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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 托卡马克之冠】

这次巴黎奥运会,作为传统竞技体育大国,中国派遣了包括405名运动员在内的庞大代表团。奥运成绩陆续出炉,有好有坏,不过本文打算把视线从运动员们身上挪开,谈一谈那些身处赛事之内、但在赛场之外的特殊群体——裁判。

此次巴黎奥运会中,曾多次代表中国队出战奥运并屡屡夺冠的“跳水女皇”郭晶晶,以跳水项目裁判长的身份回到赛场,对国人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惊喜。

郭晶晶在巴黎奥运会跳水比赛现场图自社交媒体

实际上,除了郭晶晶,还有多名中国裁判也加入本届奥运会国际裁判团,为比赛的公平公正保驾护航。例如:

在1996年亚特兰大奥运会中为中国队夺得银牌的排球国手王子凌,成为巴黎奥运会排球赛事18人国际裁判团中的一员,同时也是中国排球协会唯一一名入选的裁判。

乒乓球运动员朱玲,是乒乓球赛事20人国际裁判代表团中的一员。她是我国乒坛目前唯一一位同时具备国际级裁判长和国际金牌裁判双料资格的“金哨裁判”,同样也是该赛事中唯一的中国裁判,这是她首次参加奥运赛事。

我国柔道运动员张光玥,参与柔道赛事执裁。这是中国裁判首次在奥运会的柔道赛事中亮相,而她同时还是中国第一位女性柔道专业裁判员。

施启蓉,继上一届东京奥运会之后,在此次巴黎奥运会三人制篮球赛事中再次获选执裁,成为为数不多的多次执裁奥运会的中国裁判。

中国水球项目国际裁判张亮,也被选中参与巴黎奥运会的裁判工作。值得指出的是,水球运动发源于欧洲,是欧洲国家的传统强项,因此国际水球赛事的裁判圈基本上是欧洲裁判的自留地;张亮是中国水球运动员出身,能打破欧洲国家裁判对该领域的垄断,还连续两次执裁奥运赛事,足见其业务水平是何等过硬,他也因此被视作中国水球项目裁判员中的“独苗”。

还有中国第一个滑板项目的国际裁判田军。滑板作为一个新兴体育项目,在巴黎奥运会属于第二次亮相奥运舞台。田军是中国第一批滑手,本届奥运会执裁滑板街式项目比赛。

参与巴黎奥运会执裁的中国裁判看似不少,但考虑到奥运赛事的庞大体量和项目类别的多样性,相信各位读者也能多多少少感受到一点:中国在巴黎奥运会的裁判工作中参与力度并不高,对奥运项目的覆盖率也较为有限。和规模可观、实力雄厚的运动员队伍相比,中国的裁判队伍显得人丁稀落。

这次若不是郭晶晶执裁跳水赛事引发关注,恐怕极少有国人会把注意力投放到我国的裁判员队伍这个至关重要的群体身上。

中国是一个对国际赛事参与度极高的体育大国,竞技水平也非常之高,以中国在竞技体育领域的地位而言,中国的裁判事业完全应该在奥运会等国际体育赛事中占据更加广阔的一席之地。

实际上中国参与奥运会裁判工作的历史并不算短,甚至在奥运会的历史上具有部分开创性的贡献。

如1936年,第十一届奥运会在德国柏林开幕。这届奥运有个特殊之处:篮球比赛首次作为正式项目,进入奥运会。当时浙江大学体育系的主任舒鸿,以中国篮球队教练、中国篮球队队医和柏林奥运会男子篮球赛裁判三重身份参加此届奥运会,并在篮球决赛中担任临场裁判。

舒鸿所在的第十一届奥运会代表团抵达柏林火车站。

这场决赛在加拿大队和美国队之间打响。当时因为篮球运动尚不成熟,决赛放在用网球场临时改建而成的室外场地。比赛进行时下起了雨,下半场雨势越来越大,舒鸿的眼镜在比赛中意外破损,但他依然顶着大雨,戴着破眼镜,以机敏的反应和公正的执法,为篮球赛在奥运舞台上的首次亮相献上了一场精彩的执裁。舒鸿凭借在比赛中精准的判罚,被业内誉为“奥运篮球第一哨”。

中国的奥运裁判事业似乎与篮球有着某种奇妙的因缘。中国的第一位奥运女裁判彭玲,也是篮球运动裁判员。

彭玲受父亲的影响热爱体育,考上了北京体育大学学习篮球,受伤后就跟着老师做裁判,从此走上了裁判之路,成为国家级裁判员,并执裁过CBA和世界女篮锦标赛等大型赛事。在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上,经中国篮协推荐,她被奥委会确定为篮球裁判团的一员,由此成为中国第一位奥运赛事的女裁判。

除了以上两位颇具开创性的裁判员之外,中国裁判队伍还凭借过硬的职业素养和出色的专业技能诞生过世界级的顶级裁判。

例如,连续执裁四届冬奥会的短道速滑项目裁判员边维华,他是中国第一位冬奥会裁判员,也是中国执裁奥运赛事次数最多的裁判员——执裁过2002年盐湖城冬奥会、2006年都灵冬奥会和2010年温哥华冬奥会,并在2022年北京冬奥会中担任短道速滑项目计时长,在世界冰雪运动裁判界享有盛誉。

冰雪运动并非中国传统强项,但依然诞生出了边维华这样的顶尖裁判,可见中国体育界是完全具备培养出世界级裁判的能力的。

公平公正是体育竞技的生命线,而裁判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经常能决定体育赛事的走向。

职业体育是一条年龄要求非常严格残酷的道路,站上奥运舞台对于许多运动员来说,是职业生涯中为数不多的几次重大机遇期,它足以改变他们未来的命运。而如果国际裁判群体的人员构成过于单一,集中在少数传统体育强国或者发达国家手中,那么难免会导致判罚结果的权威性受损。

尤其是一些主观打分的项目,如体操,原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主任高健就曾说过,“运动员动作完成的质量和难度不相上下,输赢全在裁判手里,说你输了就是输了,越看录像越能挑出毛病,再完美的表现也可以用慢镜头找出要扣分的细节。”

有一个例子可能是对这叙述的最生动诠释:在东京奥运会男子体操全能决赛中,日本选手桥本大辉在跳马项目中出现一条腿出界的失误,依旧获得14.7高分,拿下金牌,而中国运动员肖若腾发挥堪称完美,却低了0.4分——国际体联说你输了就是输了,说他赢了就是赢了。

说到这,笔者不由想到国际田联对美国的“在意”和“配合”。

里约奥运会田径女子4×100米接力预赛,美国队由于第二棒和第三棒交接棒失误导致成绩排名小组末尾。她们赛后申述表示,巴西队员对美国队第二棒进行了干扰,要求重赛。结果,获得了仲裁的批准,不仅重赛,还是单独重赛,最终挤掉此前小组排名第8的中国队进入决赛,最后获得冠军。

美国申诉,称被巴西队第三棒影响,导致运动员失去重心未能完成交棒。

美国队单独重跑,史无前例……

而在5年后的东京奥运会上,类似事情再次上演。在4×400米混合接力的第一轮比赛中,美国队因二棒选手在接力时没有在规定的接棒站位区,严重违反了规则,被取消了比赛资格。赛后美国队提起申诉,称是一名现场官员让该运动员站在了错误位置。结果,申诉成功,更甚的是,这次连重赛都免了,直接进决赛。

如果这两件事发生在田径强国美国之外的其他国家运动员身上,他们是否可以拥有重赛的权利?恐怕只能自认倒霉。

有鉴于此,中国不光要注重体育竞技水平的提升,还应进一步加强国际裁判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具备较高业务水平、较强专业素养、本土出身的国际裁判,尽量增加中国裁判在国际体育赛事中的项目覆盖率,尽可能地增加中国裁判界在世界体育赛事中的话语权。

而从具体实践路径来看,因为“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有权选择仲裁员、裁判员和其他技术人员,有权制订裁决规则和时间规则、制定各种标准、查证最终结果和排名”,因此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是鼓励更多中国运动员积极投身国际体育组织工作,争取从根源上推动比赛的公平公正。

需要再次强调的是,我们不是不信任其他国家的国际裁判的执裁素养;“独木不成林,一花不是春”,我们是希望打破个别赛事项目中裁判群体国籍来源过于单一的现状,使得“国际裁判”群体变得名副其实。

正如笔者在东京奥运会期间撰写的《这次东京奥运会也给中国上了沉重的一课》一文文末所言:

“我们争取在规则制定、理解上掌握话语权,不是为了借此偏袒、庇护己方,而是尽可能地阻止他者借此谋求不合规的优势。

奥林匹克赛场可以展示激情,可以表达失意,但不能也不应容忍本不该有的委屈。”

向国际体育赛事输送更多优秀专业的裁判,向国际体育组织输送更多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很大程度上也是中国在践行反抗体育霸权、维护国际道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