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来之恋(三)

第三章 神来三宝

我和蓝儿原本素不相识。那时,她是皇宫里高高在上的公主,而我只是世间上一个寂寂无名的画师。我的名字叫做墨灵倦。

我从小投身在神来阁里。我的师父是当时万人敬仰的画师浣溪子。

九曲回廊,庭院深深,神来阁,光荣地坐落在风巫国内,建阁距今已经二千多年,由祖师爷神来创立,闻名天下。

以笔传神,以画惊世,神来阁是举世闻名的画府,祖师爷神来是纵横画坛的骄子,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其中以画居首,丹青妙手,铁画银钩,被世上的画师尊称为”笔仙”。

祖师爷年轻的时候是风巫国皇室的宫廷画师,想来,大概是二千多年前,祖师爷才华绝代,圣手丹青,得到风巫君王帝延的赏识,帝延偏爱画画,宛如士遇知己,鱼得欢水,于是,当即敕封他为自己的御用画师,身份显贵.王城之内,帝延还赏赐了一座堂皇庄严的福苑,作为神来祖师爷的官邸。

小桥流水,亭台楼阁,古朴高雅,庭院深深,自此,祖师爷便长居于风巫国,并且在此创立了神来阁。

所以,历代的风巫皇室以及其他诸国君主,经常盛意相邀神来阁的画师,以神笔作画,为他们妙笔生花。

后来,祖师爷的画作被帝延广为传颂,流传于宫廷和人间,慢慢遍及天下诸国。

上达君王,下至百姓。祖师爷声名鹊起日来年往,神来阁享誉天下,从此,每天总有无数的画坛名师和王子贵族公子不远千里前来神来阁拜师求艺。

但是,祖师爷一心醉于研究画艺,无意于神来阁被世俗之外的名利纷纷扰扰,不愿广开仙阁,只是立下规定,若是后世得神来传人,不得贪图名利,广受门徒,扰了这神来福地的清静,否则,玷污神笔,之名必遭天谴。

神来三宝,神来宝典,神来古琴,神来仙笔,是神来阁世代相传的三件宝物,天下人人皆知。

神来宝典乃是一部天书,是神来阁一直珍藏的典籍,里面记载的是修炼之口诀,如何来运用和开启神来仙笔,以及记载了过往神来阁历代阁主的一些逍遥史迹。

神来宝典记载,神来祖师爷圆寂之时,将周身全部的灵力汇聚于指尖,注入了神来之笔里面,故有一言:人生玲珑心,神笔有灵性。

神来古琴,是神来祖师爷青年之时得自一位古稀仙人之手,琴身古朴,琴弦精致,缓缓轻弹,琴声玄妙无穷,可以令万物复苏,百鸟欢鸣,堪称仙乐。

世上本有这八仙过海的传说,八仙者,汉钟离,张果老,韩湘子,铁拐李,吕洞宾,何仙姑,蓝采和以及曹国舅。八仙之中,唯有韩湘子擅长音律,洞箫绝技,已臻化境。这神来古琴弹奏出的妙音,可与韩湘子的萧曲同出一辙。

传闻,当年祖师爷游历山水的时候,偶遇一位古稀仙人弹琴,一曲悠扬,琴声荡漾,听来令人心境怡然,宛如世外的天籁之音。

那时,祖师爷欢喜驻足,听得入了心神,仙人风姿奕奕,拨弦弹音,正如痴如醉之时,山林之中,忽然引出一庞然巨蟒,身长数十尺,云状斑纹,悠悠吐信而来,径直游向弹琴的老人而去。

那时,祖师爷并不知道这位古稀老人乃是一位天上的神人,羽化成仙,荣登仙籍,早已经炼就了长生之躯,仙家之体。

祖师爷惊恐失声,脱口而出一声”小心”,想要警醒古稀老人危机在后,免遭巨蟒毒口吞噬。紧急之中,并暗暗运法取出了神来之笔,立时化为一柄闪闪发光的神剑,正欲想要挥剑走近,护弹琴的老者周全。

片刻之间,巨蟒缠身,极为恐怖。口中蛇信一来一回地吞吐,眼见似乎就要蚕食了抚琴之人。说来倒也奇怪,这位古稀仙人恍如身若无物,面不改色,依旧镇定自若,从容起音,琴声之中,不闻任何的胆怯之意。

高山流水,琴音悠悠,宛如珠落玉盘,不绝如缕。不消一刻,缠绕仙人周身的巨蟒,竟然闻琴音而退去,蜿蜒游走,终于消失于山林之中,祖师爷见此情景,收了神剑,为之惊叹不已,心中油然而生出一股股对仙人的敬意。

后来,神来祖师爷与古稀仙人志趣相交,琴箫合奏,引为知音,古稀老人便将古琴取名为神来,赠与了祖师爷,流传至今。

神来仙笔是神来阁的镇阁之宝,其本身拥有了神来先祖的灵力,是世间的画师梦寐以求得到的妙笔。开启神来之笔,可以幻化成尘世间上任何的东西。

我的师父执掌神来阁已经有二百多年的光阴,神来之名,名扬天下,古来便受到世人仰慕。

我自幼是一个孤儿,是师父一直养育了我,教我知书识礼,抚琴作画。我和师父一样爱画成迷。

师父常常夸我天资聪颖,记忆超群。看过的典籍能够倒背如流,抚过的琴曲能够不绝如缕。

因为我生来就有着过目不忘的本领。

弱冠之年,师父终于带我进了神英堂。

神英堂是祭奠神来先主的祠堂,里面供奉着历代贤圣的灵位,先主高风亮节,个个功绩卓越。

神来阁的历代阁主,圆寂之后,神祇灵位都会供奉在神英堂里,受神来世代的继承者瞻仰和膜拜。

每一代守护神来阁的阁主,都会长存于世几百年。

修习神来宝典,虽然无法得长生的机缘,但是,神来之笔天生蕴藏的灵气,会随着人与神笔的相互融合,渐渐沉淀在修习人的身体内,日积月累,便超脱了凡胎,自身具有了灵气,异于凡人的寿命。

师父是神来阁的阁主。平生收了两个弟子,大师兄楼魄,还有我。

楼魄师兄闻名画坛,誉满天下,曾经是师傅最喜欢的弟子。也是神来衣钵的传人。

楼魄师兄和我虽然是同门,可是,我对他的记忆却很浅很浅。

因为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楼魄师兄就被师父逐出了师门。师傅生性和蔼,慈眉善目。可是,师父却毫不留情地将自己精心栽培的大弟子逐出师门。

当时,我年纪还很小,我不知道师傅为什么会那样做。只是知道楼魄师兄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责。那时候,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见到师傅如此生气。也是惟一的一次。

多年之后,师傅传我衣钵的时候,后来我才知道,楼魄师兄因为偷学神来宝典上面的禁术,走火入魔,不能自控,入了邪道,最终才被师傅逐出了师门。

按照神来祖师爷的规定,神来后人,若是偷练禁术者,废去神来阁主之名,处以极刑。

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师傅本想化去楼魄师兄所有的修为,然而念及师徒之情,便只是将他逐出了神来阁,永远不再见他,也永远允许师兄踏入神来半步。

楼魄师兄从此下落不明。我依稀记得师兄离开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神来阁,眼神里像火烧云一样的怨恨熊熊燃烧,领人不寒而栗。

我知道,终有一天,他还会回来的。

师父一生喜欢云游天下。师父的盛名远播天下。列国王族,若是闻得师父神游至此,必定设下宴会,邀请师父前去,礼遇有加,奏乐相迎,想要一睹神来阁主的风采。

师父入境造画的造诣登峰造极,无纸无笔,无墨无砚,却能在无极之内,以十指为笔,凭心入境,虚空而成,令人叹为观止。

神来之恋(目录)

神来之恋(四)

谈谈谈判

谈判不仅是国家间重要的交往手段,还是企业中正常的商业活动。也是生活中很常见的场景,不论是在商场买东西,还是求职时跟老板谈薪水。

什么是谈判? 是通过双方的沟通来达到己方的目的。本质是一场信息不对称的沟通,双方都想对知道对方的底线。

谈判过程像打乒乓球,来来回回,你一板我一板,在相持阶段,运动员往往考虑的不是如何一板打死对方而是想着如何减少失误。真正的高手对决中,谁失误少谁就赢得比赛。

在谈判中,也是看谁失误少,谁赢得谈判。 我认为在谈判中应主要花时间观察对方,其次是表达自己。

我们可以通过观察对方的面部表情,和肢体语言来猜测对方的心理语言。每个表情和肢体动作都代表了一种心理语言,最好的办法是看着对方的眼睛。

谈判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妥协前,这个部分一方一步一步的表达自己的福利政策和让步来寻求对方的认同。第二阶段是妥协后,既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的意向,这时候会得寸进尺,获取自己的最大利益。

简单来讲,第一阶段是让步阶段,第二阶段是进攻阶段。


                          认识两种谈判

零和谈判:比如房产出售、商品买卖等等,你多拿一元,对方就必须少拿一元。

在我们的工作中,更多的是双赢谈判:我多拿一元,并不是以对方少拿一元为前提。

怎样才能尽可能和对方达成双赢谈判?

第一,做大增量。追求经济学里的“帕累托最优”,在不损害他人的情况下,改善自己的或者彼此共同的利益。

第二,寻求互补。合作对于双方肯定是有利的,二如果你清楚的知道对方想要什么,并在谈判中放大这部分,弱化自己的得到的,是很容易达成共识的。


                              谈判技巧

先开价

例子:你看中一个商品,但是卖家标价特别高,这个商品的标记完全是由这个老板决定的,你不知道他的底价是多少。这是一种典型的信息不对称,你希望越便宜越好,他希望越贵越好。

如果你跟他说这个太贵了能不能便宜点,他会指着另一个更贵的商品说,另一个更贵。此时他在利用一个小技巧,试图调整你的心理预期定位。

而你的做法是什么? 法国文豪大仲马遇到这样的遭遇,他选择让两个朋友去那家店,然后报很低的价格,减低卖家心理的价格预期。最后他如愿买到了商品。

于是我们在谈判中,可以充分利用这个技巧,抢先报价,抢先提条件,直接定位到对方的底线,然后在此定位附近小范围拉锯。然后再慢慢让步,这样对方甚至会觉得他还占了便宜。

权利有限策略

在谈判中对方肯定是想利益最大化的,所以肯定会提出很多需求让你满足他。如果你立马满足他,他又会提出另一个更无理的要求。 很多时候我们可以使用权利有限策略:你这个要求,我做不了决定,我要请示一下。 即使这个要求你可以做到,但是你通过请示领导这句话,传达出这个要求是有高度的,一般对方会降低要求,或者等待你请示的结果。  这样外表“柔弱”内心坚定的“拒绝”会很有力量。

谈判期限策略

可以答应对方的要求,但是延期满足,延到对方心理预期之后。

一个业务员的自白

业务员即卖方寻找买方进行交易的经纪人。

顶尖级的业务员形象就是有侦察兵的脑袋、相声演员的口才、马拉松运动员的耐力,将军的风范及百折不挠的登山运动员精神的综合体。

我认为做业务的核心点就是自信、真诚、合作共赢的心态以及塑造自己的身份。

1、自信

就像谈恋爱一样,自信的人相比自卑的人更能给对方带来好的感觉,让对方充满好的幻想。我们跟别人分享一个项目,对方作为一个从来不了解我们项目的人,对我们的项目一定是充满疑惑和不信任的,如果业务员不能做到自信,怎么能说服别人相信自己介绍的项目?自信表现在敢于直视对方眼睛,说话有节奏,音调有起伏。

如果我们不知道如何做到自信,那就从放慢语速开始。在脑海里想最想跟顾客表达的是什么?然后慢慢说出来。慢慢的说出几句通顺的话,好过快速说一段有结巴的话。对方如果说话快,业务员就应该放慢语速,对方如果说话慢,你可以稍微加快点语速,让谈话显得有活力。

2.真诚

做业务员无论卖什么产品,对方都是先接受你这个人,才考虑接受你的产品。

如果让对方感受你的真诚?让对方觉得你会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而不是一味推销。

比如,对方确实很忙,你没有强硬的让对方给你推销的时间,而是在旁边等他忙完或者下次再拜访。

3.合作共赢的心态

其实我们跟世上任何人都是协作关系。

跟父母;小时候我们不会穿衣、吃饭、走路,依靠父母的帮助。父母老了,不能独立穿衣、吃饭、走路,做儿女的帮助他们。

跟上级或同事;每人有不同的分工,协作共赢。 

在社会上也是一样,每个行业都有自己的擅长,整合资源,协作共赢。

作为业务员的你,你能给对方带来什么价值? 一个人可以走的很快,合作可以走的更远。

4.塑造身份

老板不愿意跟业务员谈话。把自己表现的像经理级别的人。如何表现?专业、敬业。表现出对整个行业的了解,像经理那样站在顶端思考,跟对方的身份寻找共鸣,通过训练提升自己的气场。


我们在做业务的时候,其实就是要搞定两种人。

一种人是老板,想想老板会关心什么问题?

1、赚钱

你的这个项目能不能给我带来利益?能给我带来多少利益?带来利益的时候会不会伤害我的顾客?你的项目与我本身的经营定位是否有交叉点?

2、我要投入多少?什么时候能回本?

带来这些利益的时候我需要付出什么?有什么风险?

一种人是小鬼(即不能做决策的人),他们会关心什么问题?

他们是打工仔,只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能获得薪水,而给领导介绍一个他初次见面的人,他们是有风险的,项目好,跟他们没什么关系,项目不好,领导还会怪罪他们。他们的本质是安稳。你别给我添麻烦。

俗话说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如果我们运气好,正好碰到了决策人,或者我们有眼力劲,能看出谁是领导,跟他取得联系。否则我们需要用各种方法跟小鬼搞好关系。

博取同情法:“你看我也不容易,这么大热天在外面跑。你就帮忙引荐引荐”。

利益转让法:“如果这个事谈成了,我给你多少好处”。

赞美法:“你今天的衣服好好看,你特别有气质”

AND SO ON 

……


一个理想青年的深圳追梦故事

这里充满

痛苦、怀疑、成长、蜕变

那个我爱了十五年的人今天就要结婚了

图片来自网络

初秋的早晨,冷,在火车站接人。远远就看见董彤和方雨,这两人还是那么瘦,时髦,大气,真给我长脸。

五年没见怪想她们的,她们倒好,见我说我又丑了,更土气了,直嚷嚷着饿了,要吃有怀念意义的窜窜香。

晕,吃点有营养的行不?她们像商量好的还点名去时光路的那家。也不知道人家还开着么,除了上学那会去吃,我也是很久没有去过了。

毕业至今经常联系的就这俩吃货了,他们绝对是良心发现才一起回来看我。我专门请了三天假,就是为了好好陪她们,还有拉她们陪我参加苏煜的婚礼。我怕我没勇气,毕竟十五年,总要有个了结。

凡凡,要我说你还是不要参加婚礼了,我们把礼金给你捎上。董彤一脸认真的吃着甜不辣,方雨直接给其嘴里塞了个鱼丸。为什么不去?凡凡,听我的,去,去看看他娶了个什么样的妖艳贱货。

01

初一后半学期班里来了个插班生,苏煜,又黑又瘦,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身穿蓝白格衬衣,牛仔裤,运动鞋,推着小平头,酷酷的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个子不高,站在讲台的台子上才到我们数学老师的鼻子那。

做完自我介绍后他就坐到了我的身旁,话不多,掏出书本,拿着笔开始做课堂笔记。哎呀,还是个爱学习的主,字还不错……

回家的路上苏煜一路跟着我,弄的我的心毛毛的,在一个拐弯处我拦下了他。

怎么个意思?

什么?

为什么跟着我?

没有呀!我回家!

你家住在哪?

教苑小区3号楼,2单元,303。

哦,好巧,我在301。

哦。说完他就走了。

哦?这就完了?好歹住在一层呀,好歹是同桌呀,他这是什么态度,哎!哎哎!苏什么来着?我叫吴凡,记住了,有人欺负你你可以告诉我!

哦,说完直接又走了。

憋了一肚子气晚饭也没吃,今天数学课偷看小说被罚做卷子,我滴个亲娘呀,3大份,还有一份检查。正愁着怎么办时妈叫我出去,客厅坐着刚搬来的邻居苏煜和他妈,出于礼貌我给他们倒了茶水,苏妈妈一个劲的夸我懂事。

我妈也夸苏煜一看就有家教,听说我们同班而且得知苏煜数学竞赛得了一等奖后,我妈更像是碰到神人,说我调皮,没心眼,理科又差的很,希望我们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就这样我以后放学回来看电视的时间没有了,被老妈逼着和苏煜一块做作业,有时直接做好饭叫苏煜过来吃。我的妈妈,为了让我数学能有长进,开始变的让我怀疑人生。

02

王乾龙是我们班的体育委员,对我一直不错,那天上完体育课他邀我周六去看电影 ,说他生日,请了好多人,热闹热闹。

很兴奋,第一次被邀约看电影,还是我最想看的影片。一下午都思绪徘徊,直到数学老师把这个月小考卷子发下来,我才彻底懵掉。

鲜红的52分和苏煜的99分放在一起,好像我们来自不同的星球,同样上课睡觉,这怂人,我一度怀疑他经常是假睡。我求他回去不要说考试了,要是让我妈知道周六我就出不了门了。他说可以,让我替他抄单词。

要不请你吃雪糕?

抄单词。

要不替你值日?

抄单词。

好吧好吧,随便啦,那你今天放学不用去我家了。

本来就没计划去,我和他们约好打球去了,你把单词给我抄完我就能多打会了。

那晚,除了数学改错,单词抄双份,他还给我妈打电话让我多做了两份卷子。

我发誓,苏煜一定是故意的!!

周六参加王乾龙生日会的有不少,但看电影的只有我一人,看完后他还主动送我回家。这代表什么?他喜欢我吗?怎么可能,我可忘不了小学四年级把他打的鼻青脸肿哭着求饶。他怎么敢?

很长一段时间王乾龙看见我都躲着走,只是后来随着年龄的长大,我好像安生多了,他也和我成了要好的朋友。

03

数学课苏煜揭发我看小说,我被罚站花坛,一不小心还扭了脚,忍着痛一瘸一拐去校医室。

放学别人都回家了,在校门口我遇到了苏煜,不想和他一块回家,讨厌看见他。

这下你满意了?

疼么?

看见我站花坛你是不是特高兴?

还能坚持回家么?

苏煜你别假惺惺了,说完就赌气大步想走,脚部一阵酸痛惹的我直流眼泪。

他二话没说把书包递给了我,直接背朝后蹲在了我面前。

干嘛?

上!

你?这么瘦弱?没反应过来我已经在他的背上了。

他很瘦,骨骼却很有劲,一路上我们没说一句话。我能感到自己的心跳,扑通扑通……那是一种微妙的感觉,浑身兴奋心却异常安静。

到楼底下时,我的内心仍然很乱,他也一脸通红,不知是害羞还是累的。

好了,放我下来吧!我自己慢慢上。

能行么?

没事,你叫下我妈就行,谢谢你。

你怎么就知道哦。

哦,你太重了……说完估计怕我拧他,拿了书包直遛烟的跑上楼去了。

04

日子总是过的飞快,初中生活有了苏煜倒也没那么无聊,他会借用给我补课的名义让我替他抄单词,记公式,不知不觉自己的成绩真的有所提高不少。

虽然有时上课也忍不住打个盹,他总会第一时间把我拍醒。也有不想理我的时候,因为他的课堂笔记被我睡觉时的哈啦子浸泡的不成样子。喜欢看他恼羞成怒的样子,喜欢看他一边捂着鼻子,一边嫌弃的骂我是不是猪。

我想我肯定脑子坏掉了,不然他那么损我我都还愿意做他的同桌。

中考后我很满意,以我的成绩上个二中果断没问题,倒是苏煜,好像发挥失常,他的重点高中估计去不了了。老师说他是漏网的鱼,复习一年绝对可以上个好高中。

吴凡,我妈让我复习了,我不想。

你可是学霸,上二中你不觉得亏?

一点也不。

我建议你复习,你本该就是上重点的。

其实在哪都一样,我觉的在二中我也能考上重点大学。

后来,后来我们一起念的二中。踏进校门那一刻我感觉我看错了,因为苏煜竟然露出了得逞的笑容。

好吧,理解不了学霸的头脑风云。

我们分在了不同的班,可还是有时间一起吃饭,依赖他的课堂笔记,习惯了他怼我没有余地。

周末会一起回家,他会把好多重点提前给我划好,没什么事就坐一块学习,大部分时间我在问,他在答,我在写,他在睡。

后来我发现他真的不是人,因为他的好多重点让我一下子前进了20名。

在我妈接到班主任老师夸奖的电话后,不仅做了红烧肉,还允许我第二天出去放松一天。

就这样,我和苏煜有了共同爬山的经历,与其说他走的很快,倒不如说他的腿太长。此刻我才意识到这家伙长高了不老少么,不那么黑了,变的有点壮,主要是我,1米62的身高,多少年都舍不得长点了。

发什么愣呢吴凡?快点么,加油!我们今天应该可以看到日出的。

不行了,我坚持不住了,太累了,你先上吧!

来,把手给我!

第二次亲密接触,他的手好宽大,好有力。握着我的手的刹那,我承认,我
犯花痴了,心砰砰直跳,只有碰到苏煜才有的心灵反应。

吴凡你是猪吗?看不到我在使劲拽你呀!脚怎么都不动呀!

哦哦哦,知道了,你抓我太紧了,先松下,手汗太多了……

我们看到了日出,那种欣喜让我觉的苏煜就是我的救世主,没有他我真的坚持不下来,也终于明白,一鼓作气的力量是如此的强大。

面对着那壮观的景象,我大喊起来:

苏煜!我厉害吗?

厉害!

最近进步大么?

大!你会考上好大学吗?

会,我要和你上同样的大学!

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

05

回到学校后我就为自己的豪言壮语后悔了,苏煜给我制定了课外恶补大纲,还要挟我请他吃了好多顿红烧肉。

恶魔的学校真的不好上呀,我终于知道我和他的成绩差了多少。他会熄灯后督促我做卷子,早上打电话叫我起床背单词。要么完不成每天的量我就会失去几顿红烧肉,呜呜……宝宝苦呀……

宿舍的人也问我苏煜是谁,我都会说爱谁谁,我不想听见这个名字!!

高中的日子是紧张的,充实的。真的特别感谢那段时间他对我的帮助,谢谢他没有放弃我,给了我满心的期望与关怀。

索性后来就不回家了,妈妈给我送来换洗的衣服,吃的干粮,看见我在宿舍努力的劲,感动的给我塞了好多钱。

苏煜代表学校去青岛参加书法比赛,两天一夜,半夜给我打电话说第一次看到海真他妈的爽。叫我早点休息,劳逸结合,别太想他。我呸了一声叫他自大逛,慌乱的挂了电话……

忘了是什么时候开始,他不再叫我猪,有时会叫我妞,还有时叫我凡凡。

慢慢我的名字也会出现在年级前100名榜上,只不过,他在第一,我在最后。好歹,总是在一张纸上相遇。

2003年的非典时期,那段最紧张的时段,我因为阑尾炎手术住进了医院,并且被隔离。一个人在病床上想回家,想苏煜。

电话这时打了进来:

妞,好点了么

怎么了,想我了?

没,困了

哦,好好休息

我想吃红烧肉,他们只让我吃清淡的

电话挂掉后我就趴在床上流泪,想念肉肉,大大的红烧肉。

半夜11点,隐约觉的窗户在动,我慢慢走过去,发现窗台上放了一个饭盒,里面是我的最爱。正宗,一闻就是三食堂胡师傅的手艺,等不及了,拿起勺子就开动了。看到窗户树下站着的一个人影,他说我也没吃呢!

苏煜你疯了?你怎么出来的?

跳墙

你不怕被传染么,现在外面风头那么紧,快回去!

让我也吃口么,怎么能这么小气。

好好好,快吃,我喂了他一口就听见有开门的声音。快速关了窗户,抹了嘴巴,躺进被窝。

查房结束后窗户外已经没了人,我望着那斑驳的树影,孤独,忧伤……

06

高中毕业聚餐时大家玩疯了,男生喝的个烂醉,女生都尽兴的唱歌,做游戏。

突然有个女生来到苏煜面前向他表白,他喝的有点多,躺在沙发上正好能看见我。大家都在打赌,赌苏煜会拒绝,或是答应,也可以采取中立。

我选择了中立,他看到后眼神变的奇怪,果断回绝了那个女生的请求。后来就醉酒在那里,一动不动。

送他回家时已经不早了,出租车司机帮我把他弄下车他就躺在了地上。

第一次见他醉酒,不怼我了,可也不关心我了。

妞,为什么对我不自信?为什么不相信我会拒绝那个女同学?他自言自语,低声吟呓。凡凡,这么多年来我在你心里到底是个什么角色?为什么不相信我?

为什么?苏煜,不是我对你不自信,是我对自己不自信。我是那么那么的爱着你,你却从来没有说过你喜欢我……

好多天他都没有理我,我为了逃避也回了老家。

开学时他都没来送我,还要我对他自信?其实现在想想当时自己也是在赌气吧!后来的许多年我都在想,那时如果我主动道歉,结局会不会不一样。

我们同城不同校,他好像消失了,就有那么一次,在窜窜店我们偶遇,他的身边已经有了一个她,互相寒暄几句后我就仓皇而逃 。

后来有一次我生日,在楼管那收到了一个金猪的存钱罐,丑死了。以后的每年生日我都会收到不同的礼物,有金猪,有荷兰猪,很多颜色,很多形态。

07

至今在我的床下的盒子里,我好好的保存着那些猪,就像保存着自己青涩的回忆。那里有疼痛也有傲慢,有我难以割舍的爱情和那一文不值的自以为是。

再见。时光。

再见。爱情。

董彤和方雨看到那些小猪都表示一脸懵逼,凡凡,你打算把这些当结婚礼物送给苏煜?

有什么不可?我已经放下了,再说,他明天不也要结婚了么?

所以咱们去做水疗吧!咱们去浪去嗨皮吧!

在KTV我一边吼着你为什么背着我爱别人,一边哭的像个傻逼。天知道,爱一个人十五年不说有多憋屈,隐忍的想一个人有多疼痛。

后半夜接到苏煜的电话:

妞,你明天来不?

去,一定去。新婚快乐啊!

那就好,我等你,我现在说我爱你你还来么?

我哭出了声,傻瓜,明天你就成了别人的新郎了。

对方挂机,沉默。一秒后我又拨了回去,可是无人接听……

08

第二天还在睡梦中就被那俩二货拽了起来,说是赶车,赶化妆师。原来她俩是伴娘,苏煜的妻子也是我们学校的,估计我都认识,他们怕我伤心,都没忍心告诉我。

我拿着自己的小猪,默默的坐在以后一排,看见妈妈来了,奶奶也来了,苏煜妈妈,我们高中的好多同学。

真好,苏煜,你要幸福。

后来就有人围着给我带头纱,爸爸也缓缓走来,示意我挽着他。

没人惊讶,也没人觉的奇怪,是的,没错,苏煜拉上了我的手。哎哎哎,一定是哪出了问题。哎哎,苏煜,你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

董彤和方雨这两天已经帮我确定了,你爱我,而我也,很爱你。

那新娘呢?

一直就是你呀!

苏煜笑的那么甜,像是天上的星星,每个人都在笑,到处都弥漫着幸福的味道。

我爱了十五年的人今天就要结婚了。

新娘是我,是我呀!!!


后记:盒子里的猪每个身体里都写了不同的情话,有求婚的,有想念的,还有有道歉的……

无诫21天写作训练营第5期        第七天

什么样的作品配得上称为经典

我们这些后来者都在因袭前人。我们不可能再次成为第一人。我们可以从远方带来新素材,但我们要遵循的程序已经设计好了。我们不可能成为写作上的鲁滨逊,一个人在岛上打响“开开天辟地的第一枪”。[1]

――V.S.奈保尔(V S Naipaul,1932-)

I

对于今天的人们来说,历史上任何一个由君王和战士创造的辉煌帝国,都比不上由写作者创建的那个文学的共和国更为恒久和宽广的。借助翻译、印刷技术、因特网、大学、图书馆和书店,这个文学共和国覆盖地球上但凡掌握阅读的人群所居住的地区。随着全球教育的普及,或许在不久的将来,每一个生活在地球上的心智健康者,都会成为这一文学共和国的公民

这一文学共和国的开创者,在人类文明史的开端,分散居住在古希腊爱琴海沿岸、耶路撒冷周边地区、印度恒河流域和中国的黄河岸边。他们虽然相互隔绝,却不约而同地开始书写。最后,构成这个文学共和国之基石的,就是我们今日所谓的经典。除去不言而喻的那些宗教经典和哲学经典(几乎可以看做启示性的作品),共和国基石下的基石,仅就创意写作而言,文学经典构成我们心智养成的来源。

何为经典?

库切,南非当代著名小说家,2003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生于南非后在美国求学最终定居澳大利亚执教于一所大学的作家库切,有一场演讲的题目就叫《何为经典?》。

演讲伊始,库切评论的是早他之前诗人T.S.艾略特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尾声做过的一次演讲。T.S.艾略特的演讲题目也叫《何为经典?》

T.S.艾略特是个欧洲中心主义者,他认为:西欧文明是个单一的文明,经由天主教会和神圣罗马帝国的庇护,传承至今,而这一文明的原始经典就是罗马史诗:维吉尔的《埃涅阿斯》。他忽略了欧洲文明史上那由梵蒂冈控制的五百年黑暗期。古希腊文明一度被天主教的意识形态所湮灭。后来是阿拉伯穆斯林,为了阐明伊斯兰所宣言的启示,保存并移译古希腊哲学著作。曾经一度,欧洲的知识分子必须掌握阿拉伯文,才能重返欧洲文明的古希腊之源。他也忽略了,基督教文明源出于中东的犹太人。自从罗马帝国之后,曾经封闭的世界被战士的马蹄和商旅的驼队冲破。文明开始交汇。到了20世纪,如果还有人坚持单一文明论,那简直比种族主义还无知。

T・S・艾略特,诗人、评论家、剧作家,1948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当然,T.S.艾略特的这一论调,有其个人目的。库切在评论中指出,T.S.艾略特以那种“居高临下”的态度发表的“散文风格弈颇陈腐”的演讲,实际上是为他从美国(那时的美国被认为是蛮荒之地)移民并归化英国做辩护,也是为英国继承罗马帝国的文明遗产这一并不可靠的说辞予以辩护。在论述“何为经典”这一问题时,T.S.艾略特是不诚实的。他试图建立一个罗马中心主义的文学帝国,并以维吉尔的合法继承人自居,从而将别人贬为文学殖民地上的“外省人”。一种文学法西斯。

库切从自身经验出发,试着阐释“何为经典”。他讲述了自己十五岁那年夏天一个星期日的下午,突然听见巴赫音乐的经历。库切是个习惯于隐身幕后的作家。他一直在借虚构人物的嘴巴发言,即使那本阐述他文学理论的书《伊丽莎白・科斯特洛:八堂课》,他也是按照小说这种虚构文体来写的。与库切相反,V.S.奈保尔很少隐身。就连那些针对别的作家的评论性随笔,都有他生活经历的影子。

在库切对四十八位作家的系列评论文章里,出现个人经历,这是惟一的一次。由此可见,这次经历在他的作家生涯里弥足珍贵。

II

有人在播放巴赫音乐的唱片。库切听到的是用羽管键琴演奏的《平均律钢琴曲集》中的一首。“这音乐勾魂摄魄,直到曲终,我都待在原地,不敢呼吸。音乐如此打动我,这还是我平生以来从未有过的事情。”[2]

多年以后,当库切成为一名作家,面对公众演讲时,他比照T.S.艾略特,直言不讳地从分析自己的接受心理入手,来谈论巴赫的经典意义到底是如何产生的。作为南非殖民地白人阶层中的一员,库切觉得巴赫代表欧洲/西方一种高雅文化的趣味。南非殖民地白人阶层虽然远离欧洲母国,但在文化谱系中仍然保留血缘性的亲切。所以,进入巴赫音乐,也就在某种意义上摆脱自己边缘性“外省人”的憋屈,从而进入高雅文化的中心。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是库切,而不是南非黑人族群中的一个少年,或是中国西部一个偏远农村的少年,就这样被巴赫感动。

库切由此发问:“我那经历真的是自己当时所理解的东西吗?真的就是毫无利害关系、某种意义上是无我的审美体验?会不是某种物质利益羞答答的表现?”

所谓经典,与某种接受心理有关,并且经由历史的筛选。有很长一段时间,巴赫几乎被人遗忘,虽然在生前,他受到普鲁士国王腓特烈大帝的崇拜。他的作品颇受争议。有人认为巴赫音乐是无与伦比的杰作,但也有人认为他“浮华而混乱”。巴赫去世八十年后,经过门德尔松的热捧,巴赫音乐才得以复活。到了20世纪,科学家发现,巴赫(Johann Sebastian Bach,1685-1750)音乐和艾雪儿(Maurits Cornelis Escher,1898-1972)的版画,都具有与哥德尔(Kurt Godel,1906-1978)数学同样的致密、对称与和谐之美。巴赫音乐是人类心智捕捉宇宙和弦的完美体现。

结合巴赫音乐之为经典的原因,库切最后发现,文学作品成为经典,同样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历经时间检验而未被淘汰(贺拉斯的名言:一部作品写出来一百年后仍然未被遗忘,那必定是一部经典);

2.历经最野蛮的浩劫而存留下来(人们不惜一切代价保存它
,因为它是人们最为珍视的精神价值的对应物)。

Maurits Cornelis Escher作品

III

经典之作有什么属性呢?

哈罗德・布鲁姆在他那本为西方文学的经典之作重新确立其地位,并想使之不朽的著作《西方正典――伟大作家和不朽作品》中,开卷便是一篇题为《论经典》的文章。他认为:

哈罗德・布鲁姆,美国文学评论家,著有《西方正典》

1. 经典之作首先要具有原创性

2. 经典之作给人带来陌生感;

3. 经典之作让人获得崇高的审美意识;

4. 经典之作具有永生的性质。

根据意大利学者维柯在《新科学》一书中对人类历史三阶段的循环论:神权、贵族和民主,哈罗德・布鲁姆将莎士比亚确立为贵族时代的经典中心

这是一位大学教授对经典的定义,换一种说法,这也是一位骨灰级的专业读者对经典的定义。而那些作家――已经或将要创造经典的人――又是怎么定义经典的呢?

在哈罗德・布鲁姆之前,意大利作家卡尔维诺――一位将要创造经典的作家――著作《我们为什么读经典》一书。他为经典下了十四个定义:

卡尔维诺,二十世纪最重要的意大利小说家之一

1. 经典是那些你经常听人家说“我正在重读……”而不是“我正在读……”的书;

2. 经典对读过并喜欢它们的人构成一种宝贵的经验;

3. 经典留给人们特殊影响,要么是给人们的想象力打下印记,要么就以个人或集体无意识隐藏在人们的深层记忆里;

4. 经典是每次重读都会带来发现的作品;

5. 经典是即使初读也像是让你重温的作品;

6. 经典永不会耗尽它向读者说出的一切;

7. 经典之作总是带着先前解释的气息走向我们,其后拖着它们走过文化或多种文化(或是多种语言与风俗)时留下的足迹;

8. 经典不断制造批评的话语却总是对之不屑一顾;

9. 经典是让我们听说之后以为懂了,但当我们实际阅读时才觉它们是那么独特和新颖;

10.经典可用来形容为一本表现了整个宇宙的作品,也可比喻为一本与古代护身符一样东西;

11.经典迫使你不得不面对它,他帮助你在与它的关系中甚至在你反对它的过程中确立你自己;

12.一部经典早于其他经典,但是那些先前读过其他经典的人,一下子就认出它在众多经典谱系中的位置;

13.经典总是把现在的噪音调成一张背景轻音,而这种背景轻音对经典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

14.经典就是哪怕与它格格不入的现在占据统治地位,它也坚持至少要成为一种背景噪音。

卡尔维诺是一位用数学般致密的思维,以推演方程的方法来写作的小说家,当他定义经典时,必然会显得繁琐。而诗人埃兹拉・庞德,这位以精确的写作为追求目的的诗人,对经典的定义就简洁明了:具有第一流的强度,突进全新的领域,发明或揭示新的形式技巧,为作家的装备增添一件新工具,为严肃的读者提供参照轴

【注】

[1] V.S.奈保尔著、张敏译《康拉德的黑暗,我的黑暗》(南海出版公司,2015年)第32页。

[2] 库切著、汪洪章译《异乡人的国度――文学评论集》(浙江文艺出版社,2010年)第1页。

【编者注】本文为柴春芽《经典之作召唤阅读与重读》第一部分,第二部分《如何阅读经典》将于近期发表。

狗狗世界

公园散步。一只神犬远奔而来,气势堪比西班牙斗牛。神犬的屁股已抛至半空,四肢扩至弓满,舌头好比三味真火喷射。原本拥挤的人群四散,剩我寸步不移,可能是吓到腿软了吧,我索性预测,神犬只是过来嗅一嗅我的气味而已。果然,神犬冲到我的跟前,用探查器一样的鼻子把我全身上下仔细地闻了一回。我摸了摸裤袋,掏出一根香肠(为什么会有香肠?),递给神犬。神犬咬着香肠要走,回头看了一下,转头离去。旁人问我为什么不怕狗,狗也不咬我。我想了想说,可能我身上有狗的气味。

狗对于我来说既熟悉又陌生。我成长的过程其实就是和狗一起成长的过程。长年累月的相处,已经熟悉到用眼神就可以心灵互通了。然而,长年累月还是想不明白一些事。比如,为什么公狗方便要提起一边后腿?为什么狗能追着自己的尾巴可以玩几小时?为什么。。。。。。

对于人类来说,狗的作用很多,比如看家护院,放羊,缉捕等等。不过那只是别人家的狗,我家的狗就只是狗。一天里可以吃很多顿,除了人类喂养的三餐之外,人类随口吃的一根冰淇淋,或者一块饼干,都有可能成为密切注视的狗的肚中餐。狗一天可以睡十几小时,睡相极其不佳。或者四脚朝天,或者舌头外露。睡到浓时,甚至打呼噜。

虽然我断定我家的狗和猪没什么区别,但还是发现了一样功用——接待女同学。我生性内向木讷。每当有女同学来家里玩的时候,就是我尴尬烦恼的时候。幸好有狗的存在,避免了冷场的发生。可能因为狗的性别为男,所以对女同学热情非常。求抱抱或者抱大腿,狗用尽一切方式卖萌,逗得女同学很开心。女同学哈哈大笑对我说:“你家的狗真可爱!”那笑容真好看……略显尴尬的是,狗激动过头,似乎在女同学的小腿上留下一些液体。彼时大家尚且年青,未经世事,但对于男女之事,还是略有了解的。结果女同学本来就红粉纷飞的脸更加涨红,说了声:“我要回家了……”看着女同学远去的背影,再看看余躁未褪的狗,我叹了口气,唉,毛躁而粗鲁的青春……

我不会怪责狗把我心仪的女同学吓走的,我只是烦恼铲屎。别人家的狗乖乖去洗手间出恭,我家的狗随心所欲,到此一游。铲屎是一个技术活。如何才能快速地赶在气味闯进鼻孔之前把屎扫进垃圾铲?我曾经苦练龟息大法,成功憋死避过恶臭。但有时候遇到屎大且多,就只能默默忍受了。看在狗为人类作出巨大贡献的份上,算了。

我观察过狗无聊的时候做什么事情。除了追尾巴和刨地,就是玩弄弱势群体了。狗经常玩弄的弱势群体是蟑螂(俗称小强)。狗对于人类来说体型较小,但对于小强就是庞然大物了。孙悟空逃不出如来的手掌心,同样地,小强也逃不出狗的手掌心。狗先是不动声息,双眼紧紧盯着小强的移动路线。突然地,狗一巴掌拍向小强,却不下重力拍,只是碰了一下,小强受到冲击,歪了一下,继续移动。狗又拍一掌,小强四脚朝天又翻过身来继续移动,狗继续拍……经历多次,小强已经奄奄一息……我家没养猫,但小强老鼠之类很少,大概就是因为狗的缘故。真所谓狗捉小强——多管闲事。这闲事管得好啊。

高考前压力很大,常常失眠。每晚家人睡下之后,我独自坐在灯火通明的房间的地板上思考人生。房间很静,墙上的钟发出的滴答滴答声清晰可听。这时候,有个声音更大的滴答滴答传过来。狗迈着轻快的步伐来到我身边,坐下。狗不言不语,只是用诚恳的眼神看着我。我顿时感觉有了安慰,心里也踏实了点。有时睡意忽来,我和狗就躺在地板上睡去。

我终于还是考上大学,要去离家千里的城市。临行前,狗像要永别一样激动万分,不让我出门。我出动了很多零食,总算安抚了狗。

下到楼下,我回头一看,狗坐在家的阳台上,也不再喊叫,只是默默地注视我。我忽地心酸,挥挥手,告别仿佛老了很多的狗,告别一直幼稚即将长大的自己。

等到大学放假回到家的时候,我发现狗已经找不到了。我问家人狗去哪了。家人说去狗生极乐了。我走出阳台,极目远眺,想要找寻狗的踪影,却找不到。我心里无比沉重,想不到陪伴多年的狗,我与之不能体面而温暖地告别。我从书包掏出大城市生产的美味的香肠,又默默地放回书包。

自此之后,我的裤袋里都会放着香肠,除了肚饿的时候可以充饥,也为了有缘相遇的狗。我坚信,我会遇到的。

在KTV,我把全世界喝醉了

有时候,我们一味地想着去迎合,却失去了一个人应有的骨气和反抗精神


中元节那晚,我有幸被领导高无能叫去KTV唱歌。

一到KTV,高领导便率先唱了几首老迈的情歌。尽管五音不全,但他紧闭着双眼,脖子拉得老长,唱得极有热情。

高领导唱累之后,顺手将麦克风扔在玻璃桌上。

我一边鼓掌,一边捡起麦克风,软绵绵地唱《明天会更好》——不管什么时候,我都热衷于期待每一个明天,会变得更好。

刚唱了两句,高领导便皱着眉头,伸出手,示意我将麦克风给他,“阿一,你这样唱歌不行,男人得有匪气,懂吗?匪气!”

说着,又闭上眼睛,动情地唱了起来。

我直点头,尴尬地笑道,“领导说的对,我唱歌不行,得多向你学习。”

“咳咳……”

高领导忍不住咳嗽起来,连连摆手,“这样唱歌没意思,叫人吧。”

我明白他的意思,他在打电话叫我唱歌的时候,特意指示我,千万不能让其他人知道。

我当时就已经知道,他必然会叫小姐。

我找到柜台,对服务员小声说道,“叫两个人来。”

服务员问道,“小姐吗?”

我点点头,“嗯。”

不到半个小时,包间里走进来七八个花花绿绿的女人。高领导选了一个白白嫩嫩的年轻女子,那女子带有几分稚气,看上去大约只有二十来岁。

我选的小姐年龄则稍稍大些,至少已经有二十六七岁了。

她走过来,端起酒杯敬我,“帅哥,我叫孔儿,敬你一杯。”

我打趣道,“是孔子的意思吗?”

她愣了愣,忽然会过意来,嫣然笑道,“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不过——”

“不过,孔子可没你长得这么好看。”我打断她道。

“男的怎么跟女的比?”她媚笑道。

“依我看,貂蝉也没你好看。”

“真的吗?”

“哈哈!”

我拍起马屁来自然流畅,比唱歌有水平多了。

“砰”地一声,酒杯相碰。高领导问道,“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小美。”

高领导“哈哈”笑道,“人美,名字也美,今年多大了?”

“21岁。”

“豆蒄年华,如花美眷。你猜我多大岁数?”

“你应该三十七八岁的样子。”

“不对,再猜。”

“三十?”

“不对。”

“二十?”

高领导心情大好,拍着大腿,大声笑道,“哎哟,想不到我倒越活越年轻了。”

我忍不住插嘴道,“他已经四十八岁啦!”

话音刚落,高领导脸色忽然沉了下来,用余光瞟了我一眼。我知道自己说错了话,拿起酒瓶对小美说道,“不是我吹牛,我们领导看起来就像三十岁一样,对吧?来,美女,初次见面,我敬你一瓶。”

我当然不是在吹牛,我只是在撒谎。

小美一听我说要喝一瓶,不禁面露难色,正要拒绝,但高领导已经拍手叫道,“好!小伙子不错,这就是我常跟你说的匪气。”

我陪了个笑脸,心里直骂娘。我不知道自己笑起来有没有显得苦涩,但是入口的啤酒,倒苦涩得令我身心难受。

小美将啤酒倒入杯子,一连倒了三杯半,才将一瓶啤酒倒完。

她红唇微张,喝到第三杯,忍不住拍着胸口,柔声说道,“我稳一下好吗?”

她的声音甜得腻人,我觉得有些陶醉。

孔儿拿起酒瓶对我说道,“帅哥,我也敬你一瓶。”

很明显,她们在相互帮忙,陪酒小姐之间若是不懂得相互照顾,相互帮忙,准吃不少亏。

我本来也想说稳一下,可是我不敢。

我如果这么说,高领导肯定又要说我没有匪气。

为了证明我有匪气,我装作一副很潇洒的样子,一口气喝完一瓶。等孔儿喝完,我立即便又拿起一瓶啤酒,说道,“来,孔儿,我也敬你一瓶。”

说话的时候,我差点没忍住吐出来,但我不能吐,我还得喝。

喝酒的人都知道,喝酒不怕喝多,就怕喝急。

我拼了命似地往肚子里倒酒,那精神症状,就像是在往身上装钱一样。

酒瓶里剩下的酒越少,我的肚子就撑得越厉害。可是,我身上的钱并没有增多。

当酒瓶终于空了,我打了几个嗝,终于松了口气。

就在这时,小美手中已经握住了一瓶啤酒,对我说道,“帅哥,我也敬你一瓶。”

我的心情沉了下去,阴郁得像是一滩浑水,但脸上却笑得很愉快,“来,喝!”

喝完之后,我只觉得肚子难受得要命,以上厕所为由,溜出了包间。一到厕所,我便忍不住吐了起来。

回到包间,高领导建议玩骰子喝酒,他想要玩穿心舞,孔儿眼神迷离,问道,“怎么玩?”

我解释道,“很简单,每人两颗骰子,扔出来比大小,一到十点,最小的喝。”

孔儿问道,“一次一杯吗?”

我继续解释道,“底杯一杯,如果有人摇了蓝色豹子,就加一杯,红色豹子加两杯。至于穿心舞嘛,就是一个一,一个四,这样就得加四杯。”

孔儿疑惑道,“没弄懂。”

高领导已经拿着塑料盒摇了起来,嘴里说道,“反正比大小,玩两把就懂了……红豹,加两杯,哈哈!”

第一把下来,我便输了五杯。

半个小时后,每个人都已经进入状态,虽然脑袋很晕,但喝起酒来,就像喝水一样。

孔儿身子摇摇晃晃,拉住我的手,在我耳边低声说道,“我来之前已经喝过五六瓶,有点扛不住了。”

我本来有些同情她,但一想到我自己都自身难保,只能狠下心,假装关心地说道,“慢慢来,等会我们去唱两首歌,缓解一下。”

又过了两个小时,她终于忍不住趴我大腿上,闭上眼睛想要睡觉。

小美的情况看上去也差不多,只听她醉醺醺地对高领导说道,“哥哥,我们休息一下好不好。”

高领导这人平时懂得怜香惜玉,但是喝起酒来却六亲不认,说道,“来,我们两个喝一瓶,然后去唱两首歌,让他们两个先喝。”

小美高兴地说道,“好呀!”

她的声音很甜,笑得也很甜,可是却令我有些作呕。

我只觉得脑袋越来越晕,重得就像是在脖子上压了一颗石头。

我忍不住去想,自己为什么要这样喝酒,是为了陪面前这个酒囊饭袋吗?或者,我自己本身也是酒囊饭袋?

跟高领导接触这几年,我对他有一定的了解,他这人工作能力只能算是将就,也许连将就都谈不上。他坐上现在这个位置,很大程度依靠的是背景关系。

我为什么要去讨好他?难道我想让他作为我的背景关系?

我一直以为,在我的人生价值观里,从来没有觉得名利是多么了不起的东西,并且对腐败现象向来深恶痛绝。

可是,我为什么还是要去讨好他呢?

我不禁怀疑起自己的本质,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我活着的意义又是什么?

喝了酒的人,总是要感性一些,容易想起各种事。可惜,我所能想出的答案,都被现实全部否定了。

这让我感到十分迷惘。

我看着孔儿,她正努力地眨着眼睛,想让自己能够清醒一些。

我知道她已经醉了,我本该怜惜她,但我还是赌气似的,拿起一杯酒找她喝,我知道她必然不会拒绝。

既然她的工作是陪唱、陪酒,那她能拒绝我吗?

不知过了多久,我支撑不住,摇摇晃晃地去上厕所,在厕所里吐得稀里哗啦。

随后洗了个脸,盯着镜子看。

镜子里投射出一张憔悴的脸,头发凌乱,胡渣浓密,眼神也有些恍惚不定,俨然失去了神采。

我隐约看出那人像我,但又仿佛不像我。

但不可否认的是,那人实实在在是我。

原来我已经不再年轻了!

我的心霎时间被震撼住,涌现出一股想哭的冲动,可是我哭不出来。我对着镜子碎碎念道,“妈妈,我也老了。”

我忍不住重重给了自己两耳光,想起自己这些年所做之事,每天除了陪喝酒,就是陪玩,就差没有陪领导睡觉——就算我想要陪他们睡,他们也得嫌弃我男人的属性。

我忍不住苦笑起来,自己明明是一个工程师,却混成了酒囊饭袋。

走出厕所前,我又忍不住给了自己两耳光,脸上火辣辣地一阵发疼。

我面色不悦地走进包间,发现高领导和小美并不在房间。

孔儿也已经睡着了,我叫醒了她,继续找她喝酒。

她揉着眼睛,酒杯没对上嘴,差点把酒倒在了脸上,我觉得很心疼,同时又很气愤。

我在生她的气,也在生自己的气。

我夺过她的酒杯,一饮而尽。

她惊讶地看着我,柔声说道,“谢谢。”

我用力握住她的手,问她,“你明明不想喝了,为什么不拒绝?”

她一脸诧异地看着我,反问我道,“你明明知道我不想喝了,为什么还要找我喝?”

“因为我花了钱。”

“因为我挣了钱。”

“你很缺钱吗?”

“每个人都缺钱。”

“你呢?”

“我也是人。”

我站起来,苦笑道,“好了,不说这个,我去唱歌,你想睡觉就睡觉,想走也行。”

她也站了起来,说道,“我陪你唱歌,我现在不走,我得等小美。”

小美和高领导一走进来,高领导便举着酒杯,对孔儿热情地说道,“来来来,美女,我敬你一杯,听小美说你买了三套房子,挺能干的啊。”

他说起话来口齿不清,走路的步伐一会儿大一会儿小,东倒西歪的,已然醉得不轻。

我拿起酒瓶,对他说道,“高领导,今天我还没敬过你,来,我敬你一瓶。”

他一听我说要敬他一瓶,脸上立马露出几分不悦。

但当着两个美女的面,我执意要敬他,他也只能拿出所谓的匪气。

喝完之后,我又敬了他一瓶,说道,“这瓶,是我替孔儿敬你的。”

接着,我又替小美敬了他一瓶,他喝到一半,控制不住当场吐了起来。

我点了一首《明天会更好》,唱给自己听。

歌曲唱罢,高领导正好从地上爬了起来,迷迷糊糊地对我说道,“阿一,手机借我用一下,我给我老婆发个信息,我的手机没电了。”

我将手机递给他,他虽然说的是发信息,可是接过手机后,却变成了打电话,并且输错了号码。看来他并不记得他老婆的号码,他关心的永远都是他自己。

孔儿抱住我的胳膊,对着手机指了指。

手机屏幕上赫然显示着“人渣”两个字,电话那头,一个熟悉的女音说道,“对不起,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杰斐逊的“迷弟”

弗吉尼亚州,一伙人推倒了罗伯特・李将军的塑像,美国社会裂痕又起。美国人一向重视塑像,给人造塑像,意味着肯定他身上具有值得广为传播和继承的思想品质,但是,美国又是一个价值观如此多元的地方,一个政治名人往往会引来完全相反的评价――我之爱豆,彼之宿仇

“国父”之一的托马斯・杰斐逊,美式民主的奠基人,逝于1826年,六年后,一尊7.5英尺高的杰斐逊全身铜像问世。但美国国会一次次讨论,直到1874年才决议将此铜像认作国家财产,属于全体美国人,这种“众口难调”,也正是杰斐逊本人推行的政治原则的果实。

铜像造得气魄不凡。杰斐逊左手拿着《独立宣言》,放在胸前的右手执羽毛笔,笔尖指向《宣言》,脚下叠着两部厚厚的书,还摆了一个代表着胜利的花冠。

塑像的制作者是法国雕塑家皮埃尔・让・大卫・德・安格尔(Pierre Jean David d’Angers),而这桩生意的委托人和全额出资者,则是一个美国犹太人――乌利亚・菲利普・列维(Uriah Phillips Levy)

乌利亚・菲利普・列维

19世纪对美国而言是原始积累期,对犹太人来说,大多数时间里他们还活在自己的传统之中,未到“开眼看世界”、与其他民族及其文化真正发生交融的时候。犹太人在美国的势力,更是远不可同今日而语。南北战争前夕,美国犹太人的数量大约15000人,占全国人数的0.1%,少得可以忽略不计,而直到该世纪末,比例也没有上升到1%。19世纪美国的文化明星,数得上来的如麦尔维尔、梭罗、爱默生、惠特曼,到了世纪中叶都才艺成熟,影响巨大,晚一点出来的还有马克・吐温,他们之中有没有犹太人?一个都没有。

在这15000多个活着的犹太人,以及早一些已经去世的犹太人里,没有举国闻名的小说家、诗人、剧作家,也没有著名记者、历史学家,更没有博物学家、科学家、发明家或者工程师。他们是一个很小的文化群体,存在感十分薄弱,他们之中的文化代表,那些靠言论和文字立身的人,得把很多精力用于协调本民族和基督教主流社会之间关系。但是,乌利亚・列维却是一个特例,他的身上颇有当初乘“五月花号”来北美拓荒的清教徒冒险家的遗风。

列维生在费城,是他家的第五代,他爷爷的爷爷1733年来到美国定居。10岁时,列维就离家出走,到商船上当了一名水手隧船出海。十年后,20岁的他加入了美国海军,参加了那年爆发的美英战争。他从水手长干起,过个几年十几年就升一级,四十五年后攀升到了准将军衔,成了第一个获得此军衔的美国犹太人。

这算是荣耀了家族的门匾,不过也曾多次被军事法庭调查和审判。每受审一次,列维就借机对公众表态说,他,作为一个犹太人,如何长时间蒙受主流人群――基督徒――的歧视和敌对。在军队里,总有人视他为不速之客:“野路子”起家,而不像其他军官那样都从专业的海军学校毕业。一些人认为他的存在破坏了的军队里的“规矩”,想方设法找他的茬,要把他驱逐出去。

敌意积聚起来,终于酿成了一场决斗:1816年,他开枪把一个厌恶犹太人的海军同僚送上了西天,之后就是连绵不绝的受审。1855年,63岁的他被正式开除出军队,他又拉起一个律师团起诉海军,竟然还赢了官司。他在自辩中陈述说,他所经历的正是“每个生活在美国的以色列民的遭遇”。

他请得起律师,因为他有钱。1820年代,靠着在格林威治村的不动产投资,列维发了大财,成了美国最有钱的犹太人之一。那么有钱之后呢?列维是一个很正宗的19世纪犹太人,按期上犹太教堂,祷告,诵经,出资修教堂,支持自己的共同体。但是,倘若他把心思全部用在犹太人的小社会里,他充其量也不过就是个犹太人中的首富,一个乡绅级别的慈善家罢了。

他还做了两件很有意义的事。

第一件事是废除鞭刑。列维在商船上呆过,又长时间从戎,见多了18―19世纪舰船上的各种陋俗。那时,船长或将军都习惯以鞭笞来处罚犯错的船员,他们用的是一种把九根绳子捆扎成一束的鞭子,叫做九尾鞭,每一束绳上打几个结,这种鞭子抽在后背上,即使很强壮的人,四五十下后也会被抽得昏死过去。

列维出资发起了“放下你的鞭子”运动,把船上的反人道举动披露给公众。在自己所掌的军舰上,列维带头垂范,不再对犯错船员实施侮辱人身的处罚。1850年9月,赫尔曼・麦尔维尔,就是美国史上最经典的小说之一《白鲸》的作者,发表了一本新作《白外套》,其中有一大段都在描写军舰上惨无人道的体罚。书卖得洛阳纸贵,一时间举国震动。9月,美国国会颁布法令,宣布海军禁止使用鞭刑。

列维晚年宣称自己是“废除鞭刑之父”,固然不无吹嘘,但在《白外套》之前,他积极的善举是实实在在、无可否认的。他所做的第二件大事,就是让托马斯・杰斐逊拥有了一尊塑像。可以说,杰斐逊从开国元勋上升为一个偶像级别的伟人,都是列维的功劳。

Thomas Jefferson

杰斐逊是一位人民主权论者,坚持认为美式民主必须彻底,每个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都得参与到对国家命运的决定之中。列维狂热地崇拜他,原因在于,杰斐逊理想中的民主能够最大限度地遏制民族偏见,保护少数人,结束基督徒主流人群对像他这样的少数民族的排挤

大卫造塑像时,列维全程“监制”,造好之后,他出钱把铜像运到了美国,号称它是由法国人民赠给美国人民的礼物:法国人发起的启蒙运动,并没有在法国,而是在美国落地为真正的公共实践。人们瞻仰杰斐逊铜像,即接受了“民主雨露”的一番润泽。列维,作为一个犹太人,乐见这一结果的发生。

铜像在许多城市巡回展出,还进过白宫。半个世纪后,另一位法国雕塑家巴陶蒂又制作了自由女神像赠给美国。为了把美国扶植成本星球上民主政治的第一样板间,法国人也真是操碎了心。

对列维来说,一件事要做就要做到彻底,要实现一桩心愿,就要实现得不留遗憾。他将杰斐逊铜像交到美国人民的手中,又出钱做了一件石膏复制品,赠给“纽约人民”,现在它放在纽约市政大厅里。另外,他还买下了蒙
蒂塞罗种植园,这是杰斐逊退休后定居的地方,杰斐逊逝世后,庄园很快荒圮,列维将它修葺一新。1920年代,庄园正式收归杰斐逊基金会所有,当然,又是一个重要的“民主政治教育基地”。

蒙蒂塞罗种植园1800年时仍然归列维家族所有

列维倒真没想着要把美利坚合众国打造成怎样的文明之邦。他就是凭着一腔“迷弟”的热情去做这些事的。除此之外,他仍然是一个很典型的19世纪犹太人,热爱共同体,按期上教堂祷告。一边是保守传统的自觉,另一边是融入更大的社会的诱惑,两者之间的张力,在南北战争之前的美国犹太人的生活中尚不明显。

乌利亚・菲利普・列维所做的事,只是从为本民族利益的考虑跨出去一步而已,但这区区一步,却让美国受益至今

你想要如何评价你自己,又打算如何描述这个存在?

Carlin Flora2017-09-09 07:4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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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将人类看成行走世间的独立个体,丝毫不受环境和周围人的干扰。这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错误想法。

卡琳·弗洛拉(Carlin Flora)是一名记者,此前曾在《今日心理学》杂志(Psychology Today)担任特刊编辑。她曾在《发现》杂志(Discover)和《科学美国人Mind分刊》(Scientific American Mind)等媒体发表文章。2013 年,她出版了新书《朋友的影响》(Friendflu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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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内兹有着卷曲的金发和细长的四肢,在华美服饰的映衬下,她更显得妖娆妩媚。可即便如此,你还是能从她稍微突出的蓝色眼睛中看出她缺乏自爱。在她的眼睛里,一种虚假的情绪隐隐闪烁。伊内兹喜欢盲目模仿那些有男朋友的女生。一些奉承者在背后说了很多她的闲话。根据时下流行的好莱坞电影情节和她表露出的狡猾巧妙的气质,我们不免觉得这些猜想可能不太理性,甚至有些下流。但是,你又不能否认类似的流言总是粗俗且充满夸张的戏剧元素。伊内兹根本不关心这些问题的答案,因此她更喜欢用严肃的语气问候:“你好吗?”这样的情况至少发生了六次。她经常被自己慷慨大方的想法弄得精疲力竭,不过真正导致她身心俱疲的却是自己什么也没有付出的负罪感。

这段有趣的文字出自爱德华·圣奥宾(Edward St Aubyn)的小说《最后》(At Last),描写了伊内兹的外表、社会地位、心理和行为。就描写一个人而言,很难有人能比圣奥宾做的更好。而在日常会话或者约会网站上,人们也绝不可能给对方留下比圣奥宾笔下人物更好的第一印象。即便如此,任何特定读者在阅读时都会将自己理解、记忆和世界观强加于伊内兹身上。一千个读者心中就有一千个伊内兹。同时,她又是象征自己所处社会环境最差情况的标志——讽刺有些人喜欢模仿冒充的性格。

虽然通常情况下的我们没有圣奥宾那样出众的描写天赋,但我们还是时常描述我们自己和他人。有时候这样做的风险很低,比如闲聊时;有时候这样做的风险很高,比如给一个前来找工作的应聘者下结论或者为朋友介绍对象时。

作家们追求的是情绪颗粒度(emotional granularity,指将情绪进行精准细分描述和感知的能力,高情绪颗粒度意味着能够更精确地体会这个世界的质感以及内心细微的变化与涌动——译者注)、重要的细节和恰当的隐喻。社会学家和人格心理学家则发明出类似“大五类人格测试”(Big Five)这样确定个体人格特征的分类工具。

在“大五类人格测试”中,研究人员将对受试者的外向性、情绪不稳定性、亲和性、开放性和严谨性进行测试。如果我给你描述的是一个“来自美国中西部地区的中年亚洲人,样貌不错,性格外向,和蔼可亲,情绪不太稳定,思想开放”,你根本想象不出她真正的样子。你脑海中有的仅仅是模糊的框架式印象罢了。

图片来自 Wikimedia Commons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语言习惯和行为怪癖,而我们的气质性格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与生俱来的。甚至来说,我们的行为特征和日常习惯也是生下来就确定好的。但随着时间流逝和环境变迁,所有这些特征都会发生改变。

如果有一天怪癖不再是怪癖,我们便会改正自己的行为。我们将自己的性格特征“封存”在自己结实独特的躯体之内,坚信自己的性格一定经过充分改造定型,将会始终保持一致。然而,性格却并不是这样。从流行心理学图书作者、商学院教授到占星家,每个人心中都有一套评估他人的办法。如果我们真的能评估他人,难道现在不应该存在一种非常流行的评估手段吗?

实际上,最近有两个打破陈规的研究表明,人格特征会渐渐发生改变,而且经历一段时间后可能会出现天翻地覆一般的变化。当人们接受治疗性干预之后,人格特征的改变速度会相当快。

一百万个细小的人为因素——语调、鞋子的品牌、微笑的频率——才能构成一个人完整的人格特征。我们很难将其拆开从而一个个详细审视,也很难确定的将其描述出来。如果一个人身上有多种特征,甚至是特征数量多到趋近于无穷,我们应该如何形容这种无穷?对于理论数学家而言,这是一个合情合理的问题。但在与数学截然不同的性格科学领域,大部分情况下,人们更相信感觉而不是精度。

图片来自 PxHere

作家是最能捕捉到这种不断变化状态的群体,他们在描写角色时有着自己的固定步骤。日常生活中,我们也会在不经意间描述他人。只不过我们没有注意到,其实我们自己也有一套描述别人的固定步骤。

我们想让听众喜欢自己描述的这个人吗?想让听众在这个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想让这个人与我们形成对比,从而突出我们的优点?我们身边的人不断改变,而我们的目的和意图有人处于变化之中。有时候,想要实现自己社交目标的先决条件便是假装其他人都有自己的性格和特征。

与他人相识后,我们脑海中会出现大量感觉和印象。这些感觉和印象就好像混乱的马赛克一样,在我们的思维中慢慢组装聚合,形成整体。玛丽·盖茨基尔(Mary Gaitskill)在她的小说《母马》(The Mare)中形象的描述了这个过程。《母马》的主人公叫瓦尔维特(Velvet)的姑娘,生活在纽约的布鲁克林。她与来自纽约州北部的中年女性金洁尔(Ginger)以及家里附近马厩里的马匹关系很好。金洁尔这样形容瓦尔维特的母亲艾丽西亚(Alicia):

我花了一分钟才意识到,她之所以让人感觉到体内充满力量,原因不是发达的肌肉和高大的身材。真正的根源在于她的性格:她体内好像有一个大水箱一样,能装得下一切。

后来,金洁尔遇到了一个名叫贝弗莉(Beverly)的驯马师:

她的眼神单纯,但却流露出猩猩一般的狂野、侵略性和狡猾。她目光如炬,你很难通过她的眼睛直视她的内心。她言语上客气礼貌,但脸上却带着青年人那种不屑和嫌弃的表情。她看上去像是那种能把孩子引向歧途的家伙。

这些外观描写是读者了解人物内心的“入口”。不过,我们更多能了解的是金洁尔的内心。也许她认为自己给出的是关于他人性格的描述。但实际上,这都是她本能直觉的体现。直觉与她的心理状态混合在一起,进而塑造出他人在她眼中的形象。通过看待这两名女性的方式,我们能发现金洁尔对危险有着敏锐的感知。艾丽西亚和贝弗莉后续的行为会告诉我们金洁尔的直觉是否准确。小说作家们都明白一个道理:相比于描写一系列性格特征而言,刻画笔下人物的行为才是揭示他们内心世界的最好手段。

缺乏环境的烘托,人物性格就无法得到充分表现。作家们了解这一点,因此他们通常不是直接透露某人的“真相”,而是让角色对自己的评价与他人对角色的评价形成鲜明对比。为了达到最好的喜剧效果,圣奥宾为读者展现了伊内兹的自我概念有多“脱节”。

在这个领域中,小说作家比外行有优势:精明的旁观者能够从人物角色的自我评价和行为举止之间找到差异。不过,无所不能的小说作家无需为读者将整个拼图都拼全:他塑造了笔下的角色,也了解这个人物。同样,如果能摒弃附着在一个人身上的刻板印象(比如一个人是来自德州的年轻工人阶级)而给他全新的评价和判断,我们就可以纠正自己心中的刻板印象。这种对比让我们知道,认定一个人的性格特征始终如一是一件荒谬可笑的事情。与真正的战争英雄相比,自负自夸且喜欢舞弄枪支的德州人就显得不那么勇敢无畏了。

在阿德尔·瓦尔德曼(Adelle Waldman)小说《纳撒尼尔的爱情故事》(The Love Affairs of Nathaniel P)开头,书中角色纳特(Nate)前去前女友埃莉萨(Elisa)的公寓参加宴会:

每次纳特看到她时,埃莉萨的美貌都让他心头一震。好像在那一瞬间,因为分手而引发的受折磨情绪迸发而出,进而扭曲了纳特脑海中关于埃莉萨真实样貌的记忆。在纳特记忆,埃莉萨是一个卑鄙可怜的生物。可是当她打开门时,纳特竟然看到了一个生机满满、健健康康的美丽女子。

然而几分钟后,埃莉萨又开始发牢骚。此时,纳特回想起了她被宠坏的性格和暴躁的臭脾气:

她的美貌变成一种刺激,一种卡利普索风格(Calypso,海中女神,荷马所著《奥德赛》中人物——译者注)的诱惑。因为这种美丽,他又一次深陷其中。除此之外,当他用叉子轻轻拨动面前的鸡肉时,纳特注意到埃莉萨鼻子上的毛孔和前额上的粉刺。粉刺就长在埃莉萨的发际线旁边。这都是细小的瑕疵,对大多数人而言,在女士身上发现类似的问题都是不绅士的作为。但对埃莉萨而言,我们似乎应该用奥林匹克标准的完美容颜来评判衡量她的美丽。如此一来,鼻子上的毛孔和前额上的粉刺这样的缺陷就成了评判她的证据,使得纳特对她的印象打了折扣。当然,这是不合理的想法。

埃莉萨形象的变化不仅仅体现在她人物性格与外在特征之间的联系上,更体现在两者的变化过程中。浪漫多情的纷扰纠葛决定了我们如何感知他人以及如何采取行动。看着一个人在不同人群面前改变的过程能为我们提供很多有趣的信息。如果你看不到一个人与他人频繁的互动过程,那你只能凭借自己的理解和印象对他进行“评价”和“描述”。这时候,你评价和描述的其实并不是真正的他。

在描写角色特征的过程中,小说作家慢慢推动故事情节发展,同时渐渐将自己的想法展现在读者面前。瓦尔德曼的文字告诉读者纳特是一个善于观察和有自知之明的人:他知道自己对于埃莉萨缺点的批评太过小气且荒谬无理,但又能用微妙精致的理由解释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正因如此,纳特在小说后面才做出了脱离自我意识的举动。对那个被他随意虐待女性而言,沮丧和挫败来的更加凶猛。盲点让我们了解一切,而每个人身上都有盲点。

我们都有猜测他人如何对待我们和看待我们的想法。有时候,我们甚至还会不理性的想要知道他人的行为习惯。这种想法和欲望使我们拼命的想要给他人确定固定的性格,全然忽视一切能证明人类性格其实是不断改变的证据。我们想要一劳永逸的找到自己的位置,然后把所有人都安排到正确的位置上。这就好比把玩具整整齐齐的放在玩具屋里制定的位置一样。放好之后,我们便可以高枕无忧的尽享一切。

大量流行心理学和商业类的励志书籍为我们提供了用来评价自己和他人的测试以及定制式原稿。各大公司招聘员工时也依旧会用早就被证明根本不能预测个体未来表现的性格测试考察候选人。的确,利用我们想要控制复杂社交世界欲望的做法是不合理的。我们对自己和他人的评价描述虽然不具有决定性作用,但这种框架式概念却能揭示我们自己和所关心之人内心的行为和思考模式。其实,我们的行为和思考模式非常有趣。每个人都想知道自己在《权力的游戏》中对应哪个角色,这只是一种自然的本性罢了。

分析自我和他人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消遣活动。有时候,这是一个残忍而使人痛苦的过程。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分析自我和他人还是轻松愉快的。但是,流言蜚语会慢慢进化成一种复杂的生存机制。性格分析是我们认识他人的重要环节,但它的深层目的绝不是让我们对他人产生一成不变的印象。相反,性格分析能帮我们理解不断变化的常规情况,为我们
的群体增添生机和活力。评价描述他人时,我们其实就是将自己与他人绑定在一起,形成联盟。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估算出别人如何理解感知我们在未来的一举一动。每个人都在其他人身上做着测试,利用的对象包括共同朋友、泛泛之交、杰出人物和社会名流。如果我们都能认识到人的性格特征处于不断变化状态,那就会将八卦流言的重要性过度复杂化。

社会科学领域的数据资料显示,大约五十多年里,人格心理学领域的研究人员描述个体特征使用的都是相同的模型和词汇。在这些模型中,研究人员可以将你划分到“高”、“中”、“低”三个等级之中的任何一个,也可以用“大五类人格测试”的任何一个维度对你进行评价。最终,你会被划入一个子类型之中,比如“活泼型人格”或者“风险回避型人格”。适用这套体系的问题在于,人们并不符合评价体系描述的维度,通常也不符合极端条件的定义。各种倾向虽然真实,但却不像逆倾向那样具有揭示意义:一个朋友性格外向,但与同事在一起时却少言寡语;一个女儿在学校时平易近人,但在家却脾气暴躁。

图片来自 剧照

很多心理学家一直认为人的性格在童年形成,此后便保持恒定不变的状态。但是,一些新的研究对这个理念提出质疑。今年一月,《心理学简报》杂志(Psychological Bulletin)发表了一篇元分析。研究人员发现,人的神经质现象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减弱。更令人惊奇的是,研究人员还发现几个月的心理治疗便能大幅度减轻一个人身上的神经质现象,效果大致是神经质患者四十年生活磨砺的一半。另一个发表在《心理学和衰老》(Psychology and Aging)的研究则首次比较了同一个人不同时期的性格。他们在测试对象青少年时评估了其性格特征,又在六十三年后再次对其进行评估。虽然他们使用的评估手段与“大五类人格测试”不太一致,但测试对象在 14 岁和 77 岁时的得分表现并不相同。

其他研究表明,城市和地区也有自己的性格特征(是的,加州就是懒散型性格)。这可以从两个层面帮助我们了解当地居民:要么是生存环境对他们产生影响,要么是他们因为自己的个性而选择了具有特定性格的城市和地区。

一个人的朋友和家庭成员也不会断对他产生影响。看看证据充分的“社会传染”(social contagion)效应就知道了。根据社会传染效应,我们身边的人会影响我们的习惯、价值观和情绪。有人将人类看成行走世间的独立个体,丝毫不受环境和周围人的干扰。这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错误想法,而我们不能犯这样的错误。

图片来自 YouTube

人格心理领域的科学家发现了很多真相,而一个关于性格的理论似乎符合很多这类真相的描述。在这个理论中,环境因素和生活阶段都能对人的性格产生影响。布莱尔·利特尔(Brian Little)是剑桥大学的心理学家,他在新书《我、我自己和我们》(Me, Myself, and Us)这本书中刻画了性格的三个方面。第一个方面是“生物学天性”,包括主要由基因决定的神经生理学特征;第二个方面是“社会学天性”,包括文化和社会对我们行为和思想的影响;第三个方面是“场景特定天性”,它使你成为与众不同的人。

利特尔所说的“个人计划”其实就是我们在任何特定时间所要实现的目标、梦想或者需要面对的压力环境。“自由性格”与我们的生物学天性背道而驰,但却能帮助我们实现所有的“个人计划”。比如说,和蔼可亲的人在督促配偶过上健康生活时会变得苛刻难缠。如果我们想要评价形容一个人,就需要知道她在特定时间的核心追求和目标。她可能为了实现目标而按照“与个性不符”的方式行事,而不是展现自己长期以来对外示人的态度的方法。

如果你既是散文大家又是声名卓著的精神治疗医师,那你应该能够很好的理解性格的概念和局限性。但是,亚当·菲利普斯(Adam Phillips)在 2014 年接受《巴黎评论》(The Paris Review)采访时却给出与我们的猜想完全不同的答案:

当人们说“我是这样一类人”的时候,我的心总是一沉。我们有很多公式,能用大概十个公式定义自己的性格、喜欢的东西、喜欢的人等一切。但是,这些公式的描述词语与人们在生活中体验自我的差距非常之大,大到令人觉得荒谬可笑。这就好比画作下面的标题。你以为自己知道这幅画的名字。但是实际上,你还是要仔细看画才能了解它的内容和内涵。

菲利普斯表示,精神分析学应该告诉我们自己因为焦虑而产生的想要了解自己和他人的渴望有多么强烈。在他看来,“不知周围发生何事但却自我的活下去是一件有可能的事情”。

虽然我们永远不会停下了解他人的步伐,但菲利普斯的看法却给了我们尖锐的提醒:当我们用“目中无人”形容孩子,用“生活贫苦”形容朋友,用“放荡不羁”形容泛泛之交时,我们便阻挠了他们成长和改变机会。同样,我们也限制了他们走出矛盾、打破陈规和即兴发挥的空间。接受性格的不确定性和随时改变性,我们才能更加慷慨大方的接纳他人。同时我们也能说服自己,让自己相信只要想要改变就能达成目标。

翻译 糖醋冰红茶

题图来自《黑天鹅》

我们总是把坏的留给亲人,好的留给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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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左老师的那篇《我拿钱请你吃饭,你却只知道低头玩手机》在群里引起了同学们的热议,大家纷纷暴出自己所遇到过的各种尴尬饭局。

而我更是首当其冲,莫名其妙的躺枪了。

原因是女友不知从何处看见了这篇文章,看完后随即把文章链接给我发了过来并说道:

“这篇文章你看了吗?”

“看见了,我们老师写的”

“你看看你,你平常多不尊重我,就知道玩手机,都不搭理我。”

我想反驳,打开聊天页面,却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因为,她说的都是实话。

我平常在与一些相对不熟的人吃饭时,为了表示尊重,都会把手机放一边,那怕再多消息都不会去看。

但是每次我跟她吃饭的时候常常都是手机不离手,眼睛不离手机,说什么都是简单的几个字“嗯、好、可以、随便、就这样、怎么都行!”

虽然我很无奈,但也无力反驳,发了一个微笑的表情,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

仔细想想,我们对自己亲近的人总是很随意,反而面对那些陌生的人我们总是格外的认真,并且把自己最好的一面都展现给了与自己并不熟悉的陌生人。

其实那些与自己亲近的人给予我们的,远远要比陌生人来的多得多。

若要用数字来做比较的话,那恐怕用数百倍的量来衡量都任然会觉得苍白。

生活中我们在面对陌生人的时候,总会不由自主的的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时常还会为了自己的表现不佳而感到自责。

相反的,面对自己的家人与朋友,那些与自己亲近的人的时候,我们会变得苛刻许多,时常一言不合就会发火。

我们总是这样,总是把最好的一面留给陌生人,而把最坏的一面留给了与自己亲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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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在网上看了一个小故事,孩子过年的时候给父亲买了一部智能手机,父亲高兴的同时,却也遇到了难题。         

没有用过智能手机的父亲,面对新的手机却不会使用,便让儿子教自己。

可父亲年事已高,记忆下降不少,儿子所教的那些总是转头就忘,最终儿子不耐烦的直说父亲太笨,自顾自玩儿去了。

可真的是父亲太笨了吗?还是作为孩子的我们没有耐心?

有多少人和这个孩子一样,在生意场上接待每一个客户的时候,总是会很有耐心的去跟他们一遍一遍的讲解,直到他们听懂为止!哪怕在刁钻的客户都是很有耐心的讲解着。

有多少人像会像那孩子一样,常常在外面很有耐心,见谁都能侃侃而谈,而面对家人朋友却只是有一句没一句的应付着?

又有多少人在外边受了客户的委屈,却还是面带微笑,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回头却总是会把这些委屈都转移到自己亲近的人身上?

这让我想起了之前网上看到的一句话:

“人总是这样,对于亲近的人太苛刻,对于陌生的人显得过于宽容。”

                                      3

晚上无意中看了群里转发的一个采访视频,记者采访了几个孩子的父母,分别问了每位父母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如果你的孩子生病了,你会拿出多少钱来给他治病”。

答案大同小异:“无论如何哪怕卖房卖地,都要拿钱给孩子治病。”

而当问到第二个问题:“当你们自己生病的时候,你会给自己拿多少钱去治病?”

这时,每位父亲母亲的回答就不一样了:

“10万?20万?,最多20万,反正不能拖累孩子!”

“看看检查结果吧,要是晚期,绝对就不治了,治了也没用,还给孩子增添负担。”

“那我肯定不治了!不能让孩子担心。”

“绝对不能给孩子添麻烦!”

从视频中可以看出,每一位父亲、母亲都把自己置身于事外,为了能把自己孩子的病治好,可以付出自己所有,而到自己生病的时候,为了不给孩子添麻烦,可以舍去自己生命,一切的一切都是站在孩子角度去考虑问题,把最坏的都留给自己,最好的都留给孩子了!

也许是和那些与自己亲近的人太过熟悉,习惯了从他们身上获取,以至于到最后一切都变成了理所应当,常常以怨报德而不知包容和改正,伤了与自己亲近的人,看不见他们对自己的付出,却成就了那些与自己毫不相干的陌生人。 

                                          4

回过头仔细想想,当你缺钱时,不用打招呼,他会自会雪中送炭的人,往往是你家人!

当你失业、失恋时陪你喝酒,听你诉苦,任你瞎闹,最后还给你收拾烂摊子的人,往往是你最要好的朋友!

当你干架时,不用说,他自然会脱掉上衣站在你旁边的人,往往是你最要好的兄弟们!

其实他们才是最在乎你的人。”

他们总是能包容你的过错,原谅你的不羁,接受你最坏的一面!

而我们却常常把这一切都视为理所应当,甚至变本加厉的去索取,忘了他们才是最爱我们,最在乎我们的人。

所以,我们对那些爱我们,在乎我们的人应当多一些体谅,少一些烦躁,多一些包容,少一些吝啬,把最好的自己留给最亲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