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简书简述

  • 欧阳锋的嫂子,会不会是李莫愁与小龙女的师父?

    欧阳锋的嫂子,会不会是李莫愁与小龙女的师父?

    欧阳锋在《射雕英雄传》中是重要人物,在《神雕侠侣》中分量要轻些,但也绝非可有可无之人。我们今天单说欧阳锋与女人的故事。

    首先可以确认,欧阳锋绝非不近女色之人,甚至,他还颇为好色。证据有二:一是其子欧阳克广有姬妾(从西域到北京,欧阳克偕二十四名白衣姬妾同行,甚是扎眼),欧阳锋并不反对;二是去桃花岛求亲时,欧阳锋带了一堆美女要送给黄药师,书中是这么说的——

    欧阳锋笑道:“这三十二名处女,是兄弟派人到各地采购来的,当作一点微礼,送给老友。……只是西域鄙女,论颜色是远远不及江南佳丽的了。”黄药师道:“兄弟素来不喜此道,自先室亡故,更视天下如粪土。锋兄厚礼,不敢拜领。”欧阳锋笑道:“聊作视听之娱,以遣永日,亦复何伤?”

    黄蓉看那些女子都是肤色白析,身材高大,或金发碧眼,或高鼻深目,果然和中土女子大不相同。但容貌艳丽,姿态妖媚,亦自动人。

    欧阳锋手掌击了三下,八名女子取出乐器,弹奏了起来,余下二十四人翻翻起舞。……这时众女舞得更加急了,媚态百出,变幻多端,跟着双手虚抚胸臀,作出宽衣解带、投怀送抱的诸般姿态。

    通过这些描写看,欧阳锋不但四处物色美女,而且亲加调教——非好色之人,不会有这样的“雅兴”吧?

    欧阳锋的嫂子,会不会是李莫愁与小龙女的师父?

    既然欧阳锋是个逐色之人,那他一生曾与哪些女人有瓜葛?

    大家都熟悉的,是欧阳锋与其嫂有私情,欧阳克便是二人所生。可惜书中对此语焉不详,我们只知道,欧阳锋对这个独子颇为爱重,曾奔赴万里,放低身态向黄药师为其求婚;而欧阳锋后来之所以变得疯魔,虽因黄蓉的言语缠斗而起,但通过此后他定要杨过叫爸爸,而且对其舐犊情深看,欧阳克的死亡对欧阳锋的刺激是深重的。

    由这些也可知,欧阳锋对欧阳克的母亲,亦即其嫂,定也是颇为爱重的。

    除了其嫂,欧阳锋还与三个著名的女人有瓜葛。

    第一个是瑛姑。

    《射雕英雄传》中,一灯大师曾分析,因他不肯出手相帮疗伤,瑛姑与周伯通之子终于死于裘千仞之毒掌,瑛姑因此有一段奇遇——

    “她当日离开大理,心怀怨愤,定然遍访江湖好手,意欲学艺以求报仇,由此而和欧阳锋相遇。那欧阳锋得悉了她的心意,想必代她筹划了这个方策,绘了这图(尸毗王割肉舍身救鸽故事)给她。”

    关于欧阳锋与瑛姑的相逢与交往,书中也只写了这些。但仔细想来,以欧阳锋的为人,他虽欲借瑛姑之手耗费一灯功力以达到自己称雄武林的目的,但也未必便会轻易信任和帮助瑛姑,二人定是有一段过从甚密的交往。

    当然,这并非说欧阳锋与瑛姑就一定有什么男女苟且之事,只是说二人的交往定也并非泛泛。

    欧阳锋的嫂子,会不会是李莫愁与小龙女的师父?

    与欧阳锋有瓜葛的另两个女人是李莫愁及其师父。

    《神雕侠侣》中,小龙女与杨过成婚时,曾说过这样一件事——

    小龙女道:“师父深居古墓,极少出外,有一年师姐在外面闯了祸,逃回终南山来,师父出墓接应,竟中了敌人的暗算。师父虽然吃了亏,还是把师姐接了回来,也就算了,不再去和那恶人计较,岂知那恶人得寸进尺,隔不多久,便在墓外叫嚷挑战,后来更强攻入墓,师父抵挡不住,险些便要放断龙石与他同归于尽,幸得在危急之际发动机关,又突然发出金针。那恶人猝不及防,为金针所伤,麻痒难当,师父乘势点了他的穴道,制得他动弹不得,岂知师姐竟偷偷解了他的穴道。那恶人突起发难,师父才中了他的毒手。”

    小龙女道:“孙婆婆说,打伤我师父的,一定是西毒欧阳锋。她说世上能伤得我师父的人寥寥无几,只有欧阳锋是出名的坏人。我师父至死都不肯说那恶人的名字。孙婆婆问她:‘是不是欧阳锋,是不是欧阳锋?’师父总是摇头,微笑了一下,便此断气了。”

    杨过道:“我义父被师祖点了穴道,不是李莫愁解的,其实当时师祖没有点中!”小龙女道:“没有点中?不会的。师父的点穴手断高明得很。”杨过道:“我义父有一门天下独二的奇妙武功,全身经脉能够逆行。经脉一逆,所有穴道尽皆移位,点中了也变成点不中。”

    通过上面的情节,可知欧阳锋与李莫愁及其师父是有一定瓜葛的。

    欧阳锋的嫂子,会不会是李莫愁与小龙女的师父?

    先说欧阳锋与李莫愁。

    这一老一少未必便有什么较深交往,因为李莫愁一生痴情于陆展元,于他人他事并无多少想法。她被欧阳锋追杀,可能只是其行走江湖、滥杀无辜时惹到了他。

    再说欧阳锋与李莫愁小龙女的师父。

    关于这位林朝英的弟子,书中一直语焉不详,颇为神秘。

    有一种脑洞大开的说法是:李莫愁小龙女的师父是欧阳锋的旧相识,或者干脆就是曾与之私通的嫂子。理由有二:

    一、欧阳锋追踪李莫愁却不下杀手,是从她身上某些方面(譬如武功)看到了其嫂的痕迹,于是一路追踪到古墓,为的便是与其嫂相见。在被拒绝后,欧阳锋便强攻古墓,终至为金针所伤。

    二、李莫愁的师父虽为欧阳锋打伤,却始终不肯说出“那恶人的名字”,甚至在临死前还“微笑了一下”。这一细节很可疑,她至死不说欧阳锋之名,只怕不是为避免后代冤冤相报那么简单,想来,她不光认识欧阳锋,而且与其有难以言说的往事。

    当然,说李莫愁师父便是欧阳锋嫂子,有个破绽是:《神雕侠侣》中显示,这女子十四五岁便在古墓中侍奉林朝英了,后来何以会出古墓而嫁到西域?

    关于这一点,网上又有个说法是:林朝英为帮王重阳对付心腹大患欧阳锋,派女弟子卧底欧阳家,爱上欧阳锋,却嫁给其兄,以造成兄弟俩的裂痕,终至二人以死相拼,欧阳锋杀兄夺嫂,欧阳家的势力由此大损……

    这一说法,不仅是脑洞大开,简直是匪夷所思,转述来与大家交流。

    欧阳锋的嫂子,会不会是李莫愁与小龙女的师父?

    以上便是欧阳锋与生命中几个女人的故事。简单总结一下就是:

    一、欧阳锋与瑛姑有共同的敌人一灯大师,于是二人曾在某个时间段结为利益共同体,过从甚密;

    二、欧阳锋与其嫂有私情,但书中关于此事及此女人并无正面描述;

    三、欧阳锋的嫂子很可能便是林朝英的传人、李莫愁小龙女的师父,欧阳锋通过追踪李莫愁寻找到她,二人却没能重新回到过去……

  •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作为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名声实在太大,加上各种影视剧的改版,《西游记》成为了家喻户晓的神话小说。所以说起神话小说,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西游记》,西游记成书于成书于16世纪中叶,明代嘉靖与万历之间。这个时间段正是朝廷权力斗争最激烈的时候,而《西游记》里有许多情节隐射了当时的朝政,这也让《西游记》的内涵得到进一步的升华。

    但是中华上下五千年,有数不尽书的神话故事,所以也诞生了不少精彩绝伦的神话小说。除了《西游记》,以下这些神话小说也值得一读。

    《山海经》

    《山海经》是先秦古籍,具体的成书时间和作者都不详,《山海经》是一部富于神话传说的最古老的地理书。虽然《山海经》主要是记录古代地理、物产、神话、巫术、宗教等,也包括古史、医药、民俗、民族等方面的内容,但是里面也记录了许多古代神话故事,几乎囊括了远古的神话故事,包括《女娲补天》、《精卫填海》、《夸父逐日》和《大禹治水》等等。

    《山海经》里面记录了许多神乎其神的故事,也有许多神兽,包括凤凰、鲲鹏、九尾狐等等,还有去年张艺谋导演的大片《长城》,里面怪兽饕餮就是出自《山海经》。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山海经

    《搜神记》

    《搜神记》是一部记录古代民间传说中神奇怪异故事的小说集,作者是东晋的史学家干宝。《搜神记》内容十分丰富,有谶纬神学、有神仙变幻,有精灵物怪,有妖祥卜梦,还有人神、人鬼的爱情故事等。

    《搜神记》最有名的故事应该就是《董永》和《干将莫邪》,前者是凄美的人神之恋,后者是奇幻的复仇故事。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搜神记

    《封神演义》

    《封神演义》和《镜花缘》、《聊斋志异》、《济公传》合称中国古代四大神怪小说。《封神演义》是明代道士许仲琳(一说为陆西星)所著的神魔小说。主要以姜子牙辅佐周室(周文王、周武王)讨伐商纣的历史为背景,描写了昆仑山元始天尊为代表的阐教、东海蓬莱岛通天教主为代表截教诸仙斗智斗勇、破阵斩将封神的故事。

    《封神演义》跟《西游记》一样是章回体小说,小说的故事结构宏大,里面许多情节也成为了典故,比如《哪吒闹海》、《姜太公钓鱼》等。《封神演义》故事发生在《西游记》之前,里面的很多人物形象在《西游记》里面也有出现。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封神演义

    《聊斋志异》

    《聊斋志异》简称《聊斋》,俗名《鬼狐传》,是中国清朝著名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文言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的篇幅都不长,有的篇幅仅有一两百字,但是也可以将完整一个故事。据称,蒲松龄为了写《聊斋志异》,在他的家乡柳泉旁边摆茶摊,请过路人讲奇异的故事,讲完了回家加工,就成了《聊斋志异》。所以里面的故事又长又短,故事也有优有劣。

    《聊斋》塑造了许多的鬼怪和狐仙的形象,最有名的莫过于《聂小倩》。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聊斋志异

    《济公传》

    《济公传》主要讲述济公济困扶危,惩治强梁,与为富不仁者作对的故事。叙济公原名李修缘,系“罗汉转世”,二十七岁出家灵隐寺。他不戒酒肉,佯狂似颠,故称济颠,曾治愈宰相秦熹之子病,为秦子之替修。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济公传

    《镜花缘》

    《镜花缘》,是清代文人李汝珍所作的长篇小说。该书前半部分描写了唐敖、多九公等人乘船在海外游历的故事,包括他们在女儿国、君子国、无肠国等国的经历史。后半部写了武则天科举选才女,由百花仙子托生的唐小山及其他各花仙子托生的一百位才女考中,并在朝中有所作为的故事。其神幻诙谐的创作手法数经据典,奇妙地勾画出一幅绚丽斑斓的天轮彩图。

    《镜花缘》相比其它神话小说名气小很多,但是并不说明它的故事不精彩。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镜花缘

    《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纪晓岚以笔记形式所编写成的文言短篇志怪小说。

    《阅微草堂笔记》主要搜辑各种狐鬼神仙、因果报应、劝善惩恶等当时代前后的流传的乡野怪谭,或亲身所听闻的奇情轶事;在空间地域上,其涵盖的范围则遍及全中国,远至乌鲁木齐、伊宁、滇黔等地。《阅微草堂笔记》的口味略重,看完会发现纪晓岚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人,跟电视剧中的完全不一样。

    除了《西游记》,这些神话志怪小说同样值得一读

    阅微草堂笔记

  • 蓝莲花(23)

    蓝莲花(23)

    图片转自网络

    沈君撇了一眼夸张的桃子说,“你俩互相介绍一下吧。” 桃子大方地伸出手,“我是桃子,沈君死党,很高兴认识你,林风。” 林风倒是有些不好意思,眼前这个女生有些自来熟。明明还不认识,但这架势似乎是认识多年的朋友。林风赶忙也伸过手,慌乱地说了句“幸会”。在此之后,桃子的目光就没离开林风,在桃子眼里,林风是自己的菜,帅气又不失邻家大哥哥的亲切。林风也感觉到旁边一双眼睛总盯着自己,沈君这死党有些打乱了他的方寸,原本自己一肚子的问题想问沈君,可这时,总觉得时机不对,无从问起。只能开始大口嚼着桌上的寿司。

    “他还好吧?”沈君还是没忍住。快一个月没有见到华章了。也没有音讯。林风使劲咽了咽嗓子眼里的寿司,连忙说:“挺好的,就是特别忙,又是项目,又是并购,莲南莲城两边跑。”林风似乎想起什么,“对了,今天去RIM开会,方总知道你辞职,还贼心不死,想让你去他公司呢。你怎么打算,不会一直这么待着吧。”

    桃子听到RIM来劲了。“RIM多牛啊,你知道在美国名牌大学想进RIM都难,福利特别好,每年还有好长的带薪假。员工还有超豪华健身房。” RIM在业界薪资福利确实很有名,很多人都梦想着去RIM工作。林风不高兴了,眼前这桃子和沈君不一样,浑身沾满了金钱的味道。“你知道什么啊,沈君不能去RIM,去哪都不能去RIM。”

    林风嘴巴开始不饶人,沈君没法去RIM,这方总,杜鹃,华章关系还没理清楚,她一脚踏进去,不是淌浑水去了吗?

    桃子不理会他这一套,继续给沈君分析:“咱不看方总,杜鹃和华章的关系,这都是过去式。就看看你的兴趣,以及未来的发展。RIM确实是个不错的选择。做人还是要理性一些,干嘛跟一份好工作过意不去呢?”

    沈君这会觉得桃子的分析有道理,自己在家闷了这么多天。虽然不知道将来会怎么样,也不知道华章是不是和杜鹃已经在一起了。但她确定的是她想要继续好好工作。既然罗奥是回不去了,RIM的工作内容自己又很熟悉,这么长时间和RIM接触,自己也非常喜欢RIM的文化。确实没有拒绝的理由。

    林风看了看身边的桃子,这姑娘虽然微胖,五官还是精致的。可身上的这劲儿,他不喜欢。沈君的性格不会和人争抢,也不知道怎么应对复杂的人际关系,如果去了RIM不是自讨苦吃吗?显然现在桃子的话更让沈君接受。不过看见沈君现在的状态,林风是放心了,她是走出来了,至少去接受一份新工作也会开始一段新生活。桃子看林风没说话,拍了拍他的肩膀。举起了酒杯:“来,咱们喝一个,今天我特别高兴,认识了你,和我心中的白马王子一模一样。”说完,一口气干了杯子里的清酒。

    林风也举起杯子:“别白马王子了,以后大家都是朋友。沈君,你也一起来。”沈君看桃子是真心喜欢林风,这林风招架不住的样子确实可爱。她也举起了杯子,“今天太开心了,我最好的闺蜜,和最好的哥们。敬你们。”林风一副很不愿意自己和桃子扯上关系的样子,干了杯子里的酒。

    桃子拿出了手机,亮闪闪的手机壳很是晃眼。“林风,咱俩加个微信吧。”林风心里不愿意,但还是爽快地拿出了手机。“你是桃花姬?”

    林风看见这个名字一脸诧异。“对,我就是桃花姬,女性养颜美容的桃花姬。”

    沈君不明白两人说的是什么,像是什么暗语。林风解释道:“桃花姬是现在一个很流行的女性自媒体平台,文章多是女性视角,言语犀利,很受年轻女孩子追捧。原来姐是名人啊。”林风故意夸张地说。

    “桃子,这一年不见,你厉害啊。”沈君一边翻看着桃子的公众号,一边啧啧称赞。“这每篇文章的阅读量都十万加,太牛了。”

    “以后咱们没准还要合作呢,现在就有不少品牌找我合作。”桃子说到工作倒是一脸严肃,我们这个平台是很挑的,只有我们自己非常认可的品牌才会合作。

    林风对沈君闺蜜桃子的感觉特别复杂。如果用酒来形容,就像是伏特加。桃子给人带来的冲击和碰撞,让人想敬而远之,但又不自觉地靠近。很长时间,林风都是这种摸不着头脑的感觉。

    在三个人聊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华章此刻正在办公室里加班。罗奥和普古拉的并购已经进入了实质阶段,通过流程再造和新资源的注入,罗奥在战略上实现了完美升级。华章进入罗奥的第五年,他和罗奥都登上了事业的一个巅峰期。

    忙完手里的活,抬眼一看,又是夜深人静了。自从沈君离开公司,华章已经连续一个月加班到深夜。似乎只有这种疯狂的加班才能给自己救赎。他不能去找沈君,刚刚从林风短信里知道沈君一切都好,他心里的负罪感少了一些。

    凌晨,华章打开了公寓的大门。杜鹃还没有睡,在看电视。见华章进来,她起身帮他接过了西服。这曾经是两个人都梦想多年的场景。可多少年之后,梦里的一切如实呈现,却再也回不到当年的心情了。“怎么还没睡?”华章关心道,这种关心像是刻在骨子里。

    “白天睡得太多了。一会就去睡。”杜鹃继续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好,那你早点睡,我先去睡了,明早要早起出差。”说完华章进了小屋子,黑暗的屋子里只剩下杜鹃和无声的电视节目。杜鹃面无表情地盯着电视机,整整一夜。

  • 新手妈妈年度总结

    新手妈妈年度总结

    儿子即满周岁。兵荒马乱的第一年,终于熬过去啦。想着写点什么,供以后翻阅。

    (写了好几天,每天不多空,空下来时已相当困乏)

    全年无休的三百六十多个日夜,是我跑过最考验体力、耐力、情智双商的马拉松。

    以前在医院一周一个夜班,我就觉得熬人得不得了,第二天脸色苍白皮肤生斑啦,补一个白天觉都补不回元气啦,生物钟紊乱啦哎呀呀叫苦不迭。

    生了儿子以后,夜间尿布、安抚、喂奶,天天晚上值夜班。

    不敢睡死,睁只眼闭只眼,脑袋里头装个警铃,任何风吹草动定要赶在一发不可收拾之前,将之平息于星火。省得身边的小祖宗闹不醒我,他能上房揭瓦。

    儿子出生的时候6斤重,不多不少。

    然而小家伙的生长速度极为惊人。

    满月的时候穿衣能穿3月龄的码;百日的时候穿半岁码只不过略显宽松。

    半岁的衣服要买到1岁码;还没满一岁呢又统统换成18月龄码了!

    11个月1周时带去试鞋子,别人家1岁的娃娃穿12、13码鞋,我儿子几个码数试下来终于16码穿进去了……

    出院前,好些来看娃娃的人就给我建议说,不要抱睡,娃一睡着就给他放床,否则以后有得你辛苦。

    我倒是想啊,可我家娃娃放床就醒,睡不沉实,嗷嗷哭。

    我一想吧这么小的娃娃刚从妈妈肚子里跑出来,人生地不熟,可不得抱怀里给点儿安全感吗。一旦他获得足够多的安全感,自然而然就从依赖走向独立了嘛。

    这一抱,整整6个月。

    晚上放床睡OK,白天就不行。于是白天他睡多少我就抱多少,动也不敢动,也不能做别的,我稍微动一点儿对他来说就跟地震了似的,没法儿睡了。

    手麻。脚麻。腰麻。脖子酸。一次连续抱睡三个钟后,手指竟麻了数日,没了正常的感觉。一天重过一天的大小子,扎扎实实压在我的腿上手上,一天好几个钟。

    那真是一段难以言说的日子。一边觉得实在抱不住了,一边又希望他可以多睡一会儿。

    说来也神奇,儿子满6个月的时候,忽然就能放睡了。每次睡一两个钟。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充分建立起安全感的孩子,才会从依赖毅然走向独立吧。

    家里老人各有各的事务,不能专门来帮我带娃。与其请保姆,我更愿意亲力亲为。再三考虑且得到老公支持,产假结束后,我辞职在家做起了全职妈妈。

    我常跟自己说,孩子日日夜夜想跟妈妈黏在一起的时间也就人生头几年,不多久他就会拥有自己的圈子,自己的事务。

    在他最需要妈妈的头几年,妈妈若能伴其左右,对妈妈而言,一定是最宝贵,最纯真,不可复制且一去不回的亲子时光。

    而对孩子来说,其实小孩鲜少会记得人生头三年的事情。然而那三年的时光,他和世界联结的方式,一定会埋进浩瀚的潜意识里,成为他生命的底色。

    理儿是这么个理儿。可真正做起全职妈妈来,你知道最沮丧的是什么吗?

    不是一下多了很多打理孩子的琐碎事,也不是缺觉少眠,而是完全没有了自己的时间。尤其是前面半年。

    晚上孩子睡着以后,我躲进卫生间洗澡。三平米的封闭空间里我与世暂隔绝,重新确认自己。然后快快洗完,孩子随时会醒。

    这种情况在后面半年会稍稍缓和。

    过去我连花都懒得养,现在要养育一个小孩,说不担忧,是不诚实的。并非只要是女人就会带小孩,想必许多新手妈妈都遭遇过十分棘手的时刻。

    母爱是天然的,做母亲却需要学习。这句话我相当认同。

    备孕起,我陆续入手了一些书籍。现在统计下来,刨去儿子的绘本,我拿回家的各色孕产育儿书摞起来至少有一米高……

    记得生完孩子的第二天,我发了个朋友圈,说,希望我们以后相处愉快。

    怎样才能相处愉快呢?

    首先得有基本的了解吧?

    初为人母,我啥都不懂,焦虑又彷徨,只好啃下几十本书练练心法,缓缓压力,实际操练起来也好有个底气。

    以前我以为教养小孩就是要教给他这教给他那教给他很多东西,关键词是“我教”。后来通过阅读和实际观察我发现,关键词应该是“他想”。

    孩子才是他自己的主角。孩子都是自我成长起来的。

    我们经常误以为,小婴儿什么都不懂。

    不。

    饿了尿了不舒服了他会哭;饱了他会松开嘴而不会无节制地吃;时候到了会抬头,会翻身,会坐起,会爬,会扶站,会独立走。能力达不到的时候他会求助大人,但不表示他希望大人过度帮忙反成了阻力。

    如果我们试图教给他或要求他一些事情,除非他已表现出浓厚的兴趣,否则他会报以不耐烦或不搭理。相反,如果他感兴趣的事情遭到了阻止,他会变得愤怒、反抗。

    总之,他希望能够自由自在做他感兴趣的事。无论这个事情是否符合大人的期待。

    婴幼儿是区别于成人的另一种生物,对待他们不能以成人的准则为评判依据。在他们的成长过程中,有的时候,大人不做什么,比做了什么更重要。

    比如吃手这个事情。

    我儿子两个月起就开始把手放进嘴巴里。后来凡是他能拿得到也看得上的东西,玩具呀、纸巾呀、包装盒呀、树叶呀通通都要塞进嘴巴里。

    大人心里难免要打鼓:这得有多少细菌呀?甚至有人劝告说,千万要阻止他吃手,否则长大到几岁十几岁甚至几十岁都戒不掉,说得人甚是胆战心惊。

    但是全世界的婴儿几乎都会吃手。难道吃手真的毫无意义吗?还是说,我们习惯了用成人的准则去评价他们的作为,才让一切看起来不符合规矩呢?

    其实吃手是件好事儿。可以说是婴儿智能发展的外在体现。孩子自我成长的内在需求驱使他这么做。有人比喻说,婴儿每发展出一项技能时内心的喜悦,不亚于人类登上月球。

    小宝宝历经千辛万苦,把手准确无误地塞进嘴里,这一举动完成了手眼协调。

    通过吃手,宝宝发现了手的存在,发现了每个手指的独立与联系,继而唤醒手的功能。吃脚也是这个道理。

    至于把各种玩意儿塞进嘴里,不是因为他饿了,而是因为他在“工作”。

    宝宝拿到一个物件,会用眼睛看一看,用手摸一摸,扔一扔,再放到嘴巴里啃一啃,这才完成了对一个物品的认知。

    这种探索性的“工作”,对宝宝来说很重要。如果被大人贸然阻止,就跟你打游戏打到难舍难分被你老婆关了机,你刷剧刷到情难自已被你老公关了机,内心的痛苦是一个样的。

    压抑的需求在他成长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卷土重来,我想这才是某些小孩长大后仍“戒不掉”吃手的真正原因吧。

    了解到这层原理,我基本上就由着他吃手吃各种玩意儿了。大不了多洗几遍手,大不了多洗几遍玩具。真遇到断然不能放嘴里的东西,我会拿别的玩意儿吸引他的注意力,他自会放弃手里的东西。

    多观察,少插手,这是我总结出来的育儿理念。

    有段时间儿子就爱扔东西,管它是什么拿到手就往地上扔。桌上沙发上的东西也全都拨拉到地上。我就把易碎的东西收起来,其他的都给他扔,扔了我还给他捡回去
    ,他十分享受这个游戏。

    当他会爬的时候,他就自个儿把乒乓球或塑料杯扔出去,再爬过去捡起来,再扔出去,再捡,如此可以玩很久。

    再有段时间他迷上了开抽屉,开柜门,噼噼啪啪开了又关关了又开,还把抽屉里柜子里的东西都掏出来。我也由着他,只在一边看护以免夹到手。

    没过多久,在他把抽屉的东西都扔出去之后,竟然又自发地一个个放回抽屉里去!

    与比同时,他还很乐意把散在的积木和玩具一个个放进果盆里!之前我尝试教过一两次把东西放进容器里,那时他并不在意。我便觉得应该是时侯未到,再等等。

    没想到他自个儿玩着玩着不觉在游戏中升级了技能。

    根据这些观察,我判断儿子已经初步萌发空间感,就把那套他扔着玩了很久的套杯拿过来,给他示范如何把小杯子套进大杯子里。

    小家伙很感兴趣,刚开始要徘徊一阵子才能把杯子套进去,他表现得十分雀跃,跟进球了似的。如果套不进,他就会沮丧,生气,把杯子扔掉。

    由于对整个手臂的精细控制能力稍弱,加上对大小的概念尚且模糊,有一半时候这项活动都以把杯子扔掉告终。

    但是儿子每天都饶有兴趣地玩这套杯子,一大早起床来套一套,吃饱饭来套一套,睡觉前还来套一套。

    随着时日推进,加之他积极爬地强化了对手臂的控制力,现在他玩起套杯来,成功率已经大大提高。而且还从单手操作发展到了双手协作,一手拿大杯,一手拿小杯,啪,套进去。

    我趁热打铁,鼓励他喝奶前自己开瓶盖,喝完奶自己盖瓶盖,那种带盖子的饭碗也给他玩,他都觉得很有乐趣,而且要把盖子盖到严丝合缝才满意。

    有几次我观察到儿子尝试把积木放在电视机屏幕上,积木落下来了;他又把积木放在墙壁上,积木又掉下来了;他把积木放在桌面,积木稳稳地待在了桌面;他把积木放在落地扇的底座上,积木也待住了。他觉得非常神奇。

    于是我觉得可以尝试引进叠高的概念了,就拿来几块软积木叠高给他看。

    他有点儿兴趣,但叠得很随意,有时把棱跟面叠在一起,有时把角跟面叠在一起,还没有意识到面与面叠在一起才能把积木叠高,因而失败的次数较多。偶然叠起来了,便惊喜不已。

    我也没说什么,就旁观。他迟早会发现物体的空间规律,而在这之前的充分探索与思考的过程,不是比直接教会他一个结果重要得多了吗。

    果然不多日,儿子已能稳妥叠高3块积木。

    国外有一项认知测试,其中一道试题就是叠高积木。一岁半的孩子以叠高3块积木为合格。儿子不到一岁,已经做到了。

    养孩子好比养花,或者种树。你不会去教一朵花如何绽放,也不会去教一棵树如何结果。但你会给花浇浇水,给树施施肥,锄锄杂草松松土,调节温度和湿度。

    如此,花自开放,树自成材。

    养育孩子同理。

    孩子是自发成长起来的。给他营造一个适宜的环境,自由的环境,他身上的美好品质比如求知,比如专注,比如勇敢,比如友善等等,会像开花结果一样自然表现出来。

    儿子爬得比较晚,将满9个月的时候才真正开始四点爬行。他很珍惜这项能让自己自由移动的技能,每天爬个不停。

    家里客厅和餐厅之间有两级窄台阶,儿子刚会爬几日,自己就窜上台阶去了。我见他如此有勇,也不拦他,只跟随其后,做好随时接住他的准备。

    等他爬上台阶比较顺利了,我便拿个玩具在下面鼓励他爬下来。儿子也不怕,不假思索就俯身爬下,他把手全都支到台阶下面,再把腿落下来。

    这种方法容易磕到头,但他乐此不疲。后来果真磕了一回,儿子并没有就此畏缩,反而摸索出另一个更安全的爬下台阶的方法。

    我见他如此热爱攀爬,索性每天带他去公园爬台阶。

    公园的台阶每一层有十几级,每级都比较宽。儿子爬台阶喜欢给自己加戏,从上面扔一个杯子下去,看它一级一级滚落停定,再爬下去捡杯子。然后又把杯子带上来。

    晨练的爷爷奶奶见到如此精神抖擞的娃娃,都忍不住过来逗他几句。小朋友也乐意过来找他玩儿。儿子都大方回应。

    其实他小时候有段时间特别认生,不熟悉的人靠近一些他就哭,更不用说跟别人好好玩耍了。亲戚朋友跟我说,你得让孩子多跟人玩儿,你看他多胆小。

    我不以为然。认为这只是一个过渡阶段。

    孩子认生的时候我就把他抱开,让他感到安心。或者我会告诉对方,小孩正处在认生期,你不必特地理会他,他在一旁看见大人聊得开心,自然就会放下防备了,到时候你再跟他示好。

    我不勉强他跟外人接触。相反,我会非常照顾他认生期的心理和情绪。

    儿子并没有像别人说的那样变得胆小,现在他可会撩人说话呢。出门经过门卫处,他就盯着门卫发出嗯嗯嗯的声音,门卫大叔觉得好笑便跟他打招呼,儿子就报以咧嘴笑。

    怀孕的时候我买了几盒识图卡片。当儿子能坐起来的时候,我就把卡片拿出来给他玩。他倒是挺喜欢这些五颜六色的卡片,有时放在嘴里咬,有时扔着玩。

    我试过跟他讲卡片上的图案是什么,他待不到一分钟就玩别的去了。我就此作罢。只给他讲他感兴趣的生活中出现的事物。

    过了几个月,儿子开始扶站啦。这套卡片又开发了新的玩法――儿子扶着床边的围栏蹲下去捡一张卡片,再站起来扔到栏杆外面,一套卡片够他扔好一会儿了。顺便还练习了蹲下站起。

    十分出乎我意料的是,某一天,儿子拿起卡片的时候,正儿八经地把图案(一面图案一面文字)那一面翻过来看清楚,再看向我的眼睛,嗯?嗯?嗯?喉咙发出声音。

    他在问我那是什么!

    我试探性地告诉他那是什么。

    他遂放下卡片,又拿起另一张,同样看清楚了之后又看向我,嗯?嗯?嗯?

    我又告诉他那是什么。

    如比进行多次。

    从此每晚睡前他都会拿来一堆卡片跟我做识图游戏,直到他心满意足为止。

    小孩的自我成长真是令人惊叹啊。

    我们谈家庭教育,家庭教育是什么?我看过一篇标题取得很惊悚的爆款文章,“你在孩子身上偷的懒,都会变成最深的遗憾”。听起来像是不拿起刻刀狠狠雕琢孩子的父母最后都会悔不当初。

    后来李松蔚写了一篇文章名为“你在孩子身上花的每分力气,都有可能变成最深的遗憾”给予正面回击。

    做父母到底是要花心思的。但是这份心思不应花在雕琢孩子身上,而应花在雕琢环境上。

    每个孩子都自带蓝图临世,仿佛种子破了土,生根发芽长叶开花。种子内部已经蕴涵了它要成长的全部信息,而如何提供一个自由、适宜的环境让它充分表达、生长,这是如照料种子一般照料孩子成长的父母最应该思考的问题。

    我也在并将持续思考这个问题。

    以上。

  • 一个人,你孤独吗

    一个人,你孤独吗

    网上热传一个贴子,是孤独的十个层级:

    一等孤独:一个人逛超市

    二等孤独:一个人上快餐厅

    三等孤独:一个人上咖啡厅

    四等孤独:一个人上电影院

    五等孤独:一个人吃火锅

    六等孤独:一个人去上海

    七等孤独:一个人去游乐场

    八等孤独:一个人去KTV

    九等孤独:一个人搬家

    十等孤独:一个人做手术

    我感觉所有的孤独是分不出层次的,因为都是一个人,一个人喝咖啡未必比一个人做手术好多少,孤独的心,汹涌的海是一样的孤独。

    一个人,你孤独吗

    ”姑娘来看演出,看完演出直接付了次日观看下午场和晚上场的两场座位票,她说为了我推迟了一天回程。又一位姑娘一早来到平江路等我们店开门,没想到我们店要下午才开门,听说晚上演出更精彩她又等到了晚上。晚上演出结束合影,姑娘说:老师,为了看你的演出我在平江路等了你整整一天……唉!我只希望这些姑娘们以后有人陪着她们一起来,孤身只影的女子太多,看得我都心疼。”

    这是苏州平江路伏義昆曲会馆吕成芳老师发的朋友圈。一个女子,一个人听戏,这是几等孤独?虽然吕老师“心疼”,但三毛说“学着主宰自己的生活。即使孑然一身,也不算一个太坏的局面。不自怜、不自卑、不怨叹,一日一日来,一步一步走,那份柳暗花明的喜乐和必然的抵达,在于我们自己的修持。”

    一个人,你孤独吗

    就是跑步,糖也跑出了名堂,竞然跑完了全程马拉松,原本那么文艺的糖竞蜕变成一个跑者,多少让我惊讶。

    我这个人是那种喜爱独处的性情,或说是那种不太以独处为苦的性情。每天有一两个小时跟谁都不交谈,独自跑步也罢,写文章也罢,我都不感到无聊。和与人一起做事相比,我更喜欢一个人默不作声地读书或全神贯注地听音乐。只需一个人做的事情,我可以想出许多来。村上春树在《当我跑步时我谈些什么》说的就是她吧。

    你必须很喜欢和自己作伴 。好处是:你不必为了顺从别人或讨好别人而扭曲自己 。一个人的世界,不必顺从,不必讨好,做喜欢的事,哪怕是发呆也那么惬意。 ​这也是糖较之工作享受当前这种状态的主要原因吧。

    一个人,你孤独吗

    来到海南鹭湖已经又有几天了,老同学问我是不是有点孤独了,因为此时正是淡季,候鸟老人都回老家了,若大的园区真是十分静谧。我笑笑说,那里会。是呀,自从公司和自己身体出了状说,我过这种自由散漫的日子已经有一段时间了。和以前那种热热闹闹的日子相比,还真没有感觉这种孤独有那里不好。

    正如余华说的那样:我不再装模作样地拥有很多朋友,而是回到了孤单之中,以真正的我开始了独自的生活。有时我也会因为寂寞而难以忍受空虚的折磨,但我宁愿以这样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自尊,也不愿以耻辱为代价去换取那种表面的朋友。

    在光芒万丈之前,我们都要欣然接受眼下的难堪和不易,接受一个人的孤独和偶尔的无助。 ​​​​有时候孤独是好事,一个人就自己多长本事,多看世界,多走些路,把时间花在正事上,变成自已打心底喜欢的那种人。

    一个人,你孤独吗

    来到鹭湖,认识了冰姐。当所有人都选择了回老家过夏天,但冰姐留了下来。不但留了下来,还成立了个人艺术工作室。那天和她聊天,她说一天过的好快,画副画,一个上午就过去了,沏杯茶,一个时辰就过去了,看会书,太阳就落山了。

    “有一天我们也长成了成年人,这才知道,孤独是人生中一种自觉的独处,而不是惩罚,不是受伤者的退隐,也不是怪癖,而是作为一个人生活的唯一、真正的存在状态。知道这些后,就不会那么困难地忍受它了,你会感觉自己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活在一个辽阔的空间里。”

    冰姐向我介绍她的好茶和美器,一个人将日子过得如此滋润和自由,更让人心生羡慕。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谁要是不热爱独处,那他也就是不热爱自由,因为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是自由的。 叔本华如此论述独处。

    如果世间真有这么一种状态:心灵十分充实和宁静,既不怀恋过去也不奢望将来,放任光阴的流逝而仅仅掌握现在,无匮乏之感也无享受之感,不快乐也不忧愁,既无所求也无所惧,而只感受到自己的存在,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可以说自己得到了幸福。别人眼中的孤独,可能就是自已心中的幸福。所以吕老师也不必为那两个形单影支的姑娘“心疼”了,幸福如水,冷暖自知。

    一个人,你孤独吗

    每个人的生命都在孤单中成就,来的时候一个人,离开的时候也是一人, 没有人会陪着你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也没有人会一直陪着你走到生命的尽头。路途中的风景再多,能与你共的人也只有那么几个,只有自己一路跟随,而其他人 ,总会随着时空的转变而改变轮换。如同过客般匆匆出现,又急急走远 。当生活没有了更多的感动和惊喜,孤单就是你最大自由。

    一个人,你孤独吗?

    一个人,你孤独吗

  • 曹斐私语《千字文》044:得能莫忘

    曹斐私语《千字文》044:得能莫忘

    这一句的意义比较明确,但仅仅是比较明确。因为有两个点是会让人产生一丝疑惑的,它们分别是能与忘。

    咱们先说能。

    能是熊的原字,也就是说,能最初的意思就是熊。而熊反而是后期的衍生字。

    能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是可以的意思。这样强烈的转变是如何产生的?

    熊,在动物届时比较特殊的一种存在。力气大、速度快,平原可行、山丘可过、会爬树、善泅水,除了不会飞,它几乎就没有不会的了。

    这样的一位动物界的全才,就好像是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无法不引起古人的关注。

    当人类世界中,也出现了一位近乎于天才一般的人士的时候,古人就会自然的联想到了熊。于是就是指着这位人类中的全才说,哇!你就好像熊一般。

    天长日久,人们就习惯了这样称呼什么都会的人,而熊被逼无奈只能改一个名字了。(熊的原名叫做能,因为这个字被人类抢走了,只得改名为熊。)

    能在字义,在后期又发生改变,但这一次的改变就不是颠覆性的了,而是衍生性的改变。

    这一次的改变,是在夸奖别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自己的认同。在原本只有“贤能”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可以”的意思。

    关于能咱搁一下,先说说忘。

    忘的上半部是亡,这是一个常用字,组词死亡。下半部分是心,也是常用字,心脏。

    心,是一个含义极其丰富的字。

    首先,心,是身体当中的一个器官。

    同时,心还是一个人的精神象征,更倾向于一种感受、感觉,是没有实质的。

    比如心旷神怡、心无旁骛、心猿意马……中文组词中用到心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将它做为一个精神象征。

    回过头来说说忘,这里的心也是一个精神上的心,一种感觉、一种感受的消失被称为忘。

    忘解释过了,回过头再来看看这一句的整体意思。

    得是得到的意思。

    得到了什么?能。

    基于前面的解释,能就可以衍生出两个解读。一,可以给我提供帮助的人。二,我拥有了更为完备的力量。

    莫的意思是不要。

    不要忘。

    不要忘记什么?这就是这一句的核心关键点。

    无论是得到了可以给我提供帮助的人,或者是我个人得到了更为完备的力量,都是说明我的综合实力得到了提升,有了好的转变。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之下,我不要忘记什么?

    总体来说,应当是不忘初心。至于初心在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曹斐私语《千字文》044:得能莫忘

  •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老舍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文/临界冰

    仿佛一转眼的功夫,在北京已经住了15年了,老家的一草一木在记忆中逐渐模糊,幻化成红墙灰瓦的小巷,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阳光下斑驳树影的柏油路和数不清的高楼大厦立交桥…

    记忆中的故乡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北京的模样,想想也对,迄今为止,生命中差不多一半的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说它是故乡也不为过。

    北京一年中最美的时节是秋天,最美也最短暂,8月末9月初,北京正式进入到秋天,11月份差不多就到了尾声,秋天在北京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常说的“金九银十”原来说的是北京的秋天。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北京的秋天,气候宜人,不冷不热,没有冬季一连几天遮着太阳乌蒙蒙的雾霾,没有春季来自内蒙草原漫天的大风扬沙,没有夏季烈日当空地面都返着热气的酷暑,丝丝缕缕的白云如轻烟袅袅,不经意间拂向蓝得透亮的天空,撩得你的心痒痒的,莫名的畅快。

    北京的秋天是梵高笔下重彩的油画,色彩浓烈又不夸张,随手一拍就是一张明信片。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地坛公园的银杏大道

    细看地坛公园那金灿灿的银杏大道,状如精致小扇的银杏叶,错落有致的叠排着,从上到下毫不吝惜的霸占视线所及的空间。每到秋日都吸引了周边很多市民前去拍照赏秋。

    娇艳似火的枫叶在这个季节热闹起来,豆沙红,艳阳红,玫瑰红,朱砂红,点缀着深黄浅黄深绿浅绿一起热腾腾的铺天盖地晕染漫山遍野。这个季节登上香山似乎是全民向往的事情,但本地人绝不会选择这个时段去登香山,因为熙熙攘攘的人群会让你看不到脚下的路。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香山红叶

    还有天坛的月季,北海的菊花,延庆百里画廊的千亩向日葵…..都在这个季节千娇百媚争奇斗艳。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这个季节不论走在哪里,总是说不出的心旷神怡。总是忘不了人民医院门前那条老街。刚到北京的时候曾在那附近住了差不多一年。后来儿子也在人民医院出生。

    二环内的风景透着老北京独有纯正的味道。秋天里,胡同里的大爷们搬出小板凳,端着小茶壶围坐在树荫下,中间支着的小桌上摆着破旧不堪的象棋盘,角逐的双方被周围聒噪的京片子指点江山。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北京的胡同

    国庆前后,大妈们带着红色胳膊箍儿的身影,风风火火的游走在社区邻里之间,遇到不符合首都文明的行为,自会揪住教育半天。临了不忘加上一句,

    “嘛呢?甭给姆们北京人丢脸啊!”

    处女座儿子出生在秋天的北京,所以每到这个季节,我总禁不住回忆起,在人民医院待产的日子,爱人陪着我在那条老街上转悠,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慵懒惬意。

    街边的水果摊各色时令水果令人垂涎欲滴,粉红色的平谷大桃,紫色的玫瑰香,鲜绿的无籽露和深绿薄皮的地雷西瓜,价钱便宜实惠,让那时候即将为人父母的我们,期待着甜蜜着幸福着…

    当那个粉红色襁褓中的小人儿,带着光洁的小脸儿,聚精会神的看着我时,心都化了。在北京最美的日子里,年轻的我初尝为人母的喜悦。

    每每想到那段时光,心里总会涌起柔柔软软的情愫,仿佛一生的时光都定格在秋日的艳阳里。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长安街

    北京的秋天如同风情万种的小美妇,丰腴但不肥腻,明艳但不轻佻,灵动但不乖张。在秋天,北京显出她所有的大气、澄澈、质朴、壮美和动人的人间烟火。

    写了一辈子北京的老舍,“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只为饱尝故都的秋味。”

    再过一个月,北京美艳的秋天将变成全国最嫉妒的地方,

    难怪老舍说,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也许比天堂更繁荣一点呢


    无戒21天写作训练营 第8天

  • 大三时我与学弟谈了7天恋爱

    人在青春年少时,阴差阳错,总会遇到几个生命中的过客,在美好的发亮的青春里组成回忆的画卷,亲爱的,原谅我不懂爱情……

    大三时我与学弟谈了7天恋爱

    真不知道,我这榆木脑袋瓜,是怎么想的,以前我喜欢的男孩都是那种很阳光明媚的。见过一个男孩,纯净美好的像一个瓷娃娃,那是个美好的午后,他就那样站在距离我一米远的地方,挨着我那个200斤重的胖娃娃学长,他们站在那里聊天,他偶尔挠挠头发,笑起来,让我觉得整个南郊上的长安城里空气里弥漫着阳光的味道。

    我告诉闺蜜楠楠,我遇到一个多么纯净美好的男生。楠楠把他称为瓷娃娃,只是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遇到我生命中的瓷娃娃-一样美好纯净的面庞,瘦高的个子,黑黑的头发,那是个晚自习,我和一个同学,去我们自习室,忘记了那天是大一在上自习。只有几个男生,他们说没事,老师不来,进来坐吧。刚巧找不到其他教室,我们就悄悄坐在中间靠后的地方。课余时间,他就那么走了过来,问我大学英语题目,谁让我是英语专业呢?我很认真的讲给他,后来下了自习,他没带伞,姐姐我又好心,借给他,羽佳说她感觉到那个男生有点喜欢我。没缘由的脸庞不由发红。心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许仙和白娘子好像也是因为一把伞,暗生情愫。

    后来我们就熟悉了,他隔三差五的出现在我的学习生活里,只要我有需要,有时候他穿着拖鞋几秒中就出现在我面前,你们说那是不是喜欢?

    他叫我学姐,我也很淡定的拿他当作学弟,不越城池。那次我生日,铁哥们过来,叫了他一起作陪。

    我和好友还有学长学姐们一起去丰裕口爬山,他也想一起去,因为他跑的太快,到半生腰不见人影,还吓我一跳,以为他跑丢了,他却生龙活虎出现在我面前。就是那次我遇到了一位清新脱俗带着斗笠,着一袭灰色衣衫的小和尚,看起来和我们年龄相仿,他和我擦肩而过,面目清秀,皮肤白净,感觉就是从小在深山里长大,没有沾惹尘埃。原来这世间真有潜心向佛的人!

    回来学校,大家听说我遇到了很多人期待遇到的那个小和尚,原来人与人的遇见,真的是靠缘份,后来听说一些人也去了那里都无缘相见。

    一晃大三,假期回家的前夜,他和我聊天,他说:或许你喜欢的人,就在你身边。我说是你吗?不想戏剧性的玩笑,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你每天都会准时打电话给我。我们俨然一对小情侣,假期你和你爸去山东送无花果,那一夜,我睡的很晚,害怕你在车上犯困,不安全,我们一直发信息,感觉两颗心跨越千里靠的那么近。开学前你穿过人潮涌动的街头,来车站接我。还是冬天,有些清冷,我穿着黄色的外套,裙子,披着一头黑色的波浪卷发。你扮演着男友的角色,拿着我的行李箱,我们想对而坐,隔着人群,你在靠近窗户的位置,疲惫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你把我介绍给宿舍的铁哥们儿,我们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然后,上课自习时间外,我们就腻在一起,或是洒满阳光的午后,我穿着红色的呢子大衣,你紧紧的拥着我,你178,我165,是不是最佳情侣身高呢?我闻到你头发上洗发水的淡淡味道。或是郊外星辰满天的夜晚,你牵着我的手,也有时候你的手会不太安份,你大胆的摸了我少女般的胸脯,我慌张的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这样合适吗?初恋时因为害怕被接触,而分开。却为你作了妥协。然后,我感觉到你身体某个部位的变化,你说要不然我们翻墙出去住一晚吧,我落荒而逃,带了你的手机。

    你哥哥打来电话,第二天,你说你哥不让在大学里恋爱,你说他哥供你上学,看着你为难的样子,我果断帮你作了选择,骄傲如我,怎会把选择权交给你?你不肯松开我的手,你说我们一起还不到一个月。

    记得我还买了多肉植物,你守护在我身旁,和我的舍友们打招呼。那天晚上,我曾经等了三年的初恋不偏不倚这个时候打来电话,我的心片刻下起了暴雨,他总是能够轻易晃动我的生活,他喜欢我的时候我还不懂爱情,离开后才懂得可惜刚好错过。

    看到白百合演的那个电影,不由想起你,你们长得太相像,电影里他们在樱花树下散步微笑,电影外想起逝去的青春还有,你们,我笑着哭了……

    谢谢你们,我曾经痴傻等待过的,带给我温暖与心碎的男孩们,教会我成长。如果没有你们,我的青春年华大抵都是伴随着书卷,愿我们都幸福快乐!

  • 那个荷兰男人的眼里有火

    那个荷兰男人的眼里有火

    文/名贵的考拉熊

    我喜欢的画家叫文森特·梵高,喜欢,疯了一般。他红头发,高个儿,看起来很凶,却沉默得像颗土豆。他一定深爱这个世界,你看他画长夜星空,那种灿烂。

    《梵高传》读过四遍,我从不敢说自己了解他。这个少了右耳的荷兰人一生都被荒诞拉扯着。直至终场,他走进曾经激发自己灵感的麦田,望着太阳朝自己开了一枪——我说过,荒诞。他竟没有如愿死去,神是在嘲弄他或是挽留他,不得而知。

    亲爱的文森特又在世间徘徊两日,留下遗言:苦难永无止境!

    是的,世界并没有回应他的爱意。生于商人世家的梵高憎恶商业对于艺术家的摧残,拒绝接手家族产业,决心信仰上帝并一生追随,却在识遍人间疾苦之后愤然与《圣经》决裂。

    当他拿起画笔,已经27岁了。此时看来文森特一事无成,未来想必亦是有限。没有人理解他。即使是一生为哥哥提供经济援助的提奥,也不过基于对兄长赤诚的崇拜之情——那是距离理解最为遥远的感情。

    梵高给提奥写信,他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的一句话。

    他自幼孤僻,厌世,原生家庭理所应当的紧密联系使他不适,用强硬的态度遮掩自己心里的怯弱。梵高一直很害怕去上学,孩子们称他为“红发佬”,其实文森特拥有一头漂亮的红发。

    当他遇到爱情,也如同世间所有少年,不惜用哗众取宠的方式谋得心上人一瞥。他爱过房东的女儿,表姐凯,怀孕的妓女,梵高分别做过:拒不承认对方已有未婚夫的事实、穷追猛打并将手放在蜡烛上加以威胁、不惜与家族决裂却无力承担两人的开支。

    这份对爱情的执着丝毫不值得称颂。片面的爱情令梵高陷入漫长的疼痛,炽烈的表白令女子退却与恐惧。真正的执着该是把心思敞敞亮亮地摆在对方眼前,不遮掩,不夸张,等待对方最终的回应——当然这是很现代的表述方式了。

    欧文·斯通在书中倾注了对梵高的怜悯,为从未收获爱情的他虚构了一个名为玛雅的女人,美丽,神秘,带给梵高蜜糖般的爱抚,望着他的伤口流下纯粹的眼泪。

    当年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情节,脑海里闪现的竟是《天龙八部》里,天龙寺外月华明,菩提树下观音灵,刀白凤对着段延庆轻解衣衫。

    奇怪的联想。然而段延庆真的因此复活,成为天下第一恶人。梵高却只能转过身去:噢,色彩。我们不离不弃。

    事实上,人们从未中断过对梵高的人文关怀。BBC王牌英剧《Doctor Who》里,第五任博士不惜打破规则,引领梵高穿越时空来到现代,让他倾听美术馆馆长对梵高的评价。

    馆长说:梵高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画家。也是世界上存在过的,最伟大的人。

    梵高讶异地听着,哭得像个孩子。他生前只卖出过一幅画,贫穷潦倒,孤独得无以复加,表达痛苦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梵高却以自己经受的苦难去刻画这个世界的美丽,欣喜与跳跃。

    那个片段百发百中地击中我。正如梵高在《盛开的桃花》上的题词:如果活着的人还活着,那么死去的人就不会死去。你看,文森特,大家都记得你,曾落满你双眼的星光正照耀着更多的人。

    有句话说:正义从不缺席,只是偶尔迟到。我极不喜欢这句话。映射到梵高的生平,我只想说:早干嘛去了,啊!?

    在他死后,那些布满灰尘的画作忽然发了光得了道升了仙,人们纷纷纪念他,痛悔失去了一个如此卓越的天才,《加歇医生像》成为史上最昂贵的画作之一。我劝慰自己,It’s meant to be。文森特·梵高跑得太快,时代跟在他身后气喘吁吁。

    那个荷兰男人的眼里有火

    《向日葵》

    我艺术细胞贫瘠,不懂绘画,看不出《星月夜》《麦田里的乌鸦》《向日葵》是怎样的鬼斧神工,却被一种汹涌的激情紧紧攥住。他的用色是那样激烈甚至惨烈,仿佛画纸很大,天地倒小。

    那是一种孩子气般的表达,是最充沛,直白,纯粹的,被我们遗忘的方式。而在为数众多的自画像(因为穷得请不起模特)里,梵高始终流露出的是,超越了所有时代的,孤独者心碎的神情。

    其实我们哪有资格怜悯他。我们这些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刻意节制的情感,在他看来不过是太温吞的色彩,四平八稳,不痛不痒。

    二十一年来,我从未有过如他强烈的情感。浑身战栗的热爱,至死不渝的相思,天雷地火的憎恨,没有,都没有。看我多聪明,平平淡淡才是真。

    于是我永远体会不到荡气回肠。我的心里没有火。

    在生命的尽头,梵高画出了真正令自己满意的作品,他说:如果生活中不再具有某种无限的,深刻的,真实的东西,我将不再眷恋人间。

    英勇无畏的文森特忍得住饥寒,熬得过相思,从不在意自己的潦倒,紧握画笔面对世界的冷漠,却毫不迟疑地败给自己的精神分裂。也好,也好。打败他的,始终是文森特·梵高,那个被人嫌弃傻到留下耳朵给情人做装饰的怪客。

    梵高可能不是最苦逼的人,论生活困难还有霍金垫着呢。但他是一个受尽白眼却始终坚持下去的人,他从不知道自己将变得伟大,心中燃起的火焰几乎与梦想无关,而是成为了生命的常态。灵魂所受的鞭笞与对艺术的追问同时发生,直至长眠于星空下依旧坚贞。

    20岁生日的那天,我在宿舍里疯狂地打着火炬之光,盯着屏幕上的“GAME OVER”不厌其烦地读档重来,一个好朋友给我打电话,于是我屁颠儿屁颠儿地下楼领礼物去了。

    冬天的校园很冷,她站在道旁的台阶上缩着脖子,我说:哎!

    她抬起头,从怀里拿出一本书,有点儿腼腆地递给我。那是一本介绍西方名画家的画册,言语活泼,花样繁多,当然——

    “这里面有梵高。”她缓缓地说。

    像画里的向日葵一样,我也开始微笑。

  • 一只叫“东源”的小狗

    一只叫“东源”的小狗

            照片中这个小不点是生活在我们当地一个名叫东源长岛小区附近的流浪狗,虽然它居无定所的流浪着,但是我不得不说它是个十分幸运的家伙!

            怎么说呢?首先是因为它并不孤单,和它一起浪迹天涯的还有另外两只小狗,一公一母,所以,当我们市的流浪狗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找到它们时就给它取了“东源”这个名字,而另一只公狗则叫“长岛”,唯一的女士大家都叫它为“花花”;据通知救助基地的爱狗人士讲,它们三个狗关系很好形影不离,而且“花花”是东源的老婆。你看,这左手拥有爱情右手拥有兄弟情的东源难道还不算幸运吗?

            其次,是它们仨个小家伙流浪的地点非常的幸运,因为这个小区里有好多户人家都是养了狗狗的,所以它们都会有很多好心人轮流给他们食物,根本不用像其他流浪狗一样整天为食物而发愁,平日里它们和小区的狗狗在一起玩的时候,这些爱狗人士也就等于它们的半个主人,至少不会允许别人伤害它们仨个小家伙,所以啊,“东源”真的是一条非常幸运的流浪狗,生活得自由又不乏滋润!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大家都不怎么起眼的小家伙却以行动为我们演绎了一段传奇又感人的故事,故事里,我们看到了“东源”的情深意重,坚韧不拔和忠贞不渝。

            一切还要从那个冬天说起。

            秋天一过,所有人都穿上了厚重的衣服,天气一天天冷了起来,小区里那些善良的爱狗人士为了不让“东源”它们仨个小家伙冷着,就决定找个角落给它们搭个温暖的窝,在这个过程中,爱狗人士十分惊讶的发现“东源”的老婆居然有了,而且都快生了,想着外面的天气对狗狗的生产和对新生命的种种不利因素,爱狗人士决定求助本市流浪狗救助基地帮忙,接到求助后,救助站工作人员很快赶了过去!

            由于考虑到它们从来没有离开过东源长岛小区,为了不影响花花的情绪,能够让它安全的经历这次分娩,大家商量决定让花花暂时住在小区的一户人家里!等花花完成了生育再和东源长岛一起接到基地生活!

              花花不在的几天里,东源变了,变得不吃东西,变得慌里慌张,它四处找花花,那种担心又急切的眼神看着令人心疼,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看到东源的状态很是担忧,于是决定先将东源和长岛接回基地。

              别看东源个头小,绝对是个狗精,抓住他费了志愿者们好大的力气,然后东源也无奈的跟着基地工作人员坐了将近40分钟的车来到基地。车上,东源都很乖巧的呆着,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以为事情就这样圆满了。谁不曾料到,东源正在谋划一场天大的计划!

              如大家所愿,几天后花花顺利产下四个狗宝宝,东源终于当爸爸了。本是值得欢喜的时候,救助站却传来了令人失望的消息,东源不见了。

              工作人员说前两天就发现东源有点反常,不吃不喝,老是在围栏处徘徊,低声呜呜。比两个人还高的围栏东源就算想翻也是不可能的事。况且大家都知道东源心里惦记着花花,所以对它的行为异常也就没多在意!谁知,当天却发现东源真的不见了!事到如今,也没有谁知道东源是怎么样翻出去的,但是不难想象,以它的身形翻阅这样一个围栏不知道跌倒摔伤了多少回。但是东源一心牵挂妻儿的信念支撑着它。它也终于成功了!

              可是,出走的东源去哪里了呢?当时来基地一路都是坐车。它没有打下任何标记,这边它一点都不熟悉。一定会迷路的!再加上天寒地冻,大家都很担心。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志愿者们自发到处寻找东源的下落,两天的时间过去了,大家都以为再也找不到东源的时候,一个志愿者在离花花住的不远处发现了东源,天啊,那时的东源还在一路小跑着,脚步虽然有些蹒跚,但一直坚持的寻找着它的妻儿。当志愿者靠近东源,抱起它时,浑身湿漉漉的。一身不停的发抖,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东源是如何熬过这两天又是如何找到路的!

            与此同时,花花那边也传来不好的消息,花花快不行了,于是志愿者以最快的速度将东源带到花花身边。花花看到东源后终于闭上了眼睛,说起大家可能不信。但是这确确实实是真实的故事!

              如果狗也可以转世投胎,希望它们下辈子做人。做真正的夫妻,并且不忘这一段传奇的经历!

              现在,东源和它的好兄弟长岛以及它的一个儿子在基地生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