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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帝国,一座沙滩上的堡垒


自从2018年12月1日华为董事会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女士被加拿大非法扣押,这半年以来,美国政府对中国的这家明星企业越来越焦虑,各种打压手段纷至杳来。

2019年5月16日,在美国总统特朗普授权下,美国商务部宣布把华为及其70家附属公司列入“实体名单”,禁止华为在未经特别批准的情况下购买重要的美国技术,并在国家安全的基础上有效地禁止其设备进入美国电信网络。

美国以“国家紧急状态”的名义,全力打压一个中国企业,再次刷新了世界对美国人无耻嘴脸的认知,也让华为这家中国企业一朝变成了举世闻名的世界级企业。

从目前华为企业克制而从容的反映来看,对于今天的困境,华为管理层是有充分预案的,困难是一定会有的,但还不至于到伤筋动骨的程度。作为终端消费者,只能是以后再多支持一下,余下的,相信他们能够妥善应对。 所以,前面都是一些废话。但我接下来要讲的,就绝对不是废话了,甚至于,这个话题基本没有人注意和讨论。

“华为是全体华为员工的华为”,“任正非只有公司1%的股份”,“华为工资高”,“华为公司充满狼性”……为什么华为公司这么奇葩?相信有很多人对华为公司的管理制度很感兴趣,但很少有人能说的明白。华为的企业管理水平非常高,任正非曾经说过:“华为公司什么都不会留下,就剩下管理”。但华为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就连华为自己的员工都不一定能搞明白,就更不用说我们这些外人了。

为了向社会进一步了解华为,让公司的管理更透明,就在今年4月份,华为董事会首席秘书江西生在深圳接受多家外媒采访,开诚布公的回应了外界关于华为股权制度和治理机制的关切问题。(文本超级长,感兴趣的同志可以自己在网络搜索)

在这场记者会上,江西生重点解释了“谁拥有华为?”这个大家都关切的问题,也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进行了系统性梳理。

我仔细的阅读了整篇采访实录,怎么说呢?我感受到了华为公司满满的诚意,但很明显,外媒对此却并不满意,这与偏见和敌意无关,而是因为华为公司的先天不足:

华为公司的股权架构和管理模式无法可依,整个华为帝国,就好像建在沙滩上的城堡。

最新的动态,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两个股东:自然人任正非1.01%股权,华为工会98.99%股权。关于华为工会的内部情况,江西生用三个关键词,为大家点出了其中的权力运作模式:

华为工会:依据我国的工会法成立,名义上隶属于深圳市工会,是华为员工持股的载体和平台。

华为工会委员会:根据工会法要求,由工会内部选举产生的一个管理机构,并不是由上级工会指派,现有7名成员,职责是要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重点是协调员工的劳动关系,关心员工的生活,解决员工生活中的一些困难,这是工会法的要求。

华为员工持股会:代表持股员工行使股东权利的机构,是由持股员工一股一票选举产生的,目前有115个成员,遵循的法律主要是中国的公司法和国家部门的一些关于内部员工持股的管理规定,在深圳市有一个深圳市公司内部员工持股规定。

不知道大家能不能看明白,简单的说,就是一个组织,两套班子。

一方面,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为工会及工会委员会是受深圳市工会领导的,其运营经费是由公司按照薪酬一定的比例缴付,工作职能跟我们印象中的工会没多大区别,没啥存在感。

另一方面,华为工会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其管理机构是持股员工代表会,履行持股员工的股东职责和义务。其资产资金来源是持股员工投资进来的,持股员工投资进工会后,工会再把这个钱投入到控股公司的资本中用于华为公司长远发展。持股员工拥有分红和投票权,但也承担有可能的减值风险。

员工持股工会115人,定期选举董事会,董事会内部还设常务董事、副董事长、董事长,目前董事会17人,常务董事及以上8人,董事长由八人每半年轮值一次。怎么样,这种组织架构,是不是看起来很眼熟?华为有战斗力,不是没有原因的!

这两天刷屏的何总就是董事成员,爱吹牛的余大嘴是八人团成员,孟晚舟女士也是八人团,任正非是董事成员。

看起来是一个不错的权力架构,但问题也出来了!华为最大的权力机构华为员工持股会,它的法律依据只是一个深圳市的地方法律!在《工会法》中,工会的最高权力是工会委员会,员工持股会是不合法的!

当上位法和下位法冲突时,该怎么办?

其实,如果允许员工持股会有在工商局进行独立法人登记的资格,就不会有这样的困境发生了。据说早期是可以的,但现在已被明令禁止。

所以,“华为到底是谁的”?要我说,这就要看《工会法》较不较真了。

一家闻名世界的国际级企业,竟然其公司权力基础面临这样的困境,这不得不说是一个莫大的讽刺。

后记:

一、在经典的共产主义理论中,劳(无产阶级)资(资产阶级)关系是天然对立、矛盾不可调和的,但当几万名员工成为一家企业的主人这种情况出现时呢?经典共产主义并没有给出解决的方案。我们的相关理论研究者是否敢于进行理论创新呢?

二、《工会法》就是在经典共产主义理论下成文的。“华为模式”并非华为独有,也并非中国独有,华为只是把这种模式做到了极致。尽快从根本上修改《工会法》,让法律成为我国企业成长的助力,落实依法治国,这是当务之急。

三、“华为模式”也给共产主义者提供了一个新的问题:化解阶级矛盾,会不会有另外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