風險較高的海外併購交易,也防止資本外逃,但根據波士頓公司的估計,2018 年中國富豪在海外的財富仍達 1 萬億美元,是 2012 年的 2.6 倍。


新個稅法新增了針對高凈值人群的反避稅規定,引入包括反避稅條款、棄籍清稅、綜合稅制等新內容。這為中國提供了全球徵稅相應的法律依據——在通過新個稅法第二天,9 月 1 日中國啟動「共同申報準則」(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縮寫 CRS),即每年與參與成員共定期申報、交換對方居民在本國金融賬戶信息。

彭博社報道稱,中國許多富豪正著急在新個稅法執行前尋求海外信託以保護資產和收入。一名銀行財富規劃負責人表示,今年下半年以來,對新加坡銀行離岸財富管理計劃感興趣的中國人增長了 35%。

離岸財富管理一般有信託和私人基金,指的是將資產置於第三方受託人所有權下管理,有助於避免高達 20% 的稅收。中國最富有的人早已建立信託,比如 11 月時中國女首富——龍湖地產董事長吳亞軍將公司 43.98% 股權轉入以其女兒名義成立的信託基金。按公告當日的股價計算,吳亞軍轉入的龍湖股權價值約 558 億港元。國際地產資管公司協縱策略管理集團聯合創始人黃立沖當時評論稱,家族信託有避稅和財產保護功效。

啟動 CRS 之前,中國富豪傾向把資產放置在香港和新加坡——而這兩個地區今年 9 月後也開始要向中國當局提交中國居民的金融賬戶信息。


中倫律師事務所駐上海的合伙人和稅務專家 Peter Ni 表示,目前許多高資產人士趕在新稅改前著急建立離岸信託,甚至取消自己的中國戶籍。新個稅法對中國稅務居民做出了新的定義,即中國境內住滿 183 天的個人,以及中國籍、在境外工作但在境內有住所的居民。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駐北京的合伙人 Jason Mi 稱,該公司正在為中國富豪制定解決方案。「他們都很緊張,希望在最後一刻能做點什麼。」

題圖來源:Jonny McKennaonUnsplash,有裁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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