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斐私语《千字文》044:得能莫忘

这一句的意义比较明确,但仅仅是比较明确。因为有两个点是会让人产生一丝疑惑的,它们分别是能与忘。

咱们先说能。

能是熊的原字,也就是说,能最初的意思就是熊。而熊反而是后期的衍生字。

能在现代汉语语境中,是可以的意思。这样强烈的转变是如何产生的?

熊,在动物届时比较特殊的一种存在。力气大、速度快,平原可行、山丘可过、会爬树、善泅水,除了不会飞,它几乎就没有不会的了。

这样的一位动物界的全才,就好像是漆黑中的萤火虫一样,那样的鲜明,那样的出众,无法不引起古人的关注。

当人类世界中,也出现了一位近乎于天才一般的人士的时候,古人就会自然的联想到了熊。于是就是指着这位人类中的全才说,哇!你就好像熊一般。

天长日久,人们就习惯了这样称呼什么都会的人,而熊被逼无奈只能改一个名字了。(熊的原名叫做能,因为这个字被人类抢走了,只得改名为熊。)

能在字义,在后期又发生改变,但这一次的改变就不是颠覆性的了,而是衍生性的改变。

这一次的改变,是在夸奖别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自己的认同。在原本只有“贤能”的基础上,增加了“我可以”的意思。

关于能咱搁一下,先说说忘。

忘的上半部是亡,这是一个常用字,组词死亡。下半部分是心,也是常用字,心脏。

心,是一个含义极其丰富的字。

首先,心,是身体当中的一个器官。

同时,心还是一个人的精神象征,更倾向于一种感受、感觉,是没有实质的。

比如心旷神怡、心无旁骛、心猿意马……中文组词中用到心的情况,最常见的就是将它做为一个精神象征。

回过头来说说忘,这里的心也是一个精神上的心,一种感觉、一种感受的消失被称为忘。

忘解释过了,回过头再来看看这一句的整体意思。

得是得到的意思。

得到了什么?能。

基于前面的解释,能就可以衍生出两个解读。一,可以给我提供帮助的人。二,我拥有了更为完备的力量。

莫的意思是不要。

不要忘。

不要忘记什么?这就是这一句的核心关键点。

无论是得到了可以给我提供帮助的人,或者是我个人得到了更为完备的力量,都是说明我的综合实力得到了提升,有了好的转变。在这样的前提条件之下,我不要忘记什么?

总体来说,应当是不忘初心。至于初心在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北京的秋天似天堂

秋天一定要住北平。天堂是什么样子,我不知道,但是从我的生活经验去判断,北平之秋便是天堂。—老舍

文/临界冰

仿佛一转眼的功夫,在北京已经住了15年了,老家的一草一木在记忆中逐渐模糊,幻化成红墙灰瓦的小巷,古色古香的四合院,阳光下斑驳树影的柏油路和数不清的高楼大厦立交桥…

记忆中的故乡不知什么时候变成了北京的模样,想想也对,迄今为止,生命中差不多一半的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说它是故乡也不为过。

北京一年中最美的时节是秋天,最美也最短暂,8月末9月初,北京正式进入到秋天,11月份差不多就到了尾声,秋天在北京只有两个月的时间。我们常说的“金九银十”原来说的是北京的秋天。

北京的秋天,气候宜人,不冷不热,没有冬季一连几天遮着太阳乌蒙蒙的雾霾,没有春季来自内蒙草原漫天的大风扬沙,没有夏季烈日当空地面都返着热气的酷暑,丝丝缕缕的白云如轻烟袅袅,不经意间拂向蓝得透亮的天空,撩得你的心痒痒的,莫名的畅快。

北京的秋天是梵高笔下重彩的油画,色彩浓烈又不夸张,随手一拍就是一张明信片。

地坛公园的银杏大道

细看地坛公园那金灿灿的银杏大道,状如精致小扇的银杏叶,错落有致的叠排着,从上到下毫不吝惜的霸占视线所及的空间。每到秋日都吸引了周边很多市民前去拍照赏秋。

娇艳似火的枫叶在这个季节热闹起来,豆沙红,艳阳红,玫瑰红,朱砂红,点缀着深黄浅黄深绿浅绿一起热腾腾的铺天盖地晕染漫山遍野。这个季节登上香山似乎是全民向往的事情,但本地人绝不会选择这个时段去登香山,因为熙熙攘攘的人群会让你看不到脚下的路。

香山红叶

还有天坛的月季,北海的菊花,延庆百里画廊的千亩向日葵…..都在这个季节千娇百媚争奇斗艳。

这个季节不论走在哪里,总是说不出的心旷神怡。总是忘不了人民医院门前那条老街。刚到北京的时候曾在那附近住了差不多一年。后来儿子也在人民医院出生。

二环内的风景透着老北京独有纯正的味道。秋天里,胡同里的大爷们搬出小板凳,端着小茶壶围坐在树荫下,中间支着的小桌上摆着破旧不堪的象棋盘,角逐的双方被周围聒噪的京片子指点江山。

北京的胡同

国庆前后,大妈们带着红色胳膊箍儿的身影,风风火火的游走在社区邻里之间,遇到不符合首都文明的行为,自会揪住教育半天。临了不忘加上一句,

“嘛呢?甭给姆们北京人丢脸啊!”

处女座儿子出生在秋天的北京,所以每到这个季节,我总禁不住回忆起,在人民医院待产的日子,爱人陪着我在那条老街上转悠,暖暖的阳光照在身上,慵懒惬意。

街边的水果摊各色时令水果令人垂涎欲滴,粉红色的平谷大桃,紫色的玫瑰香,鲜绿的无籽露和深绿薄皮的地雷西瓜,价钱便宜实惠,让那时候即将为人父母的我们,期待着甜蜜着幸福着…

当那个粉红色襁褓中的小人儿,带着光洁的小脸儿,聚精会神的看着我时,心都化了。在北京最美的日子里,年轻的我初尝为人母的喜悦。

每每想到那段时光,心里总会涌起柔柔软软的情愫,仿佛一生的时光都定格在秋日的艳阳里。

长安街

北京的秋天如同风情万种的小美妇,丰腴但不肥腻,明艳但不轻佻,灵动但不乖张。在秋天,北京显出她所有的大气、澄澈、质朴、壮美和动人的人间烟火。

写了一辈子北京的老舍,“不远千里,要从杭州赶上青岛,更要从青岛赶上北平,只为饱尝故都的秋味。”

再过一个月,北京美艳的秋天将变成全国最嫉妒的地方,

难怪老舍说,北平之秋就是人间的天堂,也许比天堂更繁荣一点呢


无戒21天写作训练营 第8天

大三时我与学弟谈了7天恋爱

人在青春年少时,阴差阳错,总会遇到几个生命中的过客,在美好的发亮的青春里组成回忆的画卷,亲爱的,原谅我不懂爱情……

真不知道,我这榆木脑袋瓜,是怎么想的,以前我喜欢的男孩都是那种很阳光明媚的。见过一个男孩,纯净美好的像一个瓷娃娃,那是个美好的午后,他就那样站在距离我一米远的地方,挨着我那个200斤重的胖娃娃学长,他们站在那里聊天,他偶尔挠挠头发,笑起来,让我觉得整个南郊上的长安城里空气里弥漫着阳光的味道。

我告诉闺蜜楠楠,我遇到一个多么纯净美好的男生。楠楠把他称为瓷娃娃,只是我怎么也想不到有一天我会遇到我生命中的瓷娃娃-一样美好纯净的面庞,瘦高的个子,黑黑的头发,那是个晚自习,我和一个同学,去我们自习室,忘记了那天是大一在上自习。只有几个男生,他们说没事,老师不来,进来坐吧。刚巧找不到其他教室,我们就悄悄坐在中间靠后的地方。课余时间,他就那么走了过来,问我大学英语题目,谁让我是英语专业呢?我很认真的讲给他,后来下了自习,他没带伞,姐姐我又好心,借给他,羽佳说她感觉到那个男生有点喜欢我。没缘由的脸庞不由发红。心也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许仙和白娘子好像也是因为一把伞,暗生情愫。

后来我们就熟悉了,他隔三差五的出现在我的学习生活里,只要我有需要,有时候他穿着拖鞋几秒中就出现在我面前,你们说那是不是喜欢?

他叫我学姐,我也很淡定的拿他当作学弟,不越城池。那次我生日,铁哥们过来,叫了他一起作陪。

我和好友还有学长学姐们一起去丰裕口爬山,他也想一起去,因为他跑的太快,到半生腰不见人影,还吓我一跳,以为他跑丢了,他却生龙活虎出现在我面前。就是那次我遇到了一位清新脱俗带着斗笠,着一袭灰色衣衫的小和尚,看起来和我们年龄相仿,他和我擦肩而过,面目清秀,皮肤白净,感觉就是从小在深山里长大,没有沾惹尘埃。原来这世间真有潜心向佛的人!

回来学校,大家听说我遇到了很多人期待遇到的那个小和尚,原来人与人的遇见,真的是靠缘份,后来听说一些人也去了那里都无缘相见。

一晃大三,假期回家的前夜,他和我聊天,他说:或许你喜欢的人,就在你身边。我说是你吗?不想戏剧性的玩笑,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你每天都会准时打电话给我。我们俨然一对小情侣,假期你和你爸去山东送无花果,那一夜,我睡的很晚,害怕你在车上犯困,不安全,我们一直发信息,感觉两颗心跨越千里靠的那么近。开学前你穿过人潮涌动的街头,来车站接我。还是冬天,有些清冷,我穿着黄色的外套,裙子,披着一头黑色的波浪卷发。你扮演着男友的角色,拿着我的行李箱,我们想对而坐,隔着人群,你在靠近窗户的位置,疲惫的脸上洋溢着幸福。你把我介绍给宿舍的铁哥们儿,我们晚上一起出去吃饭。

然后,上课自习时间外,我们就腻在一起,或是洒满阳光的午后,我穿着红色的呢子大衣,你紧紧的拥着我,你178,我165,是不是最佳情侣身高呢?我闻到你头发上洗发水的淡淡味道。或是郊外星辰满天的夜晚,你牵着我的手,也有时候你的手会不太安份,你大胆的摸了我少女般的胸脯,我慌张的脸都红到脖子根儿了,这样合适吗?初恋时因为害怕被接触,而分开。却为你作了妥协。然后,我感觉到你身体某个部位的变化,你说要不然我们翻墙出去住一晚吧,我落荒而逃,带了你的手机。

你哥哥打来电话,第二天,你说你哥不让在大学里恋爱,你说他哥供你上学,看着你为难的样子,我果断帮你作了选择,骄傲如我,怎会把选择权交给你?你不肯松开我的手,你说我们一起还不到一个月。

记得我还买了多肉植物,你守护在我身旁,和我的舍友们打招呼。那天晚上,我曾经等了三年的初恋不偏不倚这个时候打来电话,我的心片刻下起了暴雨,他总是能够轻易晃动我的生活,他喜欢我的时候我还不懂爱情,离开后才懂得可惜刚好错过。

看到白百合演的那个电影,不由想起你,你们长得太相像,电影里他们在樱花树下散步微笑,电影外想起逝去的青春还有,你们,我笑着哭了……

谢谢你们,我曾经痴傻等待过的,带给我温暖与心碎的男孩们,教会我成长。如果没有你们,我的青春年华大抵都是伴随着书卷,愿我们都幸福快乐!

那个荷兰男人的眼里有火

文/名贵的考拉熊

我喜欢的画家叫文森特·梵高,喜欢,疯了一般。他红头发,高个儿,看起来很凶,却沉默得像颗土豆。他一定深爱这个世界,你看他画长夜星空,那种灿烂。

《梵高传》读过四遍,我从不敢说自己了解他。这个少了右耳的荷兰人一生都被荒诞拉扯着。直至终场,他走进曾经激发自己灵感的麦田,望着太阳朝自己开了一枪——我说过,荒诞。他竟没有如愿死去,神是在嘲弄他或是挽留他,不得而知。

亲爱的文森特又在世间徘徊两日,留下遗言:苦难永无止境!

是的,世界并没有回应他的爱意。生于商人世家的梵高憎恶商业对于艺术家的摧残,拒绝接手家族产业,决心信仰上帝并一生追随,却在识遍人间疾苦之后愤然与《圣经》决裂。

当他拿起画笔,已经27岁了。此时看来文森特一事无成,未来想必亦是有限。没有人理解他。即使是一生为哥哥提供经济援助的提奥,也不过基于对兄长赤诚的崇拜之情——那是距离理解最为遥远的感情。

梵高给提奥写信,他说: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团火,路过的人只看到烟。这是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喜欢的一句话。

他自幼孤僻,厌世,原生家庭理所应当的紧密联系使他不适,用强硬的态度遮掩自己心里的怯弱。梵高一直很害怕去上学,孩子们称他为“红发佬”,其实文森特拥有一头漂亮的红发。

当他遇到爱情,也如同世间所有少年,不惜用哗众取宠的方式谋得心上人一瞥。他爱过房东的女儿,表姐凯,怀孕的妓女,梵高分别做过:拒不承认对方已有未婚夫的事实、穷追猛打并将手放在蜡烛上加以威胁、不惜与家族决裂却无力承担两人的开支。

这份对爱情的执着丝毫不值得称颂。片面的爱情令梵高陷入漫长的疼痛,炽烈的表白令女子退却与恐惧。真正的执着该是把心思敞敞亮亮地摆在对方眼前,不遮掩,不夸张,等待对方最终的回应——当然这是很现代的表述方式了。

欧文·斯通在书中倾注了对梵高的怜悯,为从未收获爱情的他虚构了一个名为玛雅的女人,美丽,神秘,带给梵高蜜糖般的爱抚,望着他的伤口流下纯粹的眼泪。

当年我第一次读到这个情节,脑海里闪现的竟是《天龙八部》里,天龙寺外月华明,菩提树下观音灵,刀白凤对着段延庆轻解衣衫。

奇怪的联想。然而段延庆真的因此复活,成为天下第一恶人。梵高却只能转过身去:噢,色彩。我们不离不弃。

事实上,人们从未中断过对梵高的人文关怀。BBC王牌英剧《Doctor Who》里,第五任博士不惜打破规则,引领梵高穿越时空来到现代,让他倾听美术馆馆长对梵高的评价。

馆长说:梵高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画家。也是世界上存在过的,最伟大的人。

梵高讶异地听着,哭得像个孩子。他生前只卖出过一幅画,贫穷潦倒,孤独得无以复加,表达痛苦是最简单不过的事,梵高却以自己经受的苦难去刻画这个世界的美丽,欣喜与跳跃。

那个片段百发百中地击中我。正如梵高在《盛开的桃花》上的题词:如果活着的人还活着,那么死去的人就不会死去。你看,文森特,大家都记得你,曾落满你双眼的星光正照耀着更多的人。

有句话说:正义从不缺席,只是偶尔迟到。我极不喜欢这句话。映射到梵高的生平,我只想说:早干嘛去了,啊!?

在他死后,那些布满灰尘的画作忽然发了光得了道升了仙,人们纷纷纪念他,痛悔失去了一个如此卓越的天才,《加歇医生像》成为史上最昂贵的画作之一。我劝慰自己,It’s meant to be。文森特·梵高跑得太快,时代跟在他身后气喘吁吁。

《向日葵》

我艺术细胞贫瘠,不懂绘画,看不出《星月夜》《麦田里的乌鸦》《向日葵》是怎样的鬼斧神工,却被一种汹涌的激情紧紧攥住。他的用色是那样激烈甚至惨烈,仿佛画纸很大,天地倒小。

那是一种孩子气般的表达,是最充沛,直白,纯粹的,被我们遗忘的方式。而在为数众多的自画像(因为穷得请不起模特)里,梵高始终流露出的是,超越了所有时代的,孤独者心碎的神情。

其实我们哪有资格怜悯他。我们这些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刻意节制的情感,在他看来不过是太温吞的色彩,四平八稳,不痛不痒。

二十一年来,我从未有过如他强烈的情感。浑身战栗的热爱,至死不渝的相思,天雷地火的憎恨,没有,都没有。看我多聪明,平平淡淡才是真。

于是我永远体会不到荡气回肠。我的心里没有火。

在生命的尽头,梵高画出了真正令自己满意的作品,他说:如果生活中不再具有某种无限的,深刻的,真实的东西,我将不再眷恋人间。

英勇无畏的文森特忍得住饥寒,熬得过相思,从不在意自己的潦倒,紧握画笔面对世界的冷漠,却毫不迟疑地败给自己的精神分裂。也好,也好。打败他的,始终是文森特·梵高,那个被人嫌弃傻到留下耳朵给情人做装饰的怪客。

梵高可能不是最苦逼的人,论生活困难还有霍金垫着呢。但他是一个受尽白眼却始终坚持下去的人,他从不知道自己将变得伟大,心中燃起的火焰几乎与梦想无关,而是成为了生命的常态。灵魂所受的鞭笞与对艺术的追问同时发生,直至长眠于星空下依旧坚贞。

20岁生日的那天,我在宿舍里疯狂地打着火炬之光,盯着屏幕上的“GAME OVER”不厌其烦地读档重来,一个好朋友给我打电话,于是我屁颠儿屁颠儿地下楼领礼物去了。

冬天的校园很冷,她站在道旁的台阶上缩着脖子,我说:哎!

她抬起头,从怀里拿出一本书,有点儿腼腆地递给我。那是一本介绍西方名画家的画册,言语活泼,花样繁多,当然——

“这里面有梵高。”她缓缓地说。

像画里的向日葵一样,我也开始微笑。

【漏洞预警】Apache Struts2再曝远程代码执行漏洞(S2-046 附PoC)



Apache Struts是美国阿帕奇(Apache)软件基金会负责维护的一个开源项目,是一套用于创建企业级Java Web应用的开源MVC框架。

本月初,Strust2漏洞爆出一个RCE远程代码执行漏洞(S2-045)可致远程代码执行。而时隔两周,又出现一个相似的远程代码执行漏洞。

漏洞编号

CVE-2017-5638

漏洞简介

使用恶意的Content-Disposition值或者使用不合适的Content-Length头就可能导致远程命令执行。该漏洞与S2-045 (CVE-2017-5638)相似,但使用了不同的攻击向量。

触发漏洞需要满足的条件:

JakartaStreamMultipartRequest已开启。也就是说,Struts2需要通过Jakarta stream parser配置(非默认)。在Struts2配置文件中检查<constant name=”struts.multipart.parser” value=”jakarta-stream” />

上传的文件大小根据Content-Length头的声明要大于Struts2默认允许的2GB大小

文件名中包含OGNL payload

PoC

POST /doUpload.action HTTP/1.1 Host: localhost:8080 Content-Length: 10000000 Content-Type: multipart/form-data; boundary=----WebKitFormBoundaryAnmUgTEhFhOZpr9z Connection: close ------WebKitFormBoundaryAnmUgTEhFhOZpr9z Content-Disposition: form-data; name="upload"; filename="%{#context['com.opensymphony.xwork2.dispatcher.HttpServletResponse'].addHeader('X-Test','Kaboom')}" Content-Type: text/plain Kaboom  ------WebKitFormBoundaryAnmUgTEhFhOZpr9z--

解决方案

如果你正在使用基于Jakarta的文件上传Multipart解析器,请将Apache Struts升级到2.3.32或2.5.10.1。

和先前的漏洞一样,也有相应的变通方案,即采用其他Mutipart解析器实施方案。Apache也提供2个插件作为解决方案(点击这里)——如果使用的是Apache Struts 2.3.8 – 2.5.5或者2.3.20 – 2.5.5版本,即可采用该解决方案。

另外也可以从堆中移除File Upload Interceptor,定义自有堆并设为默认(具体怎么做可以点击这里),该解决方案针对Struts 2.5.8 – 2.5.10有效。

*参考来源:Apache & HPE

一只叫“东源”的小狗

        照片中这个小不点是生活在我们当地一个名叫东源长岛小区附近的流浪狗,虽然它居无定所的流浪着,但是我不得不说它是个十分幸运的家伙!

        怎么说呢?首先是因为它并不孤单,和它一起浪迹天涯的还有另外两只小狗,一公一母,所以,当我们市的流浪狗救助站的工作人员找到它们时就给它取了“东源”这个名字,而另一只公狗则叫“长岛”,唯一的女士大家都叫它为“花花”;据通知救助基地的爱狗人士讲,它们三个狗关系很好形影不离,而且“花花”是东源的老婆。你看,这左手拥有爱情右手拥有兄弟情的东源难道还不算幸运吗?

        其次,是它们仨个小家伙流浪的地点非常的幸运,因为这个小区里有好多户人家都是养了狗狗的,所以它们都会有很多好心人轮流给他们食物,根本不用像其他流浪狗一样整天为食物而发愁,平日里它们和小区的狗狗在一起玩的时候,这些爱狗人士也就等于它们的半个主人,至少不会允许别人伤害它们仨个小家伙,所以啊,“东源”真的是一条非常幸运的流浪狗,生活得自由又不乏滋润!

        但是,就是这样一个大家都不怎么起眼的小家伙却以行动为我们演绎了一段传奇又感人的故事,故事里,我们看到了“东源”的情深意重,坚韧不拔和忠贞不渝。

        一切还要从那个冬天说起。

        秋天一过,所有人都穿上了厚重的衣服,天气一天天冷了起来,小区里那些善良的爱狗人士为了不让“东源”它们仨个小家伙冷着,就决定找个角落给它们搭个温暖的窝,在这个过程中,爱狗人士十分惊讶的发现“东源”的老婆居然有了,而且都快生了,想着外面的天气对狗狗的生产和对新生命的种种不利因素,爱狗人士决定求助本市流浪狗救助基地帮忙,接到求助后,救助站工作人员很快赶了过去!

        由于考虑到它们从来没有离开过东源长岛小区,为了不影响花花的情绪,能够让它安全的经历这次分娩,大家商量决定让花花暂时住在小区的一户人家里!等花花完成了生育再和东源长岛一起接到基地生活!

          花花不在的几天里,东源变了,变得不吃东西,变得慌里慌张,它四处找花花,那种担心又急切的眼神看着令人心疼,救助站的工作人员看到东源的状态很是担忧,于是决定先将东源和长岛接回基地。

          别看东源个头小,绝对是个狗精,抓住他费了志愿者们好大的力气,然后东源也无奈的跟着基地工作人员坐了将近40分钟的车来到基地。车上,东源都很乖巧的呆着,所有的人松了一口气,以为事情就这样圆满了。谁不曾料到,东源正在谋划一场天大的计划!

          如大家所愿,几天后花花顺利产下四个狗宝宝,东源终于当爸爸了。本是值得欢喜的时候,救助站却传来了令人失望的消息,东源不见了。

          工作人员说前两天就发现东源有点反常,不吃不喝,老是在围栏处徘徊,低声呜呜。比两个人还高的围栏东源就算想翻也是不可能的事。况且大家都知道东源心里惦记着花花,所以对它的行为异常也就没多在意!谁知,当天却发现东源真的不见了!事到如今,也没有谁知道东源是怎么样翻出去的,但是不难想象,以它的身形翻阅这样一个围栏不知道跌倒摔伤了多少回。但是东源一心牵挂妻儿的信念支撑着它。它也终于成功了!

          可是,出走的东源去哪里了呢?当时来基地一路都是坐车。它没有打下任何标记,这边它一点都不熟悉。一定会迷路的!再加上天寒地冻,大家都很担心。

          接下来的两天时间志愿者们自发到处寻找东源的下落,两天的时间过去了,大家都以为再也找不到东源的时候,一个志愿者在离花花住的不远处发现了东源,天啊,那时的东源还在一路小跑着,脚步虽然有些蹒跚,但一直坚持的寻找着它的妻儿。当志愿者靠近东源,抱起它时,浑身湿漉漉的。一身不停的发抖,所有人都不敢相信东源是如何熬过这两天又是如何找到路的!

        与此同时,花花那边也传来不好的消息,花花快不行了,于是志愿者以最快的速度将东源带到花花身边。花花看到东源后终于闭上了眼睛,说起大家可能不信。但是这确确实实是真实的故事!

          如果狗也可以转世投胎,希望它们下辈子做人。做真正的夫妻,并且不忘这一段传奇的经历!

          现在,东源和它的好兄弟长岛以及它的一个儿子在基地生活着!

       

         

     

       

世间事星探计划 |似舞:流年里惊起一行白鹭

星探:梨笑
我本想做个闲散写文人,不意却认了真。 那就拥着我的小情怀,细写人间冷暖事!
星探宣言:我只想用最真实的文字,记录真实的人与事。不浮夸,不虚幻。譬如今天的主角:似舞

作品里藏着经历,文字里裹着思想。了解一个人,可以先从文章开始。

似舞作品传送:

《时光往复,而你不在》

《遇见你不早不晚,刚刚好》

《爱上生活,从五月的早餐开始》

《后来的时间,都与你有关》

可爱小女生

缘分这词已用得很滥,想换个词,却又没有找到一个词,比它更能准确地形容一段从天而降的关系。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来今世的擦肩而过。两个人的相遇如若不是相约,便是缘分。

似舞是我在世间事群里遇到的姑娘。许是我们前世回眸了百次,方有了这共群相识的缘分。

她每天尽职尽责组织夜评活动,维持群内秩序,认真传达专题新消息。

认真的姑娘最可爱!我去她主页翻到照片,果然,小丫头瞪着大眼睛,歪着小脸对着镜头卖萌。还把脸p上了小猫咪的胡子,童心未泯。

似舞这个名字,让人生出无限遐想:似舞,恰似精灵起舞,优美灵动,翩若惊鸿,矫若游龙。

她说是取意:岁月如歌,跋涉似舞。文字充满对生活的热爱与期待。跋涉二字,深深隐藏着病痛曾经带来过的忧伤。度过每日闭口不言,焦躁不安的日子。她如飞燕一般划破长空,惊艳了整个青春。

我长期在厦门,偶尔去广东或回来,都要经过潮汕地区。从前对这里并没有特别的感觉,印象里不过是经停的某个服务站。

但知道似舞是潮汕人之后,再经过便会多看一眼,深深呼吸这里的空气。想像似舞就在这片蓝天下生活,自由自在快乐地飞翔。

很小就会做饭的似舞,做的便当,像杂志上美食栏目的展品。荤素搭配,颜色互补,光影利用,都恰到好处地把食品最本真的味道,通过图片呈现出来,让人垂涎欲滴,食指大动。这么年轻的姑娘,热爱厨房的不多。

她的烘焙更惊艳。在别人流连逛街娱乐时,她在钻研甜点配比。爱迪生做试验似的,一克克计较配料多寡在甜品中产生的不同反应。

恰好我也爱烘焙,不过只是初涉,能入口而已,在外观上没什么追求。远没她做的这么精细,更对她佩服得不得了。

她的成品堪比专业出品,看造型已知用心程度,处处体现精致与对生活的热情。日常尚且如此,其性情可见一斑,定是个温婉俏佳人。

似舞出品

聊天中得知,我比她早三天入驻简书。她早已粉丝过万,实力过人。

去她主页看了好多文章,文字清丽闲适,亲切异常。尤如邻家小妹,捧着一杯清茶,娓娓道来。甘甜回味,馨香久绕。

这次世间事搞星探活动,我在群里呼:谁与我组队啊?单着的都在喊,就是没人互相组一个。场面尤如相亲,甚是好笑。莫不是写文章的人都一根筋?

似舞姑娘私问我,你组了吗?答没,那我俩组呗。

班子迅速搭起来,她说想找个认识的人搭。是个简单直白的人!

她说在同一个公司同一份工作做了两年。这么浮躁的社会,这么小的年纪居然抵得住繁华诱惑,不容易了。

都说老实人吃亏,我倒觉得踏踏实实的人,才会有春天。

因为心有丘壑,善良美好。便觉得全世界都是可爱的人,一切都充满阳光。文字里透着现世安好的气息。

我笑问似舞桃花运:红鸾星动否?答:多年不恋了!

21岁的姑娘说多年不恋,这是早恋过啊!像她这么多情又温柔的女子,该是男生的最佳初恋吧!

我们断断续续地聊,不拘一格。从不知如何着手到东拉西扯,谈话开始接地气。常常可见我大段大段的文字,而她简短精炼。遇上我这话唠,生生将其逼成个倾听属性的姑娘。善解人意大抵就是指她吧!

似舞说我们从哪聊呢?写点什么好呢?我说我也不知道。平生乏善可陈,没有什么特别值得书写的事,她说她也是。两人便笑了,仿佛找到共鸣。

她说有四个问题想问我,我也发了四个问题过去,以期公式化的去了解对方,结果聊着聊着给忘了。

我俩努力地把自己的习性爱好等等,向对方展示。她爱唱歌写文做饭,我爱写文画画。生硬的介绍,其实什么头绪也没有。最后放弃,有事没事聊聊天。无目的的交流,一下轻松起来。

无肉不欢的似舞,练过点钞的似舞,爱旅游的似舞,爱笑的似舞,温暖的似舞……都在言谈间逐渐浮现,字字句句带着温度。

我们都不爱过多在文章里提及生活;都爱烘焙;都觉得要多培养些兴趣,来度过生命里不得不独处的时光;我们都说名字是随手起的,结果又自觉饱含深意;甚至,我们的头像都用的是背影……

背影组

素不相识的两个人,因缘际会的相遇。却有着这许多共同之处,除了说缘分,我词穷了。

我把文章发给似舞,让她看看有没有要增减的地方。她的善良再次淋漓尽至地表现出来,使劲儿地夸我写得好!直夸得我脸红心虚。

末了她弱弱地说,你能别老夸我吗?也损损我,否则都不好意思了。

我也是醉了!在这个没优点还想杜撰点什么出来吹一吹的年代,居然有人求损!

我笑:你说损什么?

半天回我,一时想不起来。

那咱们就不强损了,实事求是,正如文首我说的:不浮夸,不虚幻。

可爱的似舞!因了这“缘分”二字,我们可否来一个厦门之约?

篔筜湖的白鹭纷飞,鼓浪屿的异国风情。还有我,陌生话少熟了话唠的我,都在等你来!

《世间事星探计划:让更多的人认识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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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荒度时间,只是自己没有目标

我常常一边玩手机一边觉得自己浪费了青春,一边看泡沫剧一边觉得浪费了时间,一边吃零食一边抱怨自己控制不住自己,在生活中,对自己的抱怨太多,无奈太多。

每个朝阳升起的早上,我希望自己可以去外面感受新鲜的空气,随着太阳的升起去奔跑,去忙忙碌碌,才能让自己的生活更充实,想法总是格外美好,所以才会败给现实。现实自然是我窝在屋子里,玩手机,打游戏,刷微博,逛朋友圈,然后看着无聊乏味却不得不看的电视剧。因为我觉得,如果我不看电视剧,就会特别特别的无聊,特别心慌,因为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该去干什么。这样的我,等到在站在窗边看外面的风景时,应该就是看夕阳西下,天已经开始慢慢的变暗了。

说实话,我很讨厌这样的自己,无比讨厌,特别讨厌,甚至厌恶,游手好闲,没有目标,没有梦想,看不见未来,哪怕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都不愿意让自己去追寻。心中总会有着许多鸿鹄之志,想干这个,想成为那样的人,却不愿意付出辛苦,付出努力,光是想想就觉得好累。感觉别人都好幸运,好成功,渴望成为他们那样的人,梦想跟他们能走上一样的路,可是亲爱的你,有没有想过,你看见别人的成功,是他们多少次失败换来的,你看见的风光,是他们经历了多少个无助又彷徨的黑夜换来的。你会感觉自己累了的时候就早点睡,告诫自己不要熬夜,会衰老,然而有的时候却胡思乱想,睡不着的时候,你可曾为自己规划过未来?在凌晨的时候,这个世界有多少人在为着生活奔波,梦想努力,你不过是逛淘宝,刷微博,除了让自己鼻梁上的眼镜多了一圈又一圈,让自己支付宝里的钱由四位数变成三位数变成两位数直至成为零,你还有什么能够证明那些你思绪万千的时光?

真恨这样的自己,成为不了自己喜欢的模样。不够优秀,不够突出,在人群中永远找不到,从小在别人家孩子的阴影中长大,琴棋书画样样不会,唱歌跳舞全没天赋,性格不好,脾气不好,就连学习,都学不明白。不止一次认为自己,很笨,笨的无可救药。一个连自己都不爱自己的人,谁又会爱你?

上课的时候永远是在玩手机,玩着连自己都不知道再玩些什么的手机。课余时间对自己说,我要看些书来充实自己,可是拿起书的时候连自己都想嘲笑自己,你装什么文艺?看的书,不管是感兴趣还是不感兴趣,通通看过就忘,没有领悟到书中的道理,没有记住优美的文字,可能过几天,连书中说的是什么都不知道,做不到一目十行,做不到过目不忘,怨天怨地,为什么不能成全自己一个聪明伶俐的好脑袋,为什么要让自己和别人有着那么大的差距。出去逛街永远都是买买买,有用的,没用的,该买的,不该买的,永远都是什么时候逛街什么时候就算过完了一个月,不管是当月的几号,父母是不是刚刚给完生活费,挥霍无度,回来后无比后悔,委屈的跟父母说,这个月接下来的日子过不下去了,父母永远都是那么那么的惯着孩子,听到没有饭钱时绝对是跳起来给打钱,一分钟都不敢耽误,生怕饿到他们的宝贝。而他们的宝贝呢,除了在跟父母说的时候有过后悔,埋怨自己不该乱花钱以外,有那么些许自责外,当又一笔钱到账时,只会继续挥霍这笔钱。

每天晚上躺在床上,玩了一天手机疲惫不堪,告诉自己总玩手机对身体不好,趁着年轻应该做该做的事,想做的事,要认真对待每一天,不能让日子过的这么碌碌无为。但是当睡醒了以后,日子照旧,并没有一点点的偏差,吃饭,睡觉,玩手机,连窗外的风景都懒得看一眼。然后躺在床上继续埋怨自己不该浪费这一天的好时光,对自己说着我有好多好多想要做的事情,明天开始做,可是明天的你,还会记得吗?现在的你,是否还记得,以前的理想或梦想,定下的目标立下的誓言?或许你还记得,只是从未去努力过。

小时候假期在奶奶家长大,因为性格内向不愿意出去玩,就在屋里看电视,以至于学习不好却戴着度数甚高的近视镜。然而却继续看,度数继续涨,每次配新眼镜看自己的度数涨了后都会无比后悔,无比懊恼,无比埋怨自己,可是这样的感觉会陪伴自己多久?一天?两天?很可能一天都不到吧?新眼镜度数够了,会继续玩电脑,甚至没日没夜,废寝忘食。

上大学开始就希望自己可以变成自己管自己的学费生活费,不管父母要钱,甚至节假日可以用自己的钱给父母礼物的人,真的在想,天天想怎么能做到,到现在为止都在想,想了好几年,还是那个到月等着父母给生活费,到年等着父母给学费的孩子。好像我一直幻想着,不停歇,在宿舍坐着仰头,就能有这么一笔钱狠狠地砸向我的脸。

爱看那些心灵鸡汤,虽然看的时候感慨万千,无比赞同,格外欣赏,看过之后皆被遗忘,继续过着自己平平淡淡,在生活中扔块石头都不会激起任何波澜的日子。可能会偶尔感叹自己已经老了,看着一批又一批新来军训的孩子,知道自己真的不小了,却撑不起一片天。

总想给父母更好的生活,让他们无忧无虑,就像他们给小时候的自己一样,为此可能很多个日夜碾转反侧,却迟迟没有任何的行动,然后就是他们还在为着你的学费奔波。

亲爱的你,是不是特别特别无助,觉得以后的道路上,自己只能一个人,觉得身边的人都和自己不一样,他们的路和自己不同,可是你真的知道,自己想要走哪条路么?

你现在荒度时间,只不过是自己不知道想要干什么,以此来打发自己的时间,至少这样才会感觉到自己还好好的。

亲爱的你,应该给自己更好的生活,你应该活的精致,过的开心,不去依赖任何人,靠自己,给自己一切想要的。不管你喜欢什么,想做什么,专一些,认真点,选择你真正热爱的,选择你不会后悔的,选择你会不管多难一直坚持下去的,放弃自己仅仅只是感兴趣却不能为此付出一切的,只选择一件事去做,只选择一类人去成为,只选择一种工作去对待,然后为此付出整个心。我喜欢文字,却在大一大二最闲的时候迟迟不愿意为此付出,等到忙了,事情多了,责任重了,才发现自己真的喜欢,不愿意放下,那就开始吧,至少在做喜欢的事情时是开心的。如果你在做你认为你应该喜欢的事情时,并不是很开心,甚至很累,每天都有点强迫性的逼自己去做,那你应该好好想想,未来的日子,真的要这么过么?你是真的热爱么?真的热爱是乐此不疲,废寝忘食,你,做得到么?

对自己好点,一天三餐,按时吃饭,想熬夜的时候熬夜,想赖床的时候赖床,绝对不强迫自己做不喜欢的事情,享受自己的生活。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哪怕只能触摸到它的边缘,坚持下去,每天一点点,或许以后它可能不会存在你的生活中,但谁又说的准呢?至少你此刻是开心的,并且过的有意义。

少看没有营养的泡沫剧,多看一些书,多出去走走,攒些钱出去旅游,看看没看过的风景,走没走过的路,遇没遇过的人。想买东西的时候在去逛淘宝,有事情的时候再去聊微信,当你不再大把的浪费时间,你会发现,原来飞速流逝的时间,其实可以很长很长,完成许多许多事情。 p>

规划自己的未来,想要活成的模样,并且为那个样子每天做一点改变,让自己更加接近,每天看几页书,每天攒几块钱,不为以前后悔,更加憧憬明天,不埋怨,不抱怨,鼓励自己,表扬自己,我希望,我们都可以变成想变成的模样,感谢过去的时光,期待未来的日子。

我与猫

      猫一眼就知道你喜欢它,还是不喜欢它,但它一点也不在乎。

                                      ——《文人与猫》

    觉得这句话是说给野猫或散养的猫,不太符合宠物猫。因为自从我培训回来后,我们家猫——秋葵就更加粘人了。

    经常在我脚边蹭来蹭去,求抚摸的时间又有所增长,被抚摸时不断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差不多享受够了,便带着满足的“呼噜呼噜”声从我身上离开。


秋葵晚上要钻被子

    夏天时因为天气太热,我经常不盖被子睡。有时候担心对身体不好,便把被罩拆下来盖在身上。可被罩太单薄,左右手的位置,左右脚的摆放等等,身体曲线暴露无遗。这时候,秋葵就瞄准我的手或脚的位置,开始扑、咬。有过几次被折腾地难以入睡的经历,便干脆不盖了。

    入秋后天气渐凉,便拿出了棉被。它终于重新找回了钻被窝的感觉。我一直不太理解它,你热不热?你本身就有一身皮毛了!难道藏在被子里有安全感?

    不过,它好像只有我在被子里时才会往被子里钻,然后靠着我的肚子、或大腿、或脚丫子,躺着“呼噜呼噜”。

    已经习惯了它晚上钻我被窝,它也总会在里面呆一小阵儿才出来。从被窝里钻出来后越过我的身体,下床去吃晚饭。这是比较好的情况。

    不太理想的情况是,当我撸着被子里的猫开始昏昏欲睡时,突然感觉胸口一闷,便被惊醒。“啊~你能不能直接跳过去,不要踩着我身体过去”,随便我怎么哀叫,他屁股一扭一扭、怡然自得地下床吃饭,全然不顾我的控诉。还有一次,他竟然踩着我的脸过去。

秋葵的作息

    我白天上班不在家,不知道它都在干什么。反正我周六日在家的时候它一整天都在睡觉。白天睡饱后,晚上特别精神。最初的时候不太理解它,每当我睡觉它仍在叮叮当当的玩时,便很生气的没收它的玩具。后来理解了它的作息,便由着它去了。

    随着日子久了,我和它的作息渐渐合拍。白天它睡觉,我上班。晚上回家逗它玩,关灯睡觉时它乖乖上床,钻被窝。有一次,我想看看它的反应,便把自己裹得死死的,不让它进来,它便急了,不满地叫着,还不忘用爪子乱刨着。

    偶尔有那么几次,它半夜不睡觉,各种骚动。我的手露在被子外面,他便开始扑、咬。半夜被吵醒,满心怒气。最开始把他请下床,不让他上来;但受不了它满脸委屈的样子,后来便敲鼻子以示警告;现在,找到个最有效的方法:既然把手藏进被子里不管用,那么我不要被子了,把被子给你——用被子把它一罩,它便出不来继续作孽了,被罩住几次后便灰溜溜的跑了。

    不过更多时候,它要不半夜不见了,可能在床底下,可能在阳台;要不睡得特别死,全身舒展开,大腿蹬我鼻子上我脸。

   

养猫初衷—理想与现实

    最初养猫是因为一个住有点孤单害怕,想着随便一只能交流的小动物就好。狗不行,狗太粘人,还得遛,况且我自己还有点怕狗。猫是最合适的选择,活好不粘人。

    当初确实是这么想的,但现实是:宠物猫真的真的好粘人。感觉自己还没结婚、也还没对象就先养了个孩子。要铲屎、要喂食、要洗澡、要剪指甲、要掏耳朵、有时候它拉不干净还得给他擦屁股(当然它是抗拒的),得陪它玩,抚摸它,被咬了抓了还不能还手——虽然比较有分寸,但还是会疼。

    夏天的时候,天气闷热,一动都懒得动,我是,它也是。眼看它日渐发福的身材,便想办法让它运动运动。于是买新玩具逗它,玩具行不通时我自己就跳着、摇摆着、甚至跑着跟它玩,结果每次都是我一个人满头大汗。它只是在最开始时追着玩,不到两分钟便又重新回到最舒服的姿势——秋葵瘫。这个夏天,我的运动都贡献给了它。

 

关于秋葵

    关于它,我还没做介绍。

    秋葵,男,1岁零两个月,泰国暹罗,又叫“挖煤猫”——跟我也算是半个老乡,因为我老家是山西的。

    它还有其他许多外号:“葵子”、“胖子”、“十一斤”等等。我室友经常叫他“宝宝”,虽然我不太能接受这个爱称。

    自从养了它,我便像个有娃儿的妈一样,手机相册里充满了它的各种丑照、美照、艳照。突然间理解了那些热衷于晒娃的妈妈们的心情。虽然我这个人比较内敛,并不“晒娃”。

结语:

    我不知道还能跟它在一起多久,也许几年、十几年,也许只剩短短的半年——半年后我可能将离开国内。

    未来有好多不定数,趁着现在心情还算平静、还没有泪湿襟之前,记录下你我间的真实的点点滴滴。

"鸡肋"的站会

说到站会,你一定会想到经典的三个问题:

  • 昨天完成了什么
  • 今天准备干什么
  • 遇到了什么障碍

你是否觉得这种形式太过死板?当团队养成了随时沟通的习惯后,站会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你是否发现站会老有人迟到,有人在吃早餐,有人在玩手机?

网上有不少文章探讨站会的目的、形式和技巧。然而,读了那么多文章,依然开不好站会……

今天,我尝试从团队的角度来分析站会在不同阶段的价值,以及为了获得这种价值我们要如何做。

既然站会是一个团队实践,在研究站会的形式和技巧之前,我们是不是应该先研究一下团队呢?

根据Bruce Tuckman的团队发展阶段(Stages of Team Development)模型,团队发展一般要依次经历以下几个阶段:

  • 组建期(Forming)
  • 激荡期(Storming)
  • 规范期(Norming)
  • 执行期(Performing)
  • 休整期

团队在不同的阶段,面对的问题不一样,站会作为一个团队实践,它提供的价值应该也会不一样。

组建期,激荡期 – 建立信任

团队初建,成员互相之间不够熟悉,这个阶段最重要的是快速建立信任。什么样的团队成员能得到其他人的信任呢?

  • 搞定问题的能力
  • 积极主动的态度
  • 团队合作的意识

经典的三个问题恰好可以让我们了解团队成员是否具备以上三点:

  • 我昨天完成了什么?- 我拥有专业能力,能搞定一些工作
  • 今天准备做什么?- 我积极思考,主动承担任务
  • 我遇到了什么问题? – 我不是万能的,但我信任团队,我会把搞不定的问题暴露出来

规范期,执行期 – 关注价值流动

在「规范期」和「执行期」,团队成员对彼此的专业能力和态度都有了信心,站会的关注点应该从「人」转移到「事」上,或者说关注接力棒而不是运动员。

软件开发过程中,对于一个功能特性,只有真正被用户使用才能产生价值。所以我们要尽量缩短从需求分析到开发、测试、部署的周期,而这其中一个很大的浪费就是「等待」。分析完了等待开发,开发完了等待测试,测试通过等待部署……

这时,我们可以采用看板推崇的「拉动」的方式,大家站在看板前,不再讲三个经典问题,而是以需求为中心,从看板的右边往左边,讨论每一个需求卡片的状态,以及还需要做什么才能移动到右边一列。

执行期 – 仪式感

在执行期的前半段,大家都被成就感驱动,工作充满激情。但到了后半段,业务和技术上都没有什么新的挑战,团队每天按部就班地工作,激情很容易流失,团队容易进入得过且过的状态。这时站会更多的是一个仪式,让我们作为一个团队继续战斗。产品经理要经常分享产品在市场上的反馈,比如用户的表扬信,又新增了多少用户,产品又挣了多少钱等。让大家看到工作产生的价值,持续获得成就感。

另外,站会还是工作与生活的分水岭。早上一到公司,我们脑子里还是生活的上下文:

昨晚老公鬼鬼祟祟地接了个电话,明天孩子的补习班该续费了,老爸的手机该换了,闺蜜要生二胎了送点什么呢?

借站会这个仪式,我们将看板上的工作相关的上下文加载到大脑中,以便快速进入高效工作的状态。

以上是我关于站会的思考。其实,在采用任何一个实践的时候,我们都要经常思考:

  • 它的出现是为了解决什么问题?
  • 这个问题现在还存在吗?
  • 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敏捷不是遵循「最佳」实践,搞清楚实践在什么环境下解决什么问题,合理地对实践进行裁剪和改进,才能保持敏捷力!

感谢你阅读此文,我想邀请你一起思考:

在你的团队中,「回顾会议」是不是一成不变的?对应团队发展的几个阶段,回顾会议能给团队提供什么价值?为了达成这种价值,回顾会议应该采取什么样的形式?