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T议题一路热炒,林佳龙一上任,便煞有介事地带大批人马前往视察,痛斥这是骗局,还罗列了「五大缺失」。隔年市府启动「调查」,直指其中有弊案,还送廉政署和台中地检署调查,并宣称六成民众认为其中有弊,完全做足了姿态。
然而,去年二月,台中地检署以「查无不法」签结。今年三月,监院纠正台中市府,认为市府贸然将系统废止有缺失。如此,先后给林市府两记耳光。这次仲裁结果,已经是林佳龙在此案里挨的第三记巴掌了。
根据台湾营建协会的仲裁,林市府有「故意不验收」、「故意关闭系统设备」和「故意放任设备损坏」的「三故意」。市府则称,将在「原契约金额范围内与厂商继续协商」。意即,除了已付的三.二亿,这一.八亿市府也将照付。若其中有弊,市府岂能认赔杀出?市府还说,废止BRT促成捷运蓝线系统核定。这说法,就像小偷夸耀自己改善了保全系统一样,大言不惭,却遮不了羞。
这结果,只证明当初痛打BRT只是选战奥步,而这个奥步的五亿代价,结果还是百姓埋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