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一位出纳,2026年6月25日早上7点21分左右打完卡,在公司食堂打好早饭、端着餐盘走向餐桌时摔倒。饭还没端稳,人已经倒在地上。医院诊断是腰椎和尾椎骨折,体内打了6根钢针,住院约两个月,医药费花了大约2.5万元。公司配合申报工伤,10月中旬,合川区人社局下达了不予认定决定。
这事11月3日经极目新闻报道后迅速传开。家属不认可,准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当地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回应:重庆全市有统一意见,企业食堂早餐、晚餐期间受伤目前都没纳入工伤认定,只有午餐纳入;理由是中午吃完还要继续下午的班,早餐则可在家、在外或食堂自由选择。
认定看什么,不看这顿叫早还是午
国家规定的工伤情形,核心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几条是否对得上,以及工作前后在场所内做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收尾性劳动时受伤。条例条文里没有把早、中、晚写成三套标准。
食堂算不算工作场所?不少认定和复议会把单位自己管的附属就餐区,看成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人社部2025年《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三)》也写过:工作期间在合理场所内,因解决吃饭、喝水这类必需的基本生理需要受伤,可归入「因工作原因」,但完全因个人原因的除外。意见并没有把「生理需要」锁死在午餐一顿。
重庆本地也不是一边倒。涪陵区曾有员工早餐后进入生产区、随即打卡,楼梯间崴脚骨折,被认定为工伤,区政府复议维持;渝中区另有食堂洗碗滑倒骨折,不予认定且复议维持。合川这起,仍以当地认定为准,家属若不服,依法走复议或诉讼。
早餐为啥常被卡住
卡点通常不在「摔没摔」,而在三点:当时算不算工作时间前后;食堂是否被认作单位管控场所;就餐与上岗衔接紧不紧。打完卡马上上岗、就餐明显是为了撑住当天班次,和提前很久来食堂闲坐,论证难度不一样。当地用「午餐算、早餐不算」作内部尺度,律师多认为条例未作餐次区分,最终仍要回到要件审查,各地把握会有出入。
出事之后先留什么
第一时间叫同事或保安见证,能拍照就拍现场地面、餐盘位置、监控方位;保留打卡记录、排班、食堂收费或餐卡流水、病历与费用清单。单位该报的尽快报;个人也可在法定期限内自行申请。收到不予认定决定后,注意决定书上的复议、诉讼期限,材料按期交,别只在朋友圈争论「应不应该算」。
常见误会也要拆开:不是「人在公司摔了就一定算」;也不是「早餐绝对不算」。上下班途中另有交通事故那一套规则,跟食堂就餐不是同一条。别把单位口头承诺当认定书;也别因为当地口径偏严,就把证据和期限一起耽误掉。
合川这起医疗费已经摆在桌上。对普通人更要紧的,是把时间、地点、就餐与上岗的衔接留清楚,再按当地程序走完该走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